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沅陵县2024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1-14 10:25
沅陵县2024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已经《关于沅陵县2024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湘政地〔2024〕1983号)批准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征收土地批准用途:采矿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四至范围:被征地块位于官庄镇三渡水村,属村集体土地,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征地面积:1.0887公顷。
五、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24〕1号)和《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怀政发〔2022〕6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沅陵县2024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沅征地预〔2024〕5号)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对变化后的财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征地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由被征地单位和个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清)除或搬迁;逾期不拆(清)除或搬迁的,由土地征收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七、对《关于沅陵县2024年第九批次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湘政地〔2024〕1983号)文件不服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八、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九、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沅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