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精准防贫综合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4-30 15:10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创新,消除贫困存量,控制贫困增量,探索建立精准防贫长效机制,根据我县实际,现就开展精准防贫综合保险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战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在2019年实现我县整体脱贫摘帽。围绕这一目标,瞄准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低收入户(以下简称“非贫低收入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两类重点人群,抓住因病、因学、因灾、因交通事故、因政府鼓励发展种养殖产业风险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分类设置精准防贫标准和程序,建立精准防贫机制,用改革的办法防贫,控制贫困增量,基本消除非贫低收入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因学、因灾、因交通事故、因政府鼓励发展种养殖产业风险等致贫返贫现象,最大限度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全县统筹、先行试点。县政府与太平洋财险沅陵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合作开展“精准防贫综合保险”试点,即由县政府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县财政拿出700万元作为防贫保险金,按每人每年50元保费标准为全县10%左右的农村人口购买防贫综合保险。由保险公司负责开展相关工作,各乡镇、村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防贫保险对象评议公示、保险金发放、帮扶举措落实等工作。

(二)事前框定、事后认定。防贫对象不事前确定,不事先识别,只以防贫预警线实时监测进行框定。对于防贫对象因病、因学、因灾、因交通事故、因政府鼓励发展种养殖产业风险等情况致贫返贫时,均可申请防贫保险金。

(三)突出创新、注重实效。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开辟符合实际、有效解决问题的精准防贫路径。

三、工作措施

(一)划定两条界线。一是防贫预警线。由相关部门依据“大数据”分析,设置防贫预警线,第一时间发现致贫隐患,纳入重点监测范围,上报县防贫办公室实施定向跟踪。二是防贫保障线。以上年度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1.5倍为限,设置防贫保障线,低于“防贫保障线”的纳入防贫范围,经调查确认符合相关规定的发放防贫保险金。

(二)建立高效运转流程。一是信息收集。信息收集采取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由县医疗保障、教育、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以因病、因学、因灾等不同预警线,确定监测对象并将其相关信息(包括致贫返贫原因、实际医疗费用等情况)报告县防贫办;第二种是农户自行申报,经乡、村两级审核签字盖章,并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县防贫办;第三种是农户拨打太平洋财险理赔服务电话95500报案。二是情况交办。县防贫办接到相关信息后,交办给太平洋财险沅陵支公司逐一调查核实。三是调查核实。保险公司根据县防贫办交办提供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对被监测对象家庭通过“四看一算一核一评议”的方式调查取证,结合县直有关部门对核查监测对象财产经营状况的调查结果,整理反馈给县防贫办。四是结果交办。县防贫办将结果汇总后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任务交办。五是评议公示。有关乡镇接到任务按村进行分解,对调查结果进行评议、公示(公示期5天),最终名单及评议记录、公示照片等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县防贫办。六是审批备案。由县防贫办对乡镇上报结果进行审批、备案,并通知保险公司发放防贫保险金。七是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负责按标准发放防贫保险金,并将有关凭证上报县防贫办存档。

四、防贫保险金的发放

防贫保险金根据不同的致贫返贫原因按相关保险规定进行发放。

(一)因病防贫保险金的发放

保障对象是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非贫低收入户,保险责任是保障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给予医疗费用补偿后,实际自付费用超过防贫保险规定的免赔额导致保障对象致贫,保险公司根据自付部分金额,按保单载明的支付比例计算发放防贫保险金。以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设置预警线,超出预警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致贫条件的,超出部分按照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即5万以下部分按35%比例发放;5万元-10万元部分按55%比例发放;10万元-15万元部分按75%比例发放。保险年度内每人最高赔偿限额15万元。

(二)因学防贫保险金的发放

     保障对象是非贫低收入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险责任是保障对象子女接受全日制本科教育期间,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0.8万元以上的导致保障对象致贫返贫,保险公司根据自付部分金额,按保单载明的支付比例计算发放防贫保险金。以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0.8万元为预警线,超出预警线且经调查认定符合致贫返贫条件的,超出部分按照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即0.3万元以下部分按100%比例发放;0.3万元-0.5万元部分按80%比例发放;0.5万以上部分按60%比例发放。

(三)因灾防贫保险金的发放

保障对象是农村非贫低收入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险责任是保障对象居住的房屋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海啸)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在政府政策性农房保险赔款和自身投保的商业性农房保险赔款补偿后自付部分导致保障对象致贫返贫,保险公司根据自付部分金额,按保单载明的支付比例计算发放防贫保险金,以1.5万元为预警线,超出预警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致贫返贫条件的,超出部分按照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即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30%比例发放;1万元-3万元的,按50%比例发放;3万元以上部分,按70%比例发放。保险年度内每户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3万元(室内财产损失除外)。

(四)因交通事故防贫保险金的发放

保障对象是农村非贫低收入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险责任是因遭受交通事故,需由第三方赔偿但因第三方肇事逃逸无法找到的,所产生的当年需要治疗的单次住院费用导致致贫返贫,保险公司根据自付部分金额,按保单载明的支付比例计算发放防贫保险金。赔付标准参照“因病致贫”的赔付标准执行。

(五)产业扶贫特色保险保险金的发放

保障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农业产业奖补名单为依据)。保险责任是保障对象因政府鼓励发展的种植类产业、养殖类产业,因保险责任(1.种植类产业因自然灾害、病虫草鼠害等原因造成的物化成本损失;2.养殖类产业因自然灾害、疫病等原因造成的物化成本损失。)遭受损失导致返贫,保险公司按照保单载明的赔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保险产业范围:1.种植业类:蔬菜、水果(含柑橘、柚子、黄桃、猕猴桃、樱桃、李子、梨子)、中药材、粮油经济作物(含大豆、花生、红薯、马铃薯、苦荞、芝麻、荸荠)集中连片种植3亩(含3亩)以上;2.养殖家禽(鸡、鸭)100羽(含)以上10000羽以下。以1000元为预警线,超出预警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返贫条件的,超出部分按照阶梯式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即1500元以下按75%比例发放;1500元-3000元按55%比例发放;3000元-5000元按35%比例发放。保险年度内且每户累计最高补偿限额5000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精准防贫综合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周重颜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易中华任常务副组长,向建设、邓仕娟、龚宇副县长任副组长,县金改办、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交管中心、太平洋财险沅陵支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金改办(简称防贫办),精准防贫综合保险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进行,负责防贫预警线制定,任务分解,开展防贫救助等工作。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相应机构,乡、村扶贫专干负责相应工作。

(二)强化资金监管。由太平洋财险沅陵支公司在沅陵县新阳村镇银行开设专户,对防贫保险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户由县财政局、县金改办、太平洋财险沅陵支公司三方共同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广泛宣传政策。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精准防贫综合保险的目的、意义、措施及程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力争做到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