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问题编号22)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5-09 10:35
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问题编号22)
根据《关于开展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移交重点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现对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反馈的第22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0745――4266113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2018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公示一览表
序 号 |
问题 编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目标 |
整改措施 |
整改完成情况 |
下一步工作 |
备 注 |
1 |
22 |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已经明确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塑料垃圾焚烧等环境污染事项的监管责任主体,但怀化市没有落实到们,导致管理体制不顺、部门职责推诿、监管缺失;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管责任也未理清 |
按照《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的要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理顺管理体制。 |
结合机构改革,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相关单位“三定规定”,明确社会生活和建筑施工噪声、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露天烧烤、塑料垃圾焚烧等环境污染事项的监管责任主体;理清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管责任。 |
1、按照党政机构改革要求,沅陵县于2019年3月完成了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出台了《关于印发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20个政府工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和沅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等3个政府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沅办﹝2019﹞12号),其中,《沅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十二项第2小项职责表述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2、出台了《关于印发沅陵县委宣传部等3个党政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沅办﹝2019﹞14号),其中,《沅陵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五项明确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其内设机构养殖业管理股有“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职责。 |
1、加大督查力度,督促相关部门将调整职责履行到位,杜绝职责推诿现象。 2、结合六大领域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对环境违法违规查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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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