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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沅陵县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6-02 14:33

关于印发《沅陵县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及相关企业:

现将《沅陵县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沅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0年5月19日

沅陵县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场所,打击娱乐服务场所毒黄赌行为,打击不合理低价旅游、虚假宣传,治理文化旅游市场乱象,维护社会稳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围绕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存在的无证照经营、证照不全、毒黄赌、超范围经营、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不合理低价旅游、虚假宣传等行为,开展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规范整改一批,关停取缔一批,解决人民群众最恨最烦最怨的文化旅游乱象乱源问题,补齐文化旅游行业监管漏洞短板,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有力保障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沅陵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曾绍春

副组长:张良旺、张民、张大斌、胡大启

成  员:局机关各股室长、各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良旺同志统筹专项整治具体工作,刘派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三、具体措施

1、开展KTV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KTV等娱乐服务场所中无证照经营及黄赌毒等问题。

2、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网吧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

3.开展旅行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旅行社无证经营、组织不合理低价旅游、虚假宣传、采购不合适供应商(包括租用无资质车辆)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

各股室及二级机构结合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群众举报投诉、执法办案等,对本单位、本辖区监管文化旅游行业领域乱象乱源问题进行再梳理、再起底,统一建立重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整改时限。

(二)集中整治

局属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根据局专项整治行动总体方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整治行动,并据实填写《沅陵县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每月22日前报局扫黑办。

(三)建章立制

根据此次专项整治情况,认真剖析研究我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乱象乱源问题,及时总结阶段性整治经验教训,有针对性制定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工作措施填补管理漏洞,补齐短板,建立健全一批“长效机制”制度,真正做到标本兼治,正本清源。各股室及二级机构在专项整治期间出台的重要工作机制和成熟经验做法,要及时报局扫黑办。

(四)总结经验

局属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根据文化旅游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和总结,既要做到以案促改、举一反三,又要注重树立典型、表扬先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坚决杜绝“小胜即满”“过关交卷”思想,要在文化旅游行业领域主动作为,积极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真正做到对文化旅游行业乱象乱源“零容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盲目乐观”等错误认识,坚持党建引领,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推进专项斗争由强化斗争魄力向强化斗争韧劲转变

(二)深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属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要切实肩负起责任,进步协调各有关部门有效联动,抓好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推动整治行动和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有效衔接,形成部门齐抓共管、深入治乱、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将文化旅游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县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县扫黑办组织明察暗访,对群众长期举报、屡治不绝的乱象问题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文化旅游行业专项整改到位。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年度考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乱象乱源依然突出的,坚决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沅陵县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沅陵县文化旅游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人及手机号码:              填报日期:

序号

项目

工作举措

成效成果

牵头单位

协作单位

备注:

1、工作举措包括开展全县性的专项整治行动、举办/参与重大活动、出台重要机制性文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获重大案件和核查重点线索及后续行业监管整改等。

2、成效成果包括打击整治战果、解决的突出问题、化解重大矛盾纠纷、惠及群众情况、县级以上领导批示、市级以上经验交流(含主流媒体新闻报道)等

3请于每月22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至局扫黑办。局扫黑办联系人: 刘派,电话: 0745-4229845,电子邮箱:457651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