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庄镇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6-22 14:18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依法治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1号)、《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发(2021)25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湘应急(2020)5号)、《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格落实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和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切实提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重点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范围:辖区内非煤矿山、工贸行业、危化品、烟花爆竹零售(点)店。
(二)检查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的检查
①、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其有关台账登记情况;
③、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④、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⑤、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⑥、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⑦、依法依规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⑧、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以及矿山企业、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情况;
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自查自纠信息月报制度,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⑪、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情况;
⑫、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2、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
①、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②、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③、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⑤、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⑥、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⑦、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⑧、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⑨、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账一致性情况;
⑩、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账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⑪、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⑫、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检查频次、检查方式
(一)执法检查频次:其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的检查,每年应有1次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检查,冶金等八大行业生产企业每季度不少于1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每季度1次,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3次。
(二)监督检查方式:按“一企一案”要求,在实施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经县级相关股室同意后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障执法计划实施。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计划执法作为全年中心工作认真部署,狠抓落实。
(二)履职尽责,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要求,采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执法,规范检查、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决定、执行等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应急厅函(2019)538号)要求,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机关移送,不得以罚代刑。
(三)大力宣教,引导生产经营单位知法守法。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大力宣传、普及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有关法律法规。推行“说理式”执法,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各项权利,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要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安全意识和守法认识。
(四)严守纪律,维护执法工作权威。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精神,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不得损害群众利益,始终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威,自觉树立应急管理的良好形象。
2022年,我镇将通过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有效实施,对直接监管企业进行全面的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