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沅陵县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1-13 16:11
沅卫健发〔2023〕59号
关于印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沅陵县
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分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 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印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国卫妇幼儿卫函〔2022〕65号)及《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妇幼处关于印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湖南省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湘卫妇幼处便函〔2023〕5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0日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沅陵县基层儿童
早期发展项目试点实施方案(2023-2024年)
为推广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适宜技术,增强婴幼儿养育人养育照护知识和技能,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背景
(一)县基本情况
沅陵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沅江中游。县域国土面积5852平方公里,是湖南省面积最大的县,最远的乡镇距县城125公里,素有“湘西门户”“南天锁钥”的美誉。沅陵县山区面积广大,下辖21个乡镇,404个村(35个社区),常住人口50.84万,其中以土家族、苗族、白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80.51%,是湖南省15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之一。
(二)妇幼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妇幼工作基本现状:
沅陵县目前妇幼保健机构1家,现有职工144人,内设群体保健科(6人)、儿童保健科(12人);下辖21个建制乡镇,现有医疗卫生机构60家,其中县直医疗卫生机构15家,乡镇中心卫生院8家,乡镇卫生院13家,乡镇卫生院分院24家。配有62名妇幼专干,专职儿保专干18名,26名兼职妇幼专干。
2.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开展目前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①县、乡级从事儿童保健人员配备不足,梯队结构不合理,影响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
②政府投入儿童保健工作经费不足,制约儿童保健工作的发展。
③专职儿保专干配备少且专干更换频繁,服务能力不足。村级服务人员老年化、知识技能不足,导致服务质量偏低。
④沅陵县山高路远,交通不便,儿童流动性较大,项目实施有一定的难度。
二、目标人群
全县常住0-36月龄儿童及其监护人。
三、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推广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技术和方法,以婴幼儿营养喂养和回应性照护为重点,增强婴幼儿养育人养育照护知识和技能,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提高人口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
(二)具体目标
1.全县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率达80%以上。
2.全县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指导率达80%以上。
3.全县6-24月龄婴幼儿辅食添加种类合格率达80%以上。
4.全县6-24月龄婴幼儿辅食添加频次合格率达80%以上。
5.全县2岁以下婴幼儿贫血率下降10%以下。
6.全县婴幼儿养育风险筛查率达80%以上。
7.全县婴幼儿养育风险咨询指导率达80%以上。
8.全县婴幼儿家庭参与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比例达80%以上。
9.全县随访服务率达80%以上。
10.全县3岁以下婴幼儿发育迟缓率明显下降(包括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认知、社会交往与自理五个维度)。
四、项目内容与活动
(一)推广服务指南
