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水稻烘干环节服务主体遴选方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9-08 16:36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发〔2025〕46号)文件和《沅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沅陵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水稻烘干环节实施方案〉的通知》(沅农字〔2025〕)5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个作业环节不少于3家服务组织。

二、遴选条件

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取得法人资格或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三)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五)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各服务主体结合自己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选择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向项目区服务作业相对集中的乡镇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乡镇推荐。各乡镇收到服务组织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对服务组织进行初审。初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服务组织,由乡镇向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办公室进行推荐。各乡镇对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服务组织于2025年 9月16日--9月17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办公室提交推荐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材料纸质档按要求填写完整并于9月16日--9月17日交至沅陵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办公室。(联系人:侯美玲,电话;15074597912)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农经站)办公室收到各乡镇的服务组织推荐后,汇报给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农机事务中心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应股室站负责人,对项目区乡镇上报的各服务组织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结合项目各环节服务计划,确定项目服务主体名单、服务区域和服务规模。

(四)公示。本次遴选结果在县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审核确定的服务组织名单有效;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经调查核实后再进行确定。对服务组织服务能力、硬件设施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评估评审。


附件:1.沅陵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水稻烘干环节主体申报表

      2.沅陵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组织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