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沅陵县县直国家机关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8-25 11:58
县直“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
现将《沅陵县县直国家机关2023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沅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沅陵县县直国家机关2023年度
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好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民法典学习培训讲座或集中学习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4.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2次。
5.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6.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年内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是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8.在部门单位门户网站、自办刊物、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定期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1个典型案例。
9.结合乡村振兴、党建工作等联系点打造本单位普法联系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基层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1次。
10.开展“普法进社区,文明伴我行”主题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3次。
11.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和《沅陵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抓好组织实施。
12.认真做好全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工作。
二、个性指标
(一)县纪委监委
1.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和监察对象做纪律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深入学习宣传监察官法、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强化依法履职意识,维护国家监察权威。
(二)县委网信办
1.加强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进一步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每年至少对其开展1次网络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2.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面向社会的网络安全法治宣传活动,提高网民依法保障自身权益意识和技能,提升全县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三)县法院
1.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结合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日和重大节日,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利剑护蕾”“校园霸凌”“非法集资”“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等专项活动普法宣传工作。
2.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利用人民法院网“案件时空”等栏目大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落实新闻发布例会制度,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力度。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官网、微博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按要求做好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
3.认真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邀请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常态化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四)县检察院
1.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雷锋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清明节、烈士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法治宣传“五进”活动(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
2.持续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进校园”活动。依托法治副校长、法治巡讲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等平台,深化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制定并提供“预防校园欺凌、网络安全与犯罪预防、禁毒教育、预防性侵与自我保护、留守未成年人保护”等为主题的菜单式法治服务,选取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件以案释法。
3.开展“禁毒路上,一路有你”主题普法。开展禁毒主题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开学第一课——禁毒教育进校园”专项活动,推进全民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群体的精准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4.发挥公开听证制度的普法功能。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广的群体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引入公开听证模式,在矛盾化解的同时强化个案普法。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公开听证,发挥第三方矛盾化解与检察普法作用。
5.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分裂国家法》。
6.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纳入学法重点,针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贯彻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取一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例进行系统分析,发布指导性案例,并积极宣传普及,以实际举措提高《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效果。
(五)县工商联
1.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内容,年内开展学习不少于1次。
2.以《民法典》《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税法为重点内容,举办一期民营企业法律培训班。
3.年内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活动不少于1次。
(六)县发改局
1.组织开展《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普法宣传。
2.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湖南省节能监察办法》普法宣传。
3.组织开展《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普法宣传。
4.组织开展《湖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办法》普法宣传。
5.做好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工作,宣传粮食机关法律法规,提倡科学消费、爱粮节粮。
(七)县教育局
1.组织第八届全县学生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联合县司法局、团县委开展“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宣传等。
2.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和未成年保护系列活动(生命安全教育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进校园活动、防性侵、防欺凌、防溺水宣讲活动、禁毒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
3.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殊教育法》等。
4.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
5.深入宣传《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
6.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
7.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等。
8.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条例》等。
(八)县科技局
1.开展局机关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和宣讲。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技活动周、创新创业大赛、科技下乡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普及活动。
4.根据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将经常性普法贯穿于科技创新管理服务工作全过程。
5.牵头组织全县科技活动周,推动法律、科技、文化进基层、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
(九)县工信局
1.组织开展《湖南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普法工作。
2.组织开展《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普法工作。
3.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监察法》普法工作。
4.面向建筑企业开展《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怀化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电秩序维护条例》普法工作。
(十)县民宗局
1.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五进五好”等工作中,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对各族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开展全方位的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教育。
2.结合国家宪法日和重大节日,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相关政策法规。
3.派工作人员赴民族乡、宗教团体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普法宣传。
4.积极推进宗教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十一)县公安局
1.组织开展“1·10”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2.组织开展“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主题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6.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7.组织开展预防打击电信诈骗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十二)县民政局
1.开展2023年社工宣传周暨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宣传《志愿服务条例》。
2.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县“宪法进社区”活动。
3.组织开展2023年度未成年人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十三)县司法局
1.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
2.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
3.加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行政处罚对象、投诉人、信访人的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
