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1-29 10:43
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我县2批次食品不合格,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生产/购进/加工日期 |
产品 规格 |
不合格项目 |
生产/购进数量 |
销售/使用数量 |
库存数量 |
召回数量 |
封存数量 |
下架数量 |
沅陵县菓然水果店 |
云南杨梅 |
2024-07-07 |
/ |
糖精钠(以糖精计) |
4箱 |
4箱 |
0 |
0 |
0 |
0 |
蜂蜜柑 |
2024-06-14 |
/ |
苯醚甲环唑 |
12箱 |
12箱 |
0 |
0 |
0 |
0 |
接到上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上述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风险控制情况: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涉及上述食品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涉事单位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召回、封存不合格食品。
上述单位按照规定要求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主动进行了风险排查和不合格情况分析,对涉事单位具体处置措施如下:
鉴于该单位对涉案产品存在农残超标情形不知情,无主观违法故意,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提供销售企业资质及农产品快检报告。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依法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