在全县使用基层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工具包和服务指南,规范开展婴幼儿营养评估及咨询、养育风险筛查及咨询指导、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服务随访等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活动。
(二)提升服务能力
1.开展县、乡、村三级培训,提高全县妇幼专干、村医及保育员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的知识和技能。
2.培训内容: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养育风险筛查及咨询指导、养育照护小组活动、随访服务知识、技术和要求。
(三)提供优质服务
1.婴幼儿营养评估及咨询指导。
①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在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时,针对婴幼儿及养育人开展婴幼儿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服务。
②应用“3岁以下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记录表”(见附件3),按照月龄记录并评估婴幼儿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合理膳食、饮食行为等情况,着重做好婴幼儿辅食添加种类、辅食添加频次的记录与评估。
2.养育风险筛查服务及咨询指导。
①乡镇卫生院妇幼专干在提供0-6岁儿童健康服务管理时,针对婴幼儿及养育人开展养育风险筛查服务。
②应用“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风险筛查表”(见附件4),按月龄评估养育人养育行为是否满足回应性照护的各项要素。重点评估与婴幼儿的交流互动情况,了解养育人在养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筛查结果,给予养育人针对性咨询指导。
③应用“3岁以下婴幼儿心理发育进程”(见附件5),评估婴幼儿在8个关键月龄时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认知、社会交往与自理等5个方面是否达到相应水平,促进回应性照护持续进行,若评估发现异常,及时就医。
3.养育照护小组活动。
①乡镇儿保专干及托育机构教师利用村卫生室、村委会活动室、托育机构或小学校舍等场地,在村级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
②依据婴幼儿发展规律和特点,按0-1岁、1-2岁、2-3岁分组活动,每组5-10名婴幼儿及其养育人,每次活动40-50分钟。每年接受4次养育照护小组活动。乡镇儿保专干、(幼教老师)经过培训后,负责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
③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内容:健康知识宣教、育儿经验分享以及亲子活动,引导家长掌握和练习营养喂养,回应性照护的理念和实施技巧。
4.随访服务。
①村医对连续两次养育风险筛查阳性的儿童,通过入户、电话或视频的形式进行随访。
②首次随访需入户家访,通过现场观察及询问,了解家庭养育风险因素及其可能原因,探讨改善养育环境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指导。
③县妇幼保健院发挥龙头作用,加强儿童营养咨询门诊、发育筛查门诊和高危儿管理门诊建设,对乡镇转诊的存在养育风险的婴幼儿以及中、重度贫血婴幼儿进行专案管理。在省、市保健机构指导下,做好乡、村级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服务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五、项目进度与安排
(一)项目启动
1、2023年6-10月,参加省级项目启动会,完成全县3岁以下常住儿童摸底,统计数据。
2、2023年10月-2023年11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对乡级项目实施人员进行培训。乡级开展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养育风险筛查及咨询指导;选定1个试点乡镇的2个片区,先在1个试点乡级的村活动室或幼儿园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及随访服务。
(二)项目活动
1、2023年11月选在条件比较成熟,目标人群较多的1个乡镇2个片区(沅陵镇,常住0-36月龄儿童2208人)进行项目试点。
2、2023年12月月底进行一次试点地区的项目督导与质控。2024年1月进行全县进行经验交流推广,并开展剩余乡镇人员项目培训。
3、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县剩下乡镇中开展项目实施。
4、分别在2024年4月、7月、10月进行全县项目督导与质控,反馈问题,及时整改。
5、2024年10至12月进行周期评估和总结,迎接上级部门综合评估及验收。