4.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5.充分利用“送法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6.利用沅陵政府网、沅陵新闻网、12348湖南法网·如法网等媒体平台,结合司法行政执法实践有针对性地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十四)县财政局
1.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中普法,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
2.深入学习宣传《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出具执法文书、进行法律法规解读等宣传《办法》有关内容。通过举行听证会,对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起到普及教育作用。
3.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举办专题讲座等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宣传;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开展财政执法,并在执法过程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4.深入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5.深入学习《行政单位财务规则》。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预算管理、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等过程中普法。
6.深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局法治宣传专栏(专题)宣传;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活动;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普法。
(十五)县人社局
1.把普法宣传融入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工作中,对参保单位、参保群众等进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2.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劳动保障执法全过程,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3.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中,按计划开展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
(十六)县自然资源局
1.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学习宣传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矿产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
2.通过“普法进社区,文明伴我行”主题宣传,重点宣传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不动产登记等法律法规。
3.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提升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群众防灾减灾能力,正确处理地质灾害,提高安全意识。
(十七)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
1.在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2.利用“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六进”环境保护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3.适时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长江保护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十八)县住建局
1.通过在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长江保护法》相关内容,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和水平,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2.加大《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等法规文件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农村安全建房系列警示教育片、安全常识图集、质量安全操作手册、技术导则和安全事故警示视频等方式,增强村民依法建房的法律意识。
3.加强学习宣传《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通过深入扎实的宣贯培训,有效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迈向新台阶。
4.组织培训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5.加强学习宣传《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开展集中培训,深入学习住建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提升监督履职能力。
6.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法律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观摩,安全生产知识宣讲交流活动。
7.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法企同行”等活动,加强对住建领域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法治培训。
8.守牢城镇燃气安全底线,开展全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让燃气宣传进家庭。
(十九)县城管综合执法局
1.在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行政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2.利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
(二十)县公积金管理中心
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
(二十一)县交通局
1.开展“信用宣传月”交通运输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全县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2.开展“路政宣传月”交通运输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当前路政管理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开展路政宣传月活动,宣传公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3.结合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案释法,以案促改,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二十二)县水利局
1.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主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大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氛围。
2.开展《长江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好一江碧水。
3.开展《地下水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依法保护地下水资源意识。
4.开展《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
5.开展《湖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依法保护水利工程意识。
6.开展《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十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众依法水土保持意识。
7.利用“安全生产月”,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进行宣传,提高水利安全管理水平。
(二十三)县农业农村局
1.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3年底,全县达到80%覆盖率。
2.结合春耕生产、农村法治教育宣传月和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送法下乡”活动。
3.以主题宣传日、在线培训、知识竞赛等线上线下形式,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二十四)县商务局
1.在局机关和行业管理的企业中组织开展对外贸易法、外商投资法、电子商务法、拍卖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年度计划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6次。
2.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县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诚信宣传月”等法定时节,通过展示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系统内工作人员和社会大众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二十五)县文旅广体局
1.重点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旅游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文旅广体行业法律法规。
2.深化拓展法治进文旅场馆活动,组织选手积极参加全省“诗与远方,与法同行”演讲比赛
3.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安全生产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8·8”全民健身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二十六)县卫健局
1.组织开展《中医药法》宣传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生物安全法》宣传周活动。
3.组织开展《医师法》宣传培训活动。
4.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宣传培训。
5.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6.组织开展敬老宣传月活动。
7.依托医师节、护士节、结核病防治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爱国卫生月、饮用水卫生宣传周等节日纪念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十七)县审计局
1.面向干部职工、被审计干部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2.面向干部职工、被审计干部深入开展《湖南省内部审计办法》《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3.紧密结合审计机关春训秋训、送教上门、审计大讲堂、审计业务培训、有关审计工作会议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和宣传活动。
(二十八)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全方位、多视角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法律制度。营造全社会对退役军人关心、关爱和尊崇的氛围,提升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广泛开展《英雄烈士保护法》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保护英烈合法权益。
3.广泛开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学习宣传,确保优抚对象知悉了解相关政策。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政策,依法解决问题。
4.广泛开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学习宣传,确保社会公众尤其是适龄人员知悉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
5.广泛开展《烈士褒扬条例》学习宣传,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切实保护英烈合法权益。
(二十九)县应急局
1.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
2.抓好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重点突出“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十)县林业局
1.利用重要时间节点普法。结合“湿地保护日”“植树节”“爱鸟周”“森林防火宣传月”等一系列林业重要节庆活动,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在全社会积极营造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2.利用新媒体普法。依托门户网站加强对林业法治的普法宣传报道。
(三十一)县市监局
