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网上公示(2025年5月15日——5月22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5-26 14:47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沅陵县向科电动车店 沅陵县向科电动车店涉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1.处罚款人民币600元;

2.对其责任人(向科)处罚款14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仟圆(¥2000.00)整,上缴国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沅市监罚决〔2025〕52号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沅陵县菊珍小卖店 沅陵县菊珍小卖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案 1.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2.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警告;

2、没收:①.咖啡味硬糖:生产日期2023年05月10日4包、生产日期2023年04月28日1包,②.生产日期:2023年04月02日的椰子味硬糖1包,③.银鹭牛奶花生蛋白饮品:生产日期2023年10月07日3瓶、生产日期2023年07月01日1瓶,④.辣妹子牛肉香菇酱生产日期:2023年08月28日6瓶、生产日期:2023年08月14日4瓶,⑤.生产日期:2023年07月03日的真的香炒菜王调料10包,⑥.生产日期:2023年07月01日的佳仙川味卤料5包,⑦.生产日期:2024年10月28日的倒蒸薯干2盒,⑧.生产日期:2024年01月07的食用小苏打2包;

3、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上缴国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沅市监罚决〔2025〕59号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沅陵县龙泉食品厂 沅陵县龙泉食品厂生产经营小于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案 当事人生产经营小于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其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整)上缴国库 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沅市监罚决〔2025〕51号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长沙惟度眼镜有限公司 长沙惟度眼镜有限公司涉嫌实施混淆行为案 当事人以医院的名义在医院设立眼镜便民服务点从事经营活动,致使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对于实施混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40000元;对于销售保健食品未经备案行为给予警告;共计罚款人民币40000元,上缴国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沅市监罚决(2025)48号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沅陵县荔溪乡卫生院竹园分院 沅陵县荔溪乡卫生院竹园分院涉嫌使用劣药案 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药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一款及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48元;

2.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3.没收过期药品:丰与力牌注射用磷酸川芎嗪156支。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贰万零拾玖元肆角捌分(20019.48元),上缴国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沅市监罚决〔2025〕31号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 沅陵县思源实验学校涉嫌未对学生餐具统一消毒案 当事人未对学生餐具统一消毒,未提供相应的消毒设备或设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 1.给予警告;

2.处罚人民币5000元;

以上罚没计人民币5000元,上缴国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一款第五项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沅市监罚决〔2025〕47号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沅陵县逆龄焕活皮肤管理店 沅陵县逆龄焕活皮肤管理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三十六条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1.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孔雀石水光精华液(Uolly Beauty®)100支;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元(¥1000);

3.罚款人民币玖仟元(¥9000);

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元(¥10000)上缴国库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 沅市监罚决〔2025〕50号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