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5年度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0-11 16:3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及湖南省财政厅相关工作规定,围绕“科学、精准、绩效”目标,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统筹力度、强化全面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强化各类资金整合统筹,加大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二、编制范围
全县与财政部门有缴拨款关系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均需编制部门预算。非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单位和临时机构暂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编制要求
(一)收入预算
1.本级收入预算编制。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上年结转和其他收入。各单位要充分考虑相关征收政策的影响,合理预测2025年财政收入,根据其资金性质准确填列相关收入科目。
2.上级补助收入预算编制。按照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或往年预估的2025年转移支付资金,由各部门(单位)会同财政业务股室,根据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分项目、按部门编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部门支出预算编制由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组成,支出方向由人员类支出、运转类支出和特定目标类支出三部分组成。各部门(单位)要根据预算编制要求,科学、合理编制2025年预算。财政预算资金按照人员类支出、运转类支出和特定目标类支出顺序安排保障。
1.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对应人员类支出和运转类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单位编制数、人员信息等基础数据,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定额测算生成。
(1)工资福利支出
①全额工资(含13个月奖励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提前退休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基础绩效奖、公务交通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差额工资、固定补助、遗属、抚恤暂按2024年10月份标准编制,基础绩效奖按10月发放标准测算。
②全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
A.养老保险按工资津补贴及基础绩效奖(财政兜底部分)总额的16%计算;
B.医疗生育保险按工资津补贴总额的8.5%计算;
C.工伤保险学校按工资津补贴总额的1.2%计算,其他单位按工资津补贴总额的1%计算。
D.失业保险应以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缴纳,按工资津补贴总额的0.7%计算;
E.职业年金实行记账式,由财政局社保股会同人社局据实测算;
F.住房公积金按工资津补贴及基础绩效奖(财政兜底部分)总额的12%计算。
(2)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按公务经费标准(县常委及政法单位2.5万元、执法单位2万元、其他单位1.2万元、乡镇以2万元为基数结合因素法)测算,自收自支人员公用经费由单位自行解决。
②公用经费中包含据实测算的工会经费(职工工资加津补贴总额的2%)、职工福利费(职工工资总额的 2.5%)、教育培训费(职工工资加津补贴总额的1.5%)及党建经费(职工工资加津补贴总额的2%)。
③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需求数填报,不得超过控制数;公务用车调用经费由单位自行与车管中心结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①离休费:离休费、生活补贴及离休护理费据实预算至老干部局。
②退休费:退休费和生活补贴据实预算至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全额退休生活补助按1500元/人测算到各单位。
③独生子女费、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按标准据实预算至卫健局。
2.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项目支出对应特定目标类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上年预算执行和当年支出需求的实际情况,在预算控制数内合理安排,按轻重缓急对项目支出进行排序。2025年列入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是法律、法规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安排的项目;二是上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文件明确要求并涉及对县委、县政府有考核指标的项目;三是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和书记县长办公会议审定的项目;四是其他确需安排的项目。
四、编制流程
2025年县本级部门预算按照“两上两下”程序,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编制,相关文件和表格由各业务股室下发。
(一)“一上”阶段(2024年 10 月 18日前)
根据财政核定的数据,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核改及“一上”申报工作;行政政法股将《2025年三公经费控制数》提供给预算股。
(二)“一下”阶段(2024年 10月31日前)
县财政局将各预算单位报送的基础信息、“一上”数据予以审核汇总后,下达 2025年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及编制任务。
(三)“二上”阶段(2024年 11月15日前)
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 2025年部门预算草案,认真编写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并将电子数据报送县财政局归口业务股室;县财政局审核和汇总部门预算,形成 2025年县级预算草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
(四)“二下”阶段(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通过预算后的20 日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预算草案经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 20 日内,县财政局将部门预算批复(告知)至主管部门和乡镇,主管部门在 15 日内将部门预算批复至所属单位。
(五)非部门预算单位编制办法
非部门预算单位按相关要求填列《2025年基本支出申报表》、《2025年项目支出申报表》,打印纸质表格盖章后于2024年10月31日前送财政局归口管理股室。
五、编制要求
(一)基础数据
基本支出采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最新人员编制、工资等基础数据,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预算基础资料填报工作,凡因数据填报不准确而造成的经费缺口,单位自行负责。
(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对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的支出项目,各单位在报送时,对政府采购项目要进行充分预测和论证,要有明确的资金来源,不得在部门支出预算之外编制采购预算。2025年原则上除上级专项指标和县委县政府决策的“一事一议”事项外,不得随意增加政府采购预算。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各单位不得安排采购,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受理采购事宜。
(三)同步申报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申报绩效目标。部门预算单位须同步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的,应当一并上报调整的绩效目标。通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并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全过程。
沅陵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