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刘凤仙)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6-12 14:43
刘凤仙因保管不善,将沅房权证城区字第715002245号、沅房权证城区共字第715001935号、沅国用(2015)第12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凤仙
2025年6月12日
信息来源:沅陵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