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向秀)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8-05 14:24

向秀因保管不善,将沅房他证城区字第51400037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重虎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