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庄镇2022年度实施河长制工作计划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12-27 18:52

2022年全镇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保治并举,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通过一年的时间,基础完善、高效运转的河长制体系全面形成,涉河涉水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镇域内重点河流水质明显好转,国控、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省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以上,沅水干流及一级支流出境断面水质总体为优。

一、夯实基础

1.开展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

①创建样板河流。镇级样板河流:在镇域范围内选取1条基础较好、代表性较强的河流作为镇级样板河流,通过系统治理,使其水环境有根本性改观。乡级样板河段:镇选取1-2个问题突出、群众关注度高的河段,通过开展综合治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②创建标准化河长办。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的要求,建立设置合理、分工明确、制度健全、资料齐备、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标准化河长办试点,并通过树立标杆、示范领引,逐步实现全县各基层河长办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③核实水域基础数据。以镇村为基本单元,以地图、图片资料和实地勘踏等为手段,进一步核实镇域范围内所有