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文件 > 县政府办文件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0-04-17 16:36 信息来源: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431200/2020-017399
  • 文号:沅政办发〔2020〕5号
  • 统一登记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信息有效期:2025-04-17
  • 签署日期:2020-04-17
  • 登记日期:2020-04-17
  • 所属机构: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所属主题:县政府办文件
  • 发文日期:2020-04-17
  • 公开责任部门: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沅政办发〔202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依据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共产品属性,为切实提升普惠金融服务的渗透力,推进融资担保业务广覆盖、可持续、有效应,进一步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突破“三农”贷款障碍,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现就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筛选和推荐合格的融资担保客户

以湖南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沅陵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县农信担公司)为依托,构建县、乡、村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组织开展以满足“三农”融资需求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业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含便民服务中心)要组织成立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专(或兼)职工作人员。各村要成立农业融资担保服务站,站长由村委会主任兼任。

(一)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联合村农业融资担保服务站,调查了解辖区内农户、专业合作社、小微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做到不留“死角”,分门别类建立和适时完善、更新融资需求主体档案,为建立融资担保业务推荐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涉农经济主体在需要融资担保时,可向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申请,也可直接向县农信担公司提出申请。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在收到申请后按融资担保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应尽快完成前期调查评估。县农信担公司直接受理的融资担保申请,除自己独立或直接承担调查评估审核等方式外,也可委托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协助做好前期资料准备。

(二)各乡镇组建融资担保业务推荐评议审查小组,小组成员由乡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村级农业融资担保服务站、相关产业大户、相关产业协会、业务站(所)、乡镇党政班子成员等人员组成,小组成员要公道、正派,情况熟悉,具有代表性。原则上融资担保推荐应实行推荐、调查、审议三分离,委派专人调查后,担保贷款额度50万元以上的,经审查小组开会票决(要有会议记录及票决资料),获得多数成员同意的,连同借款人资料一并交给县农信担公司。担保额度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由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直接推荐,县农信担公司不得拒绝受理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推荐的担保业务,并及时做出答复,对缓议或否决的要有明确理由。

(三)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要建立融资担保推荐业务管理台账,明确一名主推荐责任人,其对融资担保推荐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四)推进“阳光”融资担保推荐业务,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融资担保条件、流程、优惠政策、承诺办理时限和监督方式,广泛宣传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优势及其产品和服务方式,以及商业性融资担保的注意事项。

(五)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村级农业融资担保服务站的职能和作用。村委会主任作为村级农业融资担保服务站的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要经常走进企业、走近农户,了解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全力配合县农信担公司和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做好担保产品宣传、贷款推荐、保前审核、保中监管、保后催收等相关工作。

二、发挥信息对称优势,全力协助融资担保项目服务管理

(一)信息对称是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的最大优势。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要联合村农业融资担保服务站做好融资担保项目审核关,不仅协助调查了解借款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资金用途、担保物状况等信息外,还要将借款人家庭环境、社会背景、能力、人品口碑等无形资产和“软信息”更多地嵌入融资担保业务管理全过程;不仅调查借款人在发生商品交易和服务关系而形成的赊购、缴费信息、资产负债状况,而且要收集行政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生成的信用记录等等,借以全面、客观、公正评估融资担保项目现况。

(二)县农信担公司在审批融资担保业务时,可邀请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参加,充分听取意见,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要客观、公正地描述申请人的生产现状、经营前景、诚实守信等方面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干扰、胁迫县农信担公司对融资担保业务审查的独立性。

(三)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和村农业融资担保服务站要积极协助县农信担公司在保业务的日常跟踪监管,以及了解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贷款用途、抵押物保全等方面情况,督促借款人把融资担保业务管理要求落实到位,发现未按合同履约的借款人,通知县农信担公司,并联合督查整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可提前终止融资担保合约收回借款。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和村农业融资担保服务站应在担保债务到期前履行提醒义务,对到期不能归还的,协助县农信担公司采取多种有效方式组织清收。

(四)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客户等信用“细胞”工程建设,建立信用积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对诚实守信的借款人要优先推荐融资担保业务,对失信的提高准入门槛或不予受理,并在资金支持、资质管理,以及参与村支“两委”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举等方面如实报告信用状况;县农信担公司要对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客户在费率、期限、额度、审批便利等方面给予优惠。

三、创新融资担保服务方式,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一)扩大反担保物范围,丰富增信手段。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县农信担公司要联手创新基于多种信息获取方式上的融资担保技术,积极创新担保产品,不断拓宽农业融资渠道。推行农地经营权、农房财产权、水域使用权以及应收账款、仓单、农业合作项目股权、收益权等抵(质)押物的融资,开辟以财政补贴为保证撬动信贷资金的有效途径,推进公司+中介组织+农户的信用方式,探索建立多种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

