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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沅陵县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索引号:431200/2022-006626
  • 文号:沅政办发〔2022〕10号
  • 统一登记号:2022-04-14 14:40:5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7-04-14
  • 签署日期:2022-04-14
  • 登记日期:2022-04-14
  • 所属机构: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
  • 所属主题:
  • 发文日期:
  • 公开责任部门: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沅陵县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执行。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14

(此件主动公开)

沅陵县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

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推动我县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特实施以下政策措施。

一、全面实施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一)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沅陵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二)扩大“六税两费”减征政策适用范围。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期限为202211日至20241231日。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沅陵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三)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足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施期限为202211日至20241231日。(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沅陵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四)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在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沅陵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五)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政策。从202241日至202212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沅陵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六)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保持1%费率,2023430日,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沅陵县税务局)

(七)2022年住餐批零、物流快递等商贸企业及农贸市场用于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费用,县财政全额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等)

(八)企业用于水电气讯的费用按《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2214号)标准减半收取,时间为202241日至2022930日。(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九)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承租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权属的国有资产房产,在有效合同期内,给予3个月租金减半。(责任单位:各国有资产所属单位)

(十)县域内有银行贷款的企业。一是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对即将到期贷款由各家银行给予续贷。二是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调执行半年,时间从202241日至930日。三是降低账户服务收费、转账汇款手续费、刷卡手续费,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责任单位:县金改办、县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

(十一)推动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加大线上营销,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县财政给予产业项目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十二)对已缴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给予部分返还,返还到企业工会基本账户。(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财政局)

(十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从2022年工会会员福利中拿出人均300元至600元组织定向到县内限额以上餐饮、零售等商贸流通企业消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十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用餐业务可根据情况由酒店承担,并尽快做好结算。鼓励无食堂的单位与酒店进行合作,由酒店送餐上门;有食堂的单位可将部分业务给予酒店。(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

(十五)认真落实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一是进一步强化企业防控手段和保障。企业要不断健全完善从业人员名录库,做到全员疫苗接种、定期核酸检测;建立健全进出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两码及日消杀等日常防控机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是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防疫政策“五个不得”的要求,即不得禁止低风险地区人员返乡;不得随意扩大中高风险地区范围;不得随意将限制出行范围由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扩大到所在地市;不得擅自对低风险地区人员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不得随意延长集中隔离观察期限。(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相关单位)

三、强化政策落地保障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加大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诉求和关切。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短视频、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扩大政策知晓度,推广政策事项办理途径和方法,确保纾困政策直达企业,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沅陵县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企业及部分零售企业名单

附件

沅陵县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企业及部分零售企业名单

1.沅陵县汇鑫丽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沅陵县兰波华天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沅陵县品龙怡丰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4.沅陵和天大酒店

5.湖南芸庐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沅陵县小城故事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7.沅陵钵老头餐厅

8.沅陵县汇鑫大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沅陵县站得高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沅陵县食尚筷乐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11.沅陵县家家旺商贸有限公司

12.沅陵县辰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3.沅陵县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14.沅陵县上好佳超市有限公司

15.沅陵县家润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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