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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补充耕地项目“回头看”整改招商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7-11 10:43

为推进我县补充耕地项目“回头看”整改、入库等工作,拓宽投资渠道,创新工作方式,经沅陵县人民政府同意,委托县自然资源局对我县补充耕地项目“回头看”整改验收、上图入库及指标交易项目进行公开招商以确定社会投资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沅陵县自然资源局

二、招商项目概况

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补充耕地项目“回头看”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全省补充耕地项目整改专项攻坚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县“2018年沅陵县沅陵镇、凉水井镇两个乡镇土地开发项目”等6个补充耕地项目属于“已确认未入库”补充耕地项目“回头看”类型,项目指标确认新增耕地数量为751亩,确认产能指标250710 公斤,因项目规模化种植油茶、抛荒等不符合上图入库要求需要进行整改。

经实地调查及技术论证,在对项目遗留问题处理后,通过工程施工整改的方式,可实现入库新增耕地指标约200亩,最终面积以指标入库、交易规模为准。

三、招商模式

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商社会投资主体,通过对报名人资格条件审核,确定社会投资主体。

四、运作模式及投资回报

1.政府主导,社会投资主体依据项目的规模及区域,按照“社会投资主体全额投资、自主实施”的运作模式开展项目整改工作。整改后形成的耕地指标归属县人民政府所有。

2.社会投资主体负责:①前期工作:整改地块的现场勘测、整改设计、预算编制及遗留问题的处理;②施工:施工安全、工程监理、工程结算、工程审计、财务决算、竣工验收等资料;③指标确认、入库、交易及交易后指标划转;④后期项目核查、管护等工作;⑤全额负责项目遗留问题处理费、整改工程施工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其他费用等直至项目完成整改验收,并获得新增耕地指标入库、交易的所有资金(不含原项目的工程款)。

3.利益分配比例及方式。县自然资源局以省自然资源厅最终入库的新增耕地指标,根据招商合同约定与社会投资主体按以下标准进行利益分配。①利益分配的基本原则:根据入库的数量、等别,参照省厅适时指导价进行分配。②分配比例及方式:双方以省厅适时指导价为标准进行利益分配,新增耕地指标入库100亩以内的,分配比例为3:7,即指标交易金额的30%归社会投资主体所有(不计除整改成本);新增耕地指标入库面积超出100亩以上部分,分配比例为5:5,即指标交易金额的50%归社会投资主体所有(不计除整改成本),交易价高出省厅适时指导价以上部分全部归县自然资源局所有。③最后一批交易成功后,扣除社会投资主体利益分配资金总额的1%作为项目后期核查及管护工作保证金,待管护期满后,全额进行返还。

五、资格条件

1.资质及信誉条件: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范围须包括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开发、土地整理或土壤治理服务等经营业务;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内无犯罪记录,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以上条件社会投资方要主动提供相关依据资料。

2.投资能力条件:社会投资方须具备足够的投资能力,参加招商的企业报名时需缴纳贰拾万元整(¥200000.00)保证金,并打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沅陵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

账    号:800212163511015

开 户 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支行

备    注:付沅陵县补充耕地项目“回头看”整改保证金。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自招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以内。

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工商营业执照、保证金到账确认单。以上资料交复印件并查验原件,报名资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沅陵县自然资源局耕保股。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474452229;杨先生,电话:13874538617。

七、社会投资主体选定方式及风险

本项目公开招商社会投资主体一家。①报名合格的报名人只有1家的,由县自然资源局直接确定为社会投资主体;②报名合格的报名人为2家及以上的,由县自然资源局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确定社会投资主体,并依法签订相关合同;③报名人一经被确定为社会投资主体,未能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整改、指标入库或未能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指标交易的,视为违约,县自然资源局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招商公告的发布

本招商公告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沅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