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行政处罚网上公示(2024.12.30-2025.1.5)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1-06 10:13

序号 处罚时间 处罚文号 当事人 案件性质 适用法律法规 处罚内容
1 2025/1/5 沅交处罚决定〔2024〕31648 杨八斤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对当事人处500元罚款。
2 2025/1/2 沅交处罚决定〔2024〕30502 张小东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对当事人处500元罚款。
3 2025/1/1 沅交处罚决定〔2024〕33130 张科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40毫克以上不足60毫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对当事人处15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4 2025/1/1 沅交处罚决定〔2024〕30976 刘宗华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40毫克以上不足60毫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对当事人处15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5 2024/12/31 沅交处罚决定〔2024〕31052 卢用新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对当事人处500元罚款。
6 2024/12/31 沅交处罚决定〔2024〕31965 李书文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摩托车、拖拉机)、驾驶摩托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对当事人处200元罚款。
7 2024/12/31 沅交处罚决定〔2024〕32127 李菊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对当事人处500元罚款。
8 2024/12/31 沅交处罚决定〔2024〕31566 谢小莹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对当事人处500元罚款。
9 2024/12/30 沅交处罚决定〔2024〕30337 舒胡二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60毫克以上不足80毫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对当事人处20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10 2024/12/30 沅交处罚决定〔2024〕30641 唐宏才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对当事人处500元罚款。
11 2024/12/30 沅交处罚决定〔2024〕32545 张吉龙 大中型货运、客运车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 对当事人处500元罚款。
12 2024/12/30 沅交处罚决定〔2024〕30626 唐春尧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后)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对当事人处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