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网上公示(化妆品安全监管2024年12月10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2-16 17:35
处罚对象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要事实 | 处罚种类和内容 | 处罚依据 |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 处罚时间 | 处罚文号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沅陵县丰采日化店 | 沅陵县丰采日化店销售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当事人店内销售的化妆品“泉盈美肌修护原液”4瓶、“泉盈青春多肽原液”4瓶+14ML、“泉盈牌巨补水原液”1瓶、“泉盈青春多肽紧致精华乳”5瓶、“泉盈控油净肤原液”1瓶超过使用期限,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四十二条的规定 |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泉盈美肌修护原液”4瓶、“泉盈青春多肽原液”4瓶+14ML、“泉盈牌巨补水原液”1瓶、“泉盈青春多肽紧致精华乳”5瓶、“泉盈控油净肤原液”1瓶;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10日 | 沅市监罚决﹝2024﹞210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信息来源: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