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五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沅陵县盘古风电场项目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0-24 11:12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

关于沅陵五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沅陵县盘古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沅陵五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沅陵县盘古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黔中大道与思源路交汇处沅陵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沅陵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邮编:419600

联系电话:1346933458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10月24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沅陵县盘古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盘古乡小澎村、木洲村

东经(110°11'8.665"~110°17'49.687"),北纬(28°19' 40.324"~28°21'0.797")

建设单位

沅陵五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拟建的盘古风电场项目位于沅陵县盘古乡小澎村、木洲村区域内,场址坐标介于东经110°11'8.665"~110°17'49.687",北纬28°19' 40.324"~28°21'0.797"之间,高程介于158m~580m之间,规划面积约32.21km2,属于山地风电场。项目总投资38038.54万元,总装机容量50MW,年上网发电量为11140万kW•h。工程总占地面积8.61hm2,其中永久占地1.14hm2,临时占地7.47hm2。项目主要由风力发电机组、升压站、集电线路、交通道路等工程组成,内容包括:(一)主体工程:1.风力发电机组。拟安装10台WTG5000-200风电机组,风机轮毂高度为115m,叶轮直径200m,配套10台S18-M-5500/35箱式变压器,并租赁7.5MW/15MWh的储能装置;风机平台总永久占地0.46hm2 ,安装场地临时总用地1.72hm2。2.升压站:新建1座110kV升压站,总建筑面积1852.44m2,设置1台SZ18-50MVA/110kV主变压器,包括综合控制楼、无功补偿装置、35kV配电装置室、事故油池、站内回车坪及道路、排水沟、进站道路等,分生产区和生活区。3.35kV集电线路:采用直埋电缆与架空线路相结合的输送方式,路径长35.18km,其中双回架空路径长度9.2km、单回直埋电缆路径长度25.98km,直埋电缆沿场内道路铺设。4. 110kV输变电线路接入国网蓝溪11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20km(送出线路另行环评)。(二)辅助工程:5#、7#、8#、9#风机场内运输道路依托盘古乡木洲村黄柏基地生产便道,其中7#、9#风机还需新建场内道路267m,为泥结碎石路面,路基宽6.0m,路面宽5.0m;其余6台风机场内运输依托盘古乡上婆田森林防火通道;升压站新建进站道路167m,路面宽5m,为混凝土道路。场外大件运输自G56杭瑞高速沅陵收费站下高速后依托沅陵大道至沅陵县城沅江码头,再利用专用船只航运上行21km至盘古乡码头,经盘古集镇街道进入风电场。(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环保投资725.41万元。(四)临时工程:布置在升压站附近,包括机械修配厂、辅助加工厂、材料设备仓库、大型机械停放场、临时生活房屋等,并设置4个临时弃渣场,总面积约1.31hm2,总弃渣量为6.55万m3;施工期设置4处临时表土堆存区,剥离表土1.72万m3,表土最大堆高3.0m。项目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现场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优化项目设计

项目选址布局须避让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地及其他禁止风电建设的区域,避让重要鸟类迁徙通道及重要栖息地。在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的设计上要充分考虑机组间距和防护距离,并与当地景观相协调,保护周围植被、水体、地貌、景物。细化该项目环境保护实施计划,项目环保投资必须纳入工程投资概算。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尽量减少临时用地,施工道路应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最大程度减少施工扰动地表,尽量减少风机、道路、集电线路等建设施工对林木蓄积量较高林地的占用。

(二)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

1.推进绿色施工。创新施工工艺,优先采用新能源或低碳排放机械设备。优化施工组织,避开重要物种的繁殖期、越冬期、迁徙期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时段。合理安排工程施工工序,防止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充分考虑区域自然生态条件,采取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施工结束后及时实施生态修复。做好施工表土剥离与保存,加强高陡边坡防护,避免对区域生态、生态保护目标产生扰功或破坏。

2.加强临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机机位的施工管理。7#风机施工边界临近盘古乡红岩村婆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必须采取优化施工方案、缩短工期、设置施工围挡及警示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强化施工监理等管理措施,确保不越界施工、不侵占不影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3.严格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理计划

(1)施工方案应绕避植被茂密地区,对道路区、施工区可移栽的树木尽量移栽,发现保护植物必须采取避让、保护或移植等保护措施。风机叶片运输道路改造应最大程度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严格控制道路路基和路面宽度,降低道路开挖裁切面积,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的扰动。

(2)进一步优化弃渣场设置方案,做好施工表土有序剥离与保存用于恢复植被。工程弃渣应堆放在规划的弃渣场,禁止渣土就地倾倒;弃渣场在土方堆置结束后应采取排水、稳固、恢复植被等措施。

(3)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各施工单元水土流失产生的泥沙水流入溪涧源头。

(4)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和人员管理,不得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禁捕杀野生动物。

(5)配套建设施工废水沉淀池和隔油池,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

(6)物料运输和堆放应遮盖苫布,施工区道路硬化,施工区域、进场道路、弃土场应及时洒水降尘,避免大面积开挖,以减少扬尘污染。

(7)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爆破和运行高噪声设备,防止噪声扰民和影响野生动物栖息。

(8)按生态恢复要求及时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工作,必须使用本地物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

(9)同步开展施工期生态环境监测。为预防和避免产生重大、敏感生态影响,应制定生态监测计划,在施工期监测持续进行,运行期对鸟类和生态恢复情况连续监测2年,并根据监测变化状况优化必要的生态恢复和管护措施。

(三)严格落实运营期环保措施

升压站的生活污水经配套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浇灌绿化林木不外排。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送村收集点。废润滑油、废蓄电池、事故废变压器油等各类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2021年第23号令)的规定进行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升压站采取设备减震、设置围墙及绿化带等措施,确保站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优选低噪声或具有较好防噪设施的机组以减少风电场运行的噪声影响,确保噪声不扰民和不影响野生动物栖息。站界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限值要求。

(四)配合做好周边控规工作

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用地控规,在该项目风机工作平台周边700米范围内禁止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和企事业单位建筑物。

(五)强化生态环境监测

项目在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应强化生态环境、生物种群跟踪监测,若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超出《报告表》中预测结果,应及时采取停止施工、停止运行相应风机等措施,重新校核预测结果和优化管控措施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相关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切实履行保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