六、项目组织管理与督导
(一)组织与职责
1.项目领导小组职责:加强与妇儿工委办公室、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项目总结和推广。
2.项目专家组职责:
①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具体实施工作,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托县妇幼保健院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开展师资培训,定期开展专业督导和监测评估。
②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督导,县妇幼保健院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县-乡-村培训及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养育照护小组活动。
3.项目管理流程:制定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召开启动大会,开展县级、乡级、村级三级培训,实施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养育风险筛查及咨询指导、养育照护小组活动、随访服务,监测评估,资金拨付。
(二)项目监测评估
在县卫健局、妇儿工委办公室、乡村振兴局指导下,县妇幼保健院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测和评估,定期收集资料进行数据分析,强化督促指导,确保项目效果。
七、项目经费管理
1.县卫健局加强项目经费监督管理,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2.县妇幼保健院严格财务管理规章和制度要求,制定项目经费预算,实行专人报账管理制度,保障项目资金有效使用。
3.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
①项目经费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予以支持。
②使用范围:乡、村两级相关人员培训,县级开展工作督导质控和经验交流推广。县级开展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养育风险筛查及咨询指导、养育照护小组活动、随访服务经费补助。
附件:1.项目组织机构;
2.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实施评估指标及定义;
3.3岁以下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记录表;
4.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风险筛查表;
5.3岁以下婴幼儿心理行为发育进程。
附件1
项目组织机构
1.沅陵县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军 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李又斌 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昌堂 县妇幼保健院支部书记、院长
成 员:刘月明 县卫生健康局妇幼老龄健康股长
胡凤娥 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股股长
胡海燕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杨秀斌 县妇幼保健院群体保健科主任
2.沅陵县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试点专家组
组 长:粟芷华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副组长:胡海燕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成 员:杨秀斌 县妇幼保健院群体保健科主任
杨 清 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主任
饶 杰 县妇幼保健院群体保健科专干
张 微 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护士长
胡海梅 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医师
张琎文 县妇幼保健院群体保健科专干
聂 娜 县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护师
舒春兰 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护师
试点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杨秀斌兼任办公室主任,饶杰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5074599262,QQ邮箱:286151021),张微为联络员(联系电话:15226481927,QQ邮箱:114962732)。
