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县2025年经作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环节服务主体的遴选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8-05 10:19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沅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沅陵县2025年经作产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有效推动我县2025年社会化服务工作,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承接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环节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环节:水稻秸秆综合利用。

二、遴选服务组织数量:服务环节遴选服务主体不少于3个。

三、承接项目的服务主体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在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取得法人资格或纳入农业农村部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对跨市州承担任务的服务主体,需要在本县设有站点,纳入本县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并在本地正常开展相应服务2年以上。

(三)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四)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五)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四、遴选方式

1.自主申报。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结合自己的机械设备、作业人员、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条件,自主选择服务环节、服务区域、服务规模,制定实施方案(包括实施单位的基本情况 、实施内容、收费标准、财政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项目组织管理措施、项目实施承诺及项目实施绩效等),填写《沅陵县经作产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地乡镇签字盖章后,向县农村经营服务站申报,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设施设备(作业设备必须安装北斗监测系统)清单及牌证、服务作业人员名单及技术证书、上年度的服务合同和财务报表、服务组织及法人的信用报等相关申报资料。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8月15 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2.县级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组、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农机事务中心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应股室站负责人,对申报的各服务组织资格进行审核。拟定于2025年8月 18日,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组织评审人员开展评审遴选,对照《沅陵县经作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评分标准》(附件2)打分。

3.公示结果。择优确定服务主体后,将评审遴选结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4.下达服务计划。服务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对服务主体下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明确每个服务组织的服务环节、服务规模、服务价格、服务区域。

咨询电话:0745一4222567,侯美玲:15074597912。

附件:1.沅陵县经作产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报表

      2.沅陵县经作产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评分标准

沅陵县农村经营服务站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