1.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岗位工作、学习、培训等工作中,与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反食品浪费法》《专利法》《商标法》《标准化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认证认可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殊食品及食盐、食品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和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普法教育与日常工作互相渗透,相互融合。
2.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日”“计量日”“标准化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6·9”国际认可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开展旨在提高老百姓质量意识和经营者守法意识的专题普法宣传活动。
3.紧密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食品质量安全、产品质量等专项检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和宣传活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氛围。
4.结合《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做好打击和防范传销普法宣传。
(三十二)县统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批示精神,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内党组中心组、支部集中学法内容。
2.积极与党校对接,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县委党校主体班。
3.开展统计法集中宣传月活动,把“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国家宪法日和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结合起来开展普法宣传。紧紧抓住《统计法》修改颁布实施有利契机,掀起统计普法活动高潮,权威宣讲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推动《统计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4.积极推进统计法入基层(企业、社区),赠送法律读本,推行法律事务告知,开展送法上门,积极引导新“入统”的“四上企业”进行统计诚信的书面承诺。
5.积极推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
6.积极组织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优秀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展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
7.2023年在全县统计系统组织开展一次法治专题培训班。
(三十三)县机关事务中心
1.组织开展机关事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2.组织开展《湖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学习宣传。
3.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学习宣传。
(三十四)县人防办
1.利用人民防空创立日、城市纪念日、“防灾减灾日”“国防教育日”“警报试鸣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人防相关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根据人防行业特点,重点对建筑企业、开发商,以及人防从业单位、协会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宣传,提升普法效果。
(三十五)县信访局
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暨怀化市第六次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动《条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三十六)县乡村振兴局
组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
(三十七)县医保局
1.通过网站宣传、讲座、活动宣传、组织统一学习、编印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保险法》《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2.认真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法律宣传教育,加强参保单位、参保人以及定点医药机构等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普法宣传。
4.利用“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十八)县总工会
1.开展全县工会“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开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4.开展“送法进企业•职工维权法治护航法治体检”系列活动。
5.组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
(三十九)团县委
1.联合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开展“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
2.开展青少年禁毒防毒教育。
3.开展全县青少年防艾宣传教育。
(四十)县妇联
1.开展“3·8”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
2.组建禁毒妈妈团队,开展“6·26”禁毒宣传活动。
3.开展防艾滋病宣传活动。
4.开展“湘妹子百千万社区普法宣讲”活动。
5.开展“建设法治沅陵·巾帼在行动”普法宣传活动。
6.开展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
7.继续开展“护花绽放”儿童权益保护公益宣讲活动。
(四十一)县科协
1.结合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统筹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宣传工作。
2.积极组织农民科学素质大赛,以赛促学,提高农民的科学素质和法律素质。
(四十二)县侨联
开展“普法进社区”主题活动,面向基层群众广泛宣传涉侨法律法规。
(四十三)县残联
1.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利用国家宪法日、全国助残日、国际助残日、残疾预防日、国际盲人节、湖南省无障碍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整合力量,结合乡村振兴、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残疾人权益保障、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信访维权等工作,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进行相关的普法宣传教育。
4.参加年度学法考试。
5.深入学习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建设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康复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湖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等残疾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四十四)县红十字会
深入宣传普及红十字会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慈善法、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湖南省现场救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十五)人行沅陵县支行
1.以“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5月“存款保险宣传月”、6月“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9月“金融知识普及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宣传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非法集资、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反洗钱等方面的金融法律知识。
2.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存款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沅陵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配合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学习宣传。
3.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存款保险条例、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国家金库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十六)国家税务总局沅陵县税务局
1.结合国家宪法日、税法宣传日、法律施行日和重大节日等,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青少年税法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3.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实现税务系统税法政策宣传不间断、纳税服务宣传不间断、诚信纳税宣传不间断。深化税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把税法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税法走进千家万户。
4.不断丰富创新税收普法宣传形式,创新并推广税收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开展税收动漫、公益广告、主题征文、微视频等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吸引全社会参与,积极宣传推广优秀作品,努力营造税收法治良好氛围。
(四十七)县邮政局
向邮政、快递企业宣传普及《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邮政业安全生产配置规范》《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等邮政快递业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四十八)县地震局
1.认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重点学习《防震减灾法》《湖南省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地震安全性评价等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组织好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做好“5·12”防灾减灾日、“7·28”唐山地震纪念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点时段专题活动,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
3.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鼓励和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法治文化活动,推动防震减灾法治文化建设。
(四十九)县消防救援大队
1.结合定期开展执法检查考评工作,做好普法工作。
2.以新媒体平台为阵地,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活动。
3.紧密围绕“两节两会”“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及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宣传节点,组织各地结合消防宣传培训活动,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
(五十)县气象局
1.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大力传播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继续做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课程纳入气象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培训班,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将普法宣传与机关党建、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高效结合起来。
3.扎实推进气象部门法律法规宣传与实施。围绕中国气象局“质量提升年”行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尤其以《湖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作为重点,做好《条例》的解读工作,为推进沅陵气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