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沅陵县砂石利用深加工项目(鹿溪口加工点)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8-15 14:31

沅陵县辰投砂石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7月27日送来的《沅陵县砂石利用深加工项目(鹿溪口加工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我局依法进行了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沅陵县沅陵镇鹿溪口村桥下桥头组,东经110°24′08″,北纬28°30′36″。项目用地面积0.9033 hm2,为临时占地。本项目挖方总量0.45万m3,填方0.45万m3,无弃方借方。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已于2023年2月开工,将于2023年8月完成建设。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报告表》关于水土流失现状的分析成果。

(二)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0.9033hm2 。

(三)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各区防治措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8%,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8%,林草覆盖率为26%。

(四)同意《报告表》提出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五)同意《报告表》所列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水土保持措施静态总投资10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9033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好资金和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本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分阶段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四、依法履行水土保持有关法定义务

(一)该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批准。

(二)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尽快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

沅陵县水利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