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报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4-01 08:56
县委、县政府:
2024年以来,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思想认识的高度,提升执法人员素养。一是学习内容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局法治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党纪学习教育,以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为引领,助推法制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培训方式多。县局领导班子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法4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培训5次,参加市局关于市场监管法律知识专题讲座3次。组织开展关于《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专题培训。干部职工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培训执法人员学法达到50学时/人,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和流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普法考试通过率为100%。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组织除临退休3年以内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对考试前20名的执法人员进行了奖励,同时对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中层管理人员进行职务调整,我局2024年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87.4%,全局执法证持证率达到了90.4%。三是宣传氛围浓。强化法律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利用“3·15”、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质量安全月、全国用药安全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开展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余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超过2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人数累计超过1500余人次。组织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企业、学校食堂经营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开展+学习培训,普及行业法律知识,全年组织开展法制讲座、以会带培等4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二)增进监管服务的温度,打造法治营商环境。一是优化流程。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通过实施“证照分离”“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等改革举措,企业开办全流程压减至1个工作日内,个体工商户均在受理后当场办结。二是优化服务。落细利企惠企举措,推出并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1417套,实现企业开办“零费用”。通过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等,为经营主体提供便利服务,深入实施主体强身行动,截至2024年底,全县实有经营主体31932户,净增经营主体2515户;全县实有企业6207户,净增企业1002户;个转企完成47户。三是优化监管。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行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和被抽查概率。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制定抽查清单102项,完成双随机任务180条,已公示检查结果1012个。综合运用“网上报”“掌上报”“现场报”等方式,帮助经营主体完成年报公示,企业、农专、个体年报率均达98%以上。完成信用修复3条处罚信息,移出异常经营名录45条。全力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做到“互联网+监管”本级事项覆盖率100%。
(三)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及事后公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坚持集体讨论规则机制做好执法案件的审核。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提升决策和执法的科学性。截至目前我局共有151人申领行政执法证;全年核审各类案件250件。我局获评湖南省市场监管局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1件;获评怀化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典型案例、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以及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各1件。二是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全面实行“首违不罚”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2024年办理减轻处罚案件135件、免于处罚案件14件、首违不罚案件9件,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三是全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放心消费诚信经营创建工作,完成534家示范单位的创建。完善制度机制,统一使用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接收、高效流转处置投诉举报。全年共接到群众投诉、接听咨询、转接12345热线449件,案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直接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万余元。
(四)延伸监督约束的深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健全完善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按照权责事项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全系统执法主体、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健全和完善以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为基础、以责任追究为手段、以尽职免责为补充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推动工作人员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赦免罚”清单,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严格执行执法“八严禁”“十不得”禁止性规定,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一是抓细案件回访工作。我局制定了《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案件跟踪回访制度》,从立案开始,通过相关业务股室及局纪检监察员事前审查、事中跟踪、事后回访对案件处理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发现属于办案人员的问题,情节轻微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通过案件回访制度发现的问题,均已通过自查自纠方式责令改正到位。全年开展回访226次。二是抓严案卷评查工作。我局在每年11月进行一次案卷评查,由法规股牵头,抽调局内业务骨干,对全局所有的案件进行一次全面的评查。将案卷评查的结果纳入办案机构和办案人员的年度考核中,以此激励办案单位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在巡查、上级检查、案卷评查、审计等工作中发现执法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办案机构立即予以整改,问题严重的给予问责。三是抓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为了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我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使“两法衔接”工作为紧密。2024年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2起;2024年县检察院向我局移送案件4件;我局依据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对涉及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从业禁止的行政处罚。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
(一)执法力量不足影响行政执法效能。基层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严重不足,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按县委编办的规定,我局应有在编在岗人员261人,实际在编人员190人,人员严重短缺。目前在岗大多还是三局合并前的人员,年龄严重老化,近几年有大量人员退休,存在人员严重断档问题。而三局合并后新进人员大多是退伍士官,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无法承接合并后随着机构改革不断进行,日益增加市场监管的工作职能。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严重不匹配,缺少具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
(二)职业打假剧增浪费行政执法力量。职业举报人逐利造成食品、药械大量投诉举报案件数量倍增,基层工作人员疲于应对。职业举报人为达成得到赔偿或奖励的目的,组成团伙着力从食品药品包装和标识标签上挑毛病然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严重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环境。且在没有达到经济目的情况下,通过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向纪委举报、信访等方式,极大的浪费行政资源。2024年我局因不服投诉举报回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共28起,占全县行政复议案件近一半的数量。
(三)部分工作职责界限不明确导致执法无依据。为方便市民生活,政府为市民提供了多种的投诉举报渠道,但因受理和转办投诉举报的部门本身业务不太熟悉,造成大量非我局监管职责的事情分到我局处理;同时本应处理这些投诉举报相关的职能部门在看到上级转交我局办理后,没有及时地依据职责介入处理。我局虽乐于为政府分忧,但常常在处理过程中因为于法无据,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提升行政执法素质。一方面根据基层实际工作量及时补充人才缺口,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开展法制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结合省市局法制培训计划和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需求,制定本局法制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要求。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召开培训会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管思路。采取集中授课、专题讲座、线上学习、演习实战执法等多种培训方式,满足不同执法人员的学习需求。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分享最新的法律知识和执法经验。
(二)抓实“三项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使用音像记录的方式进行记录,使执法过程记录更清晰、直观、完整,确保执法过程可回溯、责任可追究。充实法制审核人员能力,提高法制审核水平。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确保执法决定合法、公正、合理。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深入推行服务型执法。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格控制涉企执法检查频次,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机制。合理统筹监管资源,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整合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三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和《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减罚免罚。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