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8 09:14 信息来源: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直机关各单位,省、市驻沅单位:
《沅陵县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和《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沅陵县县直部门审批服务
“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实现企业群众“只进一扇门”。按照“集中为原则、不集中为例外”的要求,推进我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即部门审批服务工作向一个股室集中、审批服务股室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平台集中;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和人员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到位、部门对窗口授权到位、审批服务电子监察到位。加快实现审批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
二、实施范围
承担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的县政府部门(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可根据实际纳入改革范围。
三、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整合审批职能,推进审批集中。各部门明确一个牵头股室,将内部审批服务职能向牵头股室集中,其中审批服务办件量较大、职能分散的部门,在牵头股室加挂“审批服务股”牌子,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审批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并建立健全内部股室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审批服务股室牵头、多个股室支撑、协同审批服务”的运行模式。(完成时限:2021年8月20日)
(二)明确分管领导,配强工作人员。各部门明确一名领导分管审批服务工作,统筹解决审批服务过程中的问题;任命1名股室长及以上干部担任本部门首席代表;挑选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根据审批服务工作量确定人数)。工作人员必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熟悉审批服务流程,原则上要求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完成时限:2021年8月15日)
(三)清理规范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各部门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按照“应入尽入”的原则,梳理确定入驻事项,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步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电子政务平台集中。要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要求,对入驻事项全面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各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及时做好事项的填报、送审和发布,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和“就近办”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1年8月15日)
(四)完成审批授权,人员集中到位。对通过审查书面资料或现场勘查记录、检验检测结果、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即可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授予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对需由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集体研究作出决定的事项及专业性较强且无法进行专业把关的事项,授予首席代表初审权;对各类审批文书,除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外,一律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并授予首席代表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权;根据审批需要,可赋予首席代表其他相关权限。首席代表确定后,各部门要及时全面授权,并确保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按时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9月15日)
(五)创新审批机制,提升服务效率。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总要求,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着力构建审批服务与技术审查相分离等审批新机制。以业务协同和场景应用作为切入点,推进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采取集中办公、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等方式,建立起部门间关联性审批服务事项协同审批机制,着力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审批服务电子监察机制。(完成时限:2021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配套措施
(一)建立派驻工作人员管理机制。派驻工作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仍保留在派出单位,在派出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并向派出单位反馈考核结果。
(二)建立审批服务事项管理机制。对各部门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统一办理的事项,未经县政府同意,一律不得在窗口之外受理,任何部门不得随意撤窗或撤回已入驻办理事项。要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持续推进事项精细化、颗粒化梳理,不断提升事项办理的便利度。
(三)建立“三集中三到位”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县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运行模式,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绩效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机制到位、监察到位。
(二)落实责任分工。县政府办负责“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总体协调;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司法局牵头负责协调督促县直部门清理规范入驻事项和办事指南;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中心日常管理。
(三)完成检查验收。县政府办适时组织开展各部门“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检查验收,进行改革成效全面评估,对改革中有令不行、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沅陵县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现就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集中入驻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企业、群众在县直部门办事“只进一扇门”为目标,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模式,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整合县直相关部门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二、窗口设置及进驻方式
(一)部门专业窗口(20个):县发改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服务专业办理窗口,上述单位的依申请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原则上要求在窗口现场办结,不能现场办结的转后台办理,统一在窗口出件,工作人员由入驻单位派驻。