附件 2
基层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指标及定义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 标 定 义 |
1 |
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 率 |
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率=年度辖区内 3 岁以下儿童系统接受营养喂养评估人数/年度辖区内 3 岁以下 儿童数 x100%; 3 岁以下儿童系统接受营养喂养评估人数:指 3 岁以下儿童按年龄要求 0-1 岁接受 5 次、1-2 岁接受 2 次、2-3 岁接受 2 次营养喂养评估的人数。 |
2 |
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 指导率 |
婴幼儿营养喂养咨询指导率=年度辖区内 3 岁以下儿童系统接受营养喂养咨询指导人数/年度辖区内 3 岁以下儿童数 x100%; 3 岁以下儿童系统接受营养喂养咨询指导人数:指 3 岁以下儿童按年龄要求 0-1 岁接受 5 次、1-2 岁 接 受 2 次、2-3 岁接受 2 次营养喂养咨询指导的人数。 |
3 |
6-24 月龄婴幼儿辅食 添加 种 类合格率 |
6-24 月龄婴幼儿辅食添加种类合格率=年度辖区内 6-24 月龄婴幼儿辅食添加种类合格人数/年度辖 区内接受过调查的 6-24 月龄婴幼儿数 x100%; 6-24 月龄婴幼儿辅食添加种类合格的人数;指 6-24 月龄婴幼儿在过去 24 小时内辅食添加种类达到 4 种以上的人数。 |
4 |
6-24 月龄婴幼儿辅食 添加频 次合格率 |
6-24 月龄婴幼儿辅食添加频次合格率=年度辖区内 6-24 月龄婴幼儿辅食添加频次合格人数/年度辖 区内接受过调查的 6-24 月龄婴幼儿数 x100%; 6-24 月龄婴幼儿辅食添加频次合格人数:指 6-8 月龄母乳喂养婴幼儿在过去 24 小时内辅食添加 1-2 次的人数,9-24 月龄母乳喂养婴幼儿在过去 24 小时内辅食添加 2-3 次的人数;6-24 月龄非母乳喂养 的婴幼儿在过去 24 小时内辅食添加 4 次的人数。 |
5 |
2 岁以下婴幼儿贫血 率 |
2 岁以下要幼儿贫血率=6-24 月龄婴幼儿贫血患病人数/6-24 月龄婴幼儿血红蛋白检测人数 x100%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 标 定 义 |
6 |
婴幼儿养育风险筛查 率 |
婴幼儿养育风险筛查率=年度辖区内 3 岁以下儿童系统接受养育风险筛查人数/年度辖区内 3 岁以下儿 童数 x100%; 3 岁以下儿童系统接受养育风险筛查人数:指 3 岁以下儿童按年龄要求 0-1 岁接受 5 次、1-2 岁接受 2 次、2-3 岁接受 2 次养育风险筛查的人数。 |
7 |
婴幼儿养育风险咨询 指导率 |
婴幼儿养育风险咨询指导率=年度辖区内 3 岁以下儿童系统接受养育风险咨询指导人数/年度辖区内 3 岁以下儿童数 x100%; 3 岁以下儿童系统接受养育风险咨询指导人数:指 3 岁以下儿童按年龄要求 0-1 岁接受 5 次、1-2 岁 接 受 2 次、2-3 岁接受 2 次养育风险咨询指导的人数。 |
8 |
婴幼儿家庭参与养育 照护小组活动比例 |
婴幼儿家庭参与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比例=年度辖区内 3 岁以下儿童参加 1 次及以上养育照护小组活动 人数/年度辖区内 3 岁以下儿童数 x100%。 |
9 |
随访服务率 |
随访服务率=年度辖区内 3 岁以下儿童接受随访服务人数/年度辖区内应接受随访服务的 3 岁以下儿 童数 x100%。 |
10 |
3 岁以下婴幼儿发育 迟缓率 |
3 岁以下婴幼儿发育迟缓率=3 岁以下婴幼儿发育迟缓人数/接受过发育评估的 3 岁以下婴幼儿数 x100%。 |
附件3
3岁以下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记录表
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记录表(<6 月龄)
儿童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月龄 |
询问过去 24 小时喂养情况 |
评估结果(打√) |
指导内容(打√) |
满月 |
●纯母乳 ( 次/日) ●混合(母乳 次/日、 配方奶 ml/日) ●人工(配方奶 ml/日) |
1.喂养较合理 2.没有纯母乳喂养 3.没有按需哺乳 4.其他 |
1.纯母乳喂养 2.按需喂养 3.其他 |
3 月龄 |
●纯母乳 ( 次/日) ●混合(母乳 次/日、 配方奶 ml/日) ●人工(配方奶 ml/日) |
1.喂养较合理 2.没有纯母乳喂养 3.没有按需哺乳 4.其他 |
1.纯母乳喂养 2.按需喂养 3.其他 |
填表说明:
1.纯母乳喂养:婴儿只摄入母乳,不食用其它任何液体(包括水)或固
体食物。
2.按需喂养:通过识别婴幼儿发出饥饿与进食的信号,在不限制哺乳 次数和 时长的前提下,立即、合理回应婴儿的进食需要,通常 3 月龄内 婴儿每日母乳喂养 8 ~10 次或以上,4 ~6 月龄逐渐定时喂养,每 3 ~4 小时母乳喂养一次,每日约 6 次。
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记录表(6~24 月龄)
