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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沅陵县工业集中区赋权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7-21 16:53


一、县政府出台《方案》有什么背景、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助推县工业集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实现“园区事园区办”“一件事一次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49号),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本《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

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确保赋权到位。原则上《湖南省园区赋权指导目录》所涉及的省级园区的赋权项目全覆盖。县直各赋权部门、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对照《沅陵县工业集中区赋权目录》,按照赋权方式,做好赋权事项交接,确保赋权事项的受理、审查、发证等所有审批服务环节按要求依法赋权到位,并签订赋权事项交接书或委托书。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主动对接赋权部门及单位,接受指导监督,规范审批程序,逐项编制审批服务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切实提高承接能力和审批效率,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持续打造便捷、高效一流营商环境。

(二)优化赋权方式。对《沅陵县工业集中区赋权目录》明确的直接赋权、委托行使、服务前移、审批直报等赋权方式,县直各赋权部门、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应对标落实到位。对直接赋权事项使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行政处罚专用章”办理;对委托行使事项采取各赋权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即二号公章),或“见章盖章”方式行使;对服务前移事项,相关赋权部门要采取派驻服务机构(窗口)、委托综合受理或开通网办通道等方式落实,并使用各赋权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对审批直报事项,相关赋权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好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打通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审批直报渠道。

(三)完善配套机制。县工业集中区设“企业服务中心”,赋予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权力事项要全部纳入“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集中管理。全力推进“综合窗口受理、一个平台办理、一枚印章审批” 模式落实,积极探索项目建设“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开办“一揽子事一次办”、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全能办”等优质服务模式,切实方便园区企业和员工办事,提升改革成效。

(四)提升承接能力。县审改办要加强赋权工作调度协调,做好审批服务指导,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管得严”。县委编办要加快推进县工业集中区机构编制调整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及时赋予园区相应机构代码,提升园区承接能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承接行政执法权力的指导,加快推进园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快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开通审批业务办理账号,指导企业服务中心大厅建设,加强“互联网+监管”。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要主动接受县直赋权部门指导监督,加快审批服务和执法监督队伍组建,推进企业服务中心大厅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权力运行管理机制。县直各赋权部门要加强对所赋权力运行的指导和监管,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做好业务培训,开展网上联审联办,帮助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依法承接并行使权力,决不能截留不放,也不能一放了之。

(五)加强监督问效。将园区赋权工作纳入2021年度县直相关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县审改办、县政府督查室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按时间节点,做好督查督办和考核问责。对应放不放、一放了之等行为要通报批评、严肃追责。要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在探索体制创新、服务提质、平台提升等方面勇于先行先试而出现的失误进行容错纠错,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要加强赋权事项的监管,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明确相关部门和园区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不缺位、不越位。

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

202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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