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底驿乡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7-03 10:36
为推进依法治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定>的通知》(湘应急发〔2022〕12号),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一家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层级的监督检查主体,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持续下降,切实提升全乡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重点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范围:工贸行业、危化品、烟花爆竹零售(点)店。
(二)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
①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账登记情况;
③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④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⑤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⑥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⑦依法依规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⑧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⑫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①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③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⑤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⑥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⑦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⑧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⑨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
⑩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账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⑪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⑫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检查频次及方式
(一)执法检查频次:其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的检查,每年应有1次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冶金等八大行业生产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1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3次。
(二)监督检查方式:按“一企一案”要求,在实施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经县级相关股室同意后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障执法计划实施。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计划执法作为全年中心工作认真部署,狠抓落实。
(二)履职尽责,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要求,采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执法,规范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移送,不得以罚代刑。
(三)大力宣教,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知法守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有关法律法规。推行“说理式”执法,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要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安全意识和守法认识。
(四)严守纪律,维护执法工作权威。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威,自觉树立应急管理的良好形象。
2025年,通过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有效实施,对直接监管企业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