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网上公示(食品类监管2024年11月18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1-22 10:44
沅陵县六妹批发部 | 沅陵县六妹批发部经营食品添加剂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当事人销售的预包装食品重庆米线(调味面制品)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g/kg;标准指标:≤1.6;实测值:2.79;单项判定:不合格;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1.对未履行索证索票制度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40元;3、对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处罚款5000元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1月18日 | 沅市监罚决﹝2024﹞200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龚本富 | 龚本富经营未经检疫检验的牛肉案 | 当事人龚本富在集市上销售的牛肉未经检疫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 1、没收未经检疫检验的牛肉16.75kg;2、罚款人民币5000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1月18日 | 沅市监罚决﹝2024﹞196号 | 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湖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的缴款识别码到中国农业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没款 |
信息来源: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