儿童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月龄 |
询问过去 24 小时喂养情况(打√) |
评估结果(打√) |
指导内容(打√) |
6 月龄 |
●母乳:1.吃 ( 次/日)2.未吃 ●主食(米/面)类:1.吃 2.未吃 ●肉类/肝脏/动物血:1.吃 2.未吃 ●蛋类:1.吃 2.未吃 ●蔬菜/水果类:1.吃 2.未吃 ●其它液体奶类(请注明) ml /日 ●添加辅食 次/日 |
1.喂养较合理 2.未吃母乳 3.未吃富含铁的 动物性食物或强 化铁的米粉 4.其他 |
1.母乳喂养 2.辅食添加 3.饮食行为培养 4.食品安全与卫 生 5.其他 |
8 月龄 |
●母乳:1.吃 ( 次/日)2.未吃 ●主食(米/面)类:1.吃 2.未吃 ●肉类/肝脏/动物血/鱼虾类:1. 吃 2. 未吃 ●蛋类:1.吃 2.未吃 ●蔬菜/水果类:1.吃 2.未吃 ●其它液体奶类(请注明) ml /日 ●添加辅食 次/日 |
1.喂养较合理 2.未吃母乳 3.未吃富含铁的 动物性食物或强 化铁的米粉 4.每日吃辅食少 于4 类(除母乳外 ) 5.每日吃辅食少 于 2 次 6.其他 |
1.母乳喂养 2.辅食添加 3.饮食行为培养 4.食品安全与卫 生 5.其他 |
12 月龄 |
●母乳:1.吃 ( 次/日)2.未吃 ●主食(米/面)类:1.吃 2.未吃 ●肉类/肝脏/动物血/鱼虾类:1. 吃 2. 未吃 ●蛋类:1.吃 2.未吃 ●蔬菜/水果类:1.吃 2.未吃 ●豆类/坚果类:1.吃 2.未吃 ●其它液体奶类(请注明) ml /日 ●添加辅食 次/日 |
1.喂养较合理 2.未吃母乳 3.未吃富含铁的 动物性食物或强 化铁的米粉 4.每日吃辅食少 于4 类(除母乳外 ) 5.每日吃辅食少 于 2 次 6.其他 |
1.母乳喂养 2.辅食添加 3.饮食行为培养 4.食品安全与卫 生 5.其他 |
月龄 |
询问过去 24 小时喂养情况(打√) |
评估结果(打√) |
指导内容(打√) |
18 月龄 |
●母乳:1.吃 ( 次/日) 2.未吃 ●其他奶类:1.吃 2.未吃 ●主食(米/面) 类:1.吃 2.未吃 ●肉类/肝脏/动物血/鱼虾类:1. 吃 2. 未吃 ●蛋类:1.吃 2.未吃 ●蔬菜/水果类:1.吃 2.未吃 ●豆类/坚果类:1.吃 2.未吃 ●其他液体奶类(请注明) ml/日 ●添加辅食 次/日 |
1.喂养较合理 2.未吃母乳或其他 奶类 3.未吃富含铁的动 物性食物 4.每日吃辅食少于 4 类(除母乳外 ) 5.每日吃辅食少于 3 次 6.其他 |
1.母乳喂养 2.辅食添加 3.饮食行为培养 4.食品安全与卫 生 5.其他 |
24 月龄 |
●母乳:1.吃 ( 次/日) 2.未吃 ●其他奶类:1.吃 2.未吃 ●主食(米/面) 类:1.吃 2.未吃 ●肉类/肝脏/动物血/鱼虾类: 1. 吃 2. 未吃 ●蛋类:1.吃 2.未吃 ●蔬菜/水果类:1.吃 2.未吃 ●豆类/坚果类:1.吃 2.未吃 ●其他液体奶类(请注明) ml/日 ●添加辅食 次/日 |
1.喂养较合理 2.未吃母乳或其他 奶类 3.未吃富含铁的动 物性食物 4.每日吃辅食少于 4 类(除母乳外 ) 5.每日吃辅食少于 3 次 6.其他 |
1.母乳喂养 2.辅食添加 3.饮食行为培养 4.食品安全与卫 生 5.其他 |
填表说明:
1.仅询问过去 24 小时辅食添加种类,不论烹调方式、食物形状、摄入量。
2.吃过某类食物中的一种就算吃过,应在该条目“ 1.吃 ”上打
“ √ ”。如吃过米、面类中的一种就算吃过主食。
3.其他奶类指母乳外的乳制品,包括液体奶如配方奶、牛奶、羊奶、
酸奶和固体奶制品如奶酪、奶片等。
4.辅食添加次数指固体食物或半固体食物进餐次数,不包括配方奶、
牛奶、羊奶、酸奶等液体奶。
营养喂养评估及咨询指导记录表(24~36 月龄)
儿童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长姓名 联系电话
月龄 |
询问过去 24 小时喂养情况(打√) |
评估结果(打√) |
指导内容(打√) |
30 月龄 |
●主食(米/面/薯) 类:1.吃 2. 未吃 ●肉类/肝脏/动物血/鱼虾类:1.吃 2.未吃 ●蔬菜/水果类:1.吃 2.未吃 ●蛋类:1.吃 2.未吃 ●液体奶或奶制品:1.吃 2.未吃 ●豆类/坚果类:1.吃 2.未吃 ●饮水量 ml/天 ●正餐 次/日 ●加餐 次/日 |
1.膳食均衡合理 2. 未吃富含铁的动物性 食物 3.每日吃食物少于 4 类(除奶类外 ) 4.每日进餐(正餐 + 加餐) 少于 3 次 5.其他 |
1.合理膳食安排 2.饮食行为培养 3.饮食安全与卫生 4.其他 |
36 月龄 |
●主食(米/面/薯) 类:1.吃 2. 未吃 ●肉类/肝脏/动物血/鱼虾类:1.吃 2.未吃 ●蔬菜/水果类:1.吃 2.未吃 ●蛋类:1.吃 2.未吃 ●液体奶或奶制品:1.吃 2.未吃 ●豆类/坚果类:1.吃 2.未吃 ●饮水量 ml/天 ●正餐 次/日 ●加餐 次/日 |
1.膳食均衡合理 2. 未吃富含铁的 动物 性食物 3.每日吃食物少于 4 类(除奶类外 ) 4.每日进餐(正餐 + 加餐) 少于 3 次 5.其他 |
1.合理膳食安排 2.饮食行为培养 3.饮食安全与卫生 4.其他 |
填表说明:
1、仅询问过去 24 小时辅食添加种类,不论烹调方式、食物形状、摄入量。
2.吃过某类食物中的一种就算吃过,应在该条目“ 1.吃 ”上打“ √ ”。如吃过米、面类中的一种就算吃过主食。
附件 4
3岁以下婴幼儿养育风险筛查表
养育风险筛查表(<6 月龄)
儿童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月龄:
编 号 |
