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6-30 09:51

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移交重点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现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0745-4221990

序号

反馈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下一步工作

备注

1

沅陵县未对杜家毫书记指出的河道非法采沙石问题进行处理,采沙船还在继续采砂,砂场还在继续堆沙。

沅陵县沅水干流砂石实现全面禁采,并于2020年6月30日前妥善处置采砂船舶,砂石码头、堆场及分筛场退出。

1、实行沅陵县沅水干流砂石全面禁采。

2、采砂船舶按照“上岸拆解、出售县外、参与清障”三种方式进行处置。

3、根据实际情况,限期退出砂石码头、堆场及分筛场

1、2018年9月1日,沅陵县沅水干流砂石实现全面禁采。

2、2020年6月30日前,对原沅水干流41艘采砂船舶,按照“上岸拆解、参与清障、出售县外”三种方式进行了妥善处置。出台了《沅水干流采砂船舶处置实施方案》,通过县整治办对各船主调查摸底,17艘拆解上岸,17艘参与清障,4艘出售县外,另有3艘已提起行政诉讼,正在依法处理中。

3、沅水干流沿岸原28个砂石码头、堆场及分筛场,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退出22个、2020年6月30日完成退出6个,共转移砂石70余万方,拆除制砂设备40余台,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

1、强化舆论引导,做好原采砂船主、砂场、堆场及分筛场业主的思想教育、疏导及稳控工作,切实抓好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2、加强河道巡查,结合河长制联合执法工作,着力查处涉河涉砂违法行为。

3、规范砂石经营,督促采砂、制砂企业严守作业程序,同时,合理规划和建设沅水干流沿岸砂石集散中心和上岸堆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