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胡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9-10 11:51
沅政人〔202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胡超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李惟罡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两年);
梅松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爱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治宇同志任县森林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局长、森林中心派出所所长;
免去张勇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步同志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副主任(高配副科级)职务;
张征荣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舒小敏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局)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侦查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熊良生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新才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俊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七甲坪中队中队长(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李高华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五强溪中队中队长(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邬晓兰同志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畅同志县公安局队伍管理中心副主任(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金余辉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李治同志县公安局防控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瞿宏振同志县公安局防控中心副主任(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满家改同志县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副主任(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张金波同志县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副主任(高配副科级)职务;
免去李宏贵同志县公安局监所管理中心副主任(高配副科级)职务;
孙建明同志任县公安局沅陵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所长职务;
唐宏森同志任县公安局书山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侦查中心副主任职务;
邓磊同志任县公安局官庄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海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官庄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七甲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梅玉寒同志任县公安局官庄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标同志任县公安局凉水井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向志同志任县公安局凉水井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邹东旭同志任县公安局七甲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大合坪派出所所长职务;
李群同志任县公安局七甲坪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毛亮同志任县公安局筲箕湾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公安局二酉派出所所长职务;
颜全、李俊同志任县公安局筲箕湾派出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张军同志县公安局筲箕湾派出所所长职务;
张强同志任县公安局麻溪铺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肖家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李新同志县公安局麻溪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周锐同志任县公安局明溪口派出所所长;
免去覃建国同志县公安局盘古派出所所长职务;
胡维同志任县公安局二酉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荔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范典同志任县公安局荔溪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文思同志任县公安局马底驿派出所所长;
免去谭勇同志县公安局马底驿派出所所长职务;
代李泉同志任县公安局楠木铺派出所所长;
瞿宏情同志任县公安局肖家桥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秦羿凡同志任县公安局大合坪派出所所长;
郑盛夏同志任县公安局陈家滩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颜无名同志县公安局陈家滩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舒绍宪同志县公安局深溪口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邓飞波同志县公安局太常派出所所长职务;
贺湘勇同志任县公安局齐眉界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楠木铺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黄珏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凉水井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张海丰同志县森林公安局五强溪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向杨智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北溶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智慧同志县森林公安局齐眉界派出所所长职务;
舒勇同志任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
免去全协平同志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舒然同志县公安局借母溪自然保护区派出所所长职务。
因公安机构改革,县森林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为县公安局正科级直属机构。
因公安机构改革,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县公安局深溪口派出所合并为县公安局沅陵派出所,机构升格为县公安局正科级派出机构;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县公安局太常派出所合并为县公安局书山派出所,机构升格为县公安局正科级派出机构;县公安局凉水井派出所、县公安局筲箕湾派出所、县公安局官庄派出所、县公安局七甲坪派出所升格为县公安局正科级派出机构;成立县森林中心派出所,县森林中心派出所为县公安局正科级派出机构。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