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网上公示(医疗器械监管2025年8月25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9-02 10:04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沅陵县驮中驼商行 | 沅陵县驮中驼商行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 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条、第四十五条 | 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行医疗器械维护管理和没有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对超过使用期限的医疗器械调频脉冲治疗仪(型号规格:ZN-333)数量2台,予以没收; 3.对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0000元,上缴国库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九项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8月25日 | 沅市监罚决﹝2025﹞103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信息来源: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