(二)公共服务办理窗口(13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规划中心、县测绘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人社局相关中心、县自来水公司、住房公积金沅陵管理部、国网沅陵县供电分公司、湖南有线沅陵网络公司、怀化铁塔公司沅陵办事处、邮政沅陵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沅陵支行、捷能燃气公司等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服务办理窗口,面对企业和群众个人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能进必进的原则,统一在窗口办理出件,工作人员由入驻单位派驻。
(三)综合服务窗口(16个):对年办件量300件以下的14个部门,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县委统战部(民宗)、县财政局、县借保局、县工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水库移民管理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残联、县档案馆、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依申请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部门委托授权给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前台综合受理,窗口直接办结或转部门办结后,统一在窗口出件,工作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招聘。
(四)“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目录清单的事项,通过专窗统一受理,转相关部门办结后,统一出件,工作人员由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招聘。
(五)窗口布局。按照“一窗”受理、“一站式”审批、“一口式”收费、“一条龙”服务等运行模式,根据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数量多少等优化布局办事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1、2、3楼设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具体窗口设置如下:
一楼设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邮政沅陵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沅陵支行。
二楼设综合服务窗口、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
三楼设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规划中心、县测绘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自来水公司、住房公积金沅陵管理部、国网沅陵县供电分公司、湖南有线沅陵网络公司、怀化铁塔公司沅陵办事处、捷能燃气公司。
四楼设相关单位后台行政审批服务室、档案室。
五楼设政务中心办公室、电子政务外网机房、监控室、会议室。
三、运行机制
建立前台后台有机衔接、受理办理无缝对接、业务运行集约高效、评价监督有力有效的运行机制,切实发挥好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一)首问负责。建立咨询服务和导办服务制度,设立咨询员和导办员,负责各办理区业务现场咨询、接待和办理业务引导,帮助群众申报、办理审批服务业务。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方式,统一答复企业群众咨询。
(二)清单管理。对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布,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
(三)一次性告知。对入驻事项优化再造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沅陵县政务服务旗舰店)、12345热线、自助服务终端或制作二维码进行公开,方便企业群众查询、知晓。
(四)首席代表审批。各入驻部门要明确首席代表,出具授权委托书,授予首席审批员审批决定权和业务协调权。
(五)限时办结。建立政务服务限时办结制,减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实行前台后台限时办理,及时反馈。
(六)“好差评”监督。依托“好差评”系统和12345热线,建立健全评价制度,采取“内部评”与“百姓评”相结合,对各部门的服务行为进行评价,强化监督。
四、线上线下融合办理
(一)统一受理。对通过线上(“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或部门业务系统)提交的办事申请,或者线下(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的办事申请,统一由窗口受理、初审,启动办理程序。
(二)分类办理。对部门专业窗口能即时办结的事项,首席代表必须即时办结;对程序比较复杂、需要转回部门办理不能即时办结的,由首席代表审核后通过线上或线下转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综合服务窗口、“一件事一次办”专窗受理的事项,经窗口人员初审后,通过线上流转或线下通知部门工作人员来取的方式,转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三)出件寄送。办件办结后由申请人现场领取结果;非即办件经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后,办理结果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转回窗口,根据自愿原则,可由申请人到窗口直接领取,也可由窗口寄送给申请人。
(四)统一监察。行政效能电子监管系统从受理环节开始到办结,实行全流程监察、“好差评”监督。
五、窗口管理
(一)统一管理。入驻大厅的工作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受派驻单位指导,日常工作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和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大厅和窗口统一管理,分析汇总窗口业务办理情况,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统一协调。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对入驻窗口业务进行协调,全面实行一站式办理、联合审批、统一收费、一窗受理、流程再造等,推进审批标准化,促进前后台、部门间业务运转顺畅、衔接有效。
(三)统一考核。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考勤、月通报和年度考核,反馈和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送各派驻单位。考核结果纳入县直部门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是建设服务性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展示政府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平台,也是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县直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服务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负总责,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人员保障,选派业务骨干入驻中心,确保人员到位、事项到位、授权到位。
(二)梳理事项。县直相关部门要按照《沅陵县县直部门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方案》,完成事项梳理,明确入驻事项和人员,开展职责授权,开具授权委托书,优化服务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完成时限:2021年8月30前)
(三)建章立制。县政务服务中心制定政务服务规范、窗口服务规范、工作人员管理和考核等规章制度。
(四)保障经费。将县政务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并支持工装、培训等专项费用。
(五)做好宣传。各入驻单位做好政务服务窗口入驻宣传工作,在确保无缝对接的前提下,提前一周对社会公示公告。
县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单位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分管领导、牵头股室、首席代表(姓名和联系方式)、设置窗口数(设专业办理窗口和公共服务窗口的部门提出),填好《审批服务授权委托书》《综合窗口授权委托书》《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表》《县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人员信息表》,以及业务系统接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技术需求,以正式文件格式(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8月25日前报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张娟,电话:4231138)。
附件:1.派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首席代表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