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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沅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 14:47 信息来源: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431200/2023-012353
  • 文号:沅政办函〔2023〕13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8-05-26
  • 签署日期:2023-04-27
  • 登记日期:2023-04-27
  • 所属机构: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所属主题:县政府办文件
  • 发文日期:2023-04-27
  • 公开责任部门: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沅政办函〔2023〕13号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沅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13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33号)规定,以及省、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开展了2023年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广泛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梳理审核形成了《沅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该目录草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县委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未履行上述程序的,不得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于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执行。

二、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归档工作应当与决策事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确保相关资料归档及时、完整、高效,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附件:沅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沅陵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草案)

序号

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1

沅陵县旅游市场奖励暂行办法

县文旅广体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2

沅陵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计划(草案)

县发改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3

沅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中期评估报告

县发改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4

沅陵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

县发改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5

沅陵县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县交管中心

2023年12月31日前

6

沅陵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7

沅陵县殡葬改革方案

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31日前

8

朱红溪至碣滩产业大道建设

北溶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