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我县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18-09-01 16:29


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并于9月1日起实施,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
当日9时,沅陵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大厅正式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业务13人次。 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以及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还可享受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还可以使用居住证直接在内地住宿旅馆,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业务,与内地居民同等待遇购物、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进行文化娱乐商旅消费等9项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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