养育风险因素 |
有风险(d) |
|
1 月 |
3 月 |
||
A1 |
很少跟孩子说话、逗笑或玩耍。 |
|
|
A2 |
很少及时回应孩子的哭声或其它声音。 |
|
|
A3 |
家中玩具少于 3 个(包括自制玩具)。 |
|
|
A4 |
无父母参与照护。 |
|
|
养育风险筛查表(6~17 月龄)
儿童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月龄:
编号 |
养育风险因素 |
有风险(d) |
||
6 月 |
8 月 |
12 月 |
||
B1 |
很少跟孩子一起玩耍。 |
|
|
|
B2 |
很少跟孩子说话、讲故事。 |
|
|
|
B3 |
家中玩具少于 3 个(包括自制玩具)。 |
|
|
|
B4 |
无父母参与照护/频繁更换养育人。 |
|
|
|
养育风险筛查表(18~36 月龄)
儿童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月龄:
编号 |
养育风险因素 |
有风险(d) |
|||
18 月 |
24 月 |
30 月 |
36 月 |
||
C1 |
很少跟孩子一起玩耍、做游戏。 |
|
|
|
|
C2 |
很少跟孩子说话、讲故事。 |
|
|
|
|
C3 |
家中没有图画书。 |
|
|
|
|
C4 |
每天给孩子使用电子屏幕(包括 电视、手机、 平板电脑等)总 时间超过 1 小时。 |
|
|
|
|
附件 5
3岁以下婴幼儿心理行为发育进程
月龄 |
条目 |
3 月龄 |
被竖抱时头可以稳稳的立着 |
可将放在手里的玩具握一会儿 |
|
和宝宝说话,他/她发出声音回应 |
|
用眼睛寻找声源 |
|
对宝宝笑时,他/她用笑回应 |
|
6 月龄 |
可自己坐一会儿(允许手撑着地面) |
将玩具从一只手传递到另一只手 |
|
教宝宝名字(含小名) 时,他朝声音的方向转头 |
|
看到物品掉落去找 |
|
区分熟人和生人(如妈妈抱时高兴) |
|
8 月龄 |
可腹部贴着床面爬行 |
两手拿小东西对敲 |
|
发出一连串重复的音节(如 “lalala ” 、 “mamama ” ) |
|
注意到物品上的细节(衣服上的纽扣等) |
|
看着玩具被完全藏/盖起来去找 |
|
对陌生人有害怕的反应 |
|
12 月龄 |
(不扶东西) 可自己站数秒以上 |
把小丸放进小瓶 |
|
听懂 1 个以上物品名(如问鞋在哪儿,他/她看向鞋) |
|
模仿他人正在做的动作(如拍手) |
|
对他人表情有反应(如看到妈妈不开心,他也不高兴) |
|
18 月龄 |
扶着墙或栏杆上楼梯 |
用手旋拧(如拧瓶盖、上发条等) |
|
说出 3 个有意义的词 |
|
知道常用物品用途(如杯子用来喝水、灯会亮) |
|
与他人玩传球等互动游戏 |
|
24 月龄 |
双脚同时离地跳起 |
一页页地翻书 |
|
说简单的句子(如妈妈抱宝宝等) |
|
玩装扮游戏(如假装给娃娃喂饭) |
|
主动示意大小便 |
30 月龄 |
双脚向前跳出一段距离 |
模仿大人画横道 |
|
回答简单问题(如答出自己名字) |
|
模仿他人用积木搭火车、小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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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轮流(如排队滑滑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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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月龄 |
单脚站 5 秒以上 |
用绳穿扣子或串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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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简单故事说出大部分情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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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时间(如现在、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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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穿鞋子或袜子 |
说明:表中各发育指标,代表该年龄多数儿童(约 75%)可做到。如 果儿童在该月龄尚未表现出来,建议家长及时提供练习机会,通过交流玩耍加以促进。
资料来源: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中国儿童发育筛“ √ ”。如吃过米、面类中的一种就算吃过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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