(二)完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扩大融资担保规模。开展“政银担”深度合作,是我县与县农信担公司、沅陵新阳村镇银行共同探索出的一种新型融资担保模式,已被农业农村部列为试验任务。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政银担”合作机制纳入农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范畴,紧密配合“政银担”各方主体开展保前贷前调查和保后贷后检查,发现风险应及时上报县“政银担”金融服务办公室。

(三)充分发挥乡镇产业信用协会作用。产业信用协会是农民组织化的合作金融形式,是缓解农村信用和信息、风险与控制问题的有效载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提供业务指导、风险预警等服务,通过规范内部权责、资信公开、信用评估、融资催收等程序,健全内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降低担保公司信息采集、前期调查、资信评估、在保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成本及风险。县农信担公司应加强与信用协会的合作,运用会员保证金、政府风险金等联合增信手段,提供转担保服务,与合作银行共同探索发展 “抱团增信、担保互助”融资模式,合理确定授信规模和风险分担比例,支持和规范产业信用协会对有价值、可流转、有承诺、权属清晰的农村资产即可作为反担保物的创新实践,有效盘活农民的财产权。

(四)逐步建立乡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站。根据农村贷款客户分散、产业规模小、贷款额度少、担保物零散且价值低廉的特性,适时相应建立简易综合产权登记交易平台,为贷款客户担保及担保物处置提供便捷通道。加强和完善县、乡统一管理、协作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拓宽担保渠道,扩大押品范围,简化登记手续,减少处置环节,降低抵质押和交易成本,规范信息发布,提高交易活跃度,增强价值发现功能,提升押品变现能力。完善农村产权信息数据库,推行县乡信息共享,避免发生“一权多抵”或押品流失造成抵押物悬空的局面,为抵押物登记和出质登记提供便利,建立健全符合农村金融需要的“抵押—鉴证—交易”模式。

四、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确保担保业务有章可循

(一)县农信担公司为主建立和完善融资担保推荐业务的各项制度。在融资担保业务的认定标准、范围、用途以及操作流程、申报清单、资料制作、评议审查以及风险识别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的制度安排;加强网络系统建设,实现数据录入、传输、审核等流程的网上操作,把推荐环节作为融资担保审核的前置条件纳入业务操作管理系统,促进融资担保项目推荐及协作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

(二)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掌握担保业务知识技能。县农信担公司要采取集中授课、跟班学习、个别指导、现场观摩和自学等方式,切实提升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人员的基本技能。坚持以案例教学、操作培训为主,理论、原理学习为辅,不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担保业务的认知度和熟悉度,以便更好地开展担保业务。

(三)实行农业信贷优惠政策宣传常态化。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一到两次农业信贷优惠政策宣讲会,由县农信担公司、各金融机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大户、合作社等面对面宣传、解读相关优惠政策,现场为其答疑解惑,确保政策及时落地、产生实效。

五、建立运行常态机制,为创新管理模式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沅陵县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金改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人行、县域内各商业银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县农信担公司以及各试点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改办,金改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分工,积极做好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金改办牵头,建立相关成员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县农信担公司业务合作的协调和指导,因地制宜地创新合作方式和手段,切实提升合作效率。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和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推行试点。初步确定沅陵镇(含太常和深溪口)、凉水井镇、筲箕湾镇、麻溪铺镇、官庄镇、五强溪镇、二酉乡和马底驿乡等八个产业基础好、贷款需求大的乡镇为试点,县金改办和县农信担公司要积极到试点乡镇指导相关工作,探索出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县予以推广。

(四)加强经费保障。建立县、乡、村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专项资金,县财政局要及时足额拨付省级改革专项经费,由县金改办按照试点工作的推进进度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乡镇农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建设、融资担保贷款网络软件的开发和年底考核奖励等。

(五)强化考核激励。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融资担保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县政府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进行督查,每季度对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通报。县金改办、县人行、县农信担公司依据业务规模、融资担保损失率、业务差错率等指标,对试点乡镇制定单项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对工作完成好的试点乡镇进行奖励(奖励金额的70%可用于奖励先进个人),并在推荐担保频率、推荐担保额度等方面分别采取重点支持、一般支持、限制等措施,确保融资担保体系健康、安全、有效运行。

(六)加强担保监管。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按照审慎监管原则,进一步完善融资担保监管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监管,有效防控风险,为担保公司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等监管资源配备,不断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对于县域内出现融资担保重大风险事件,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守住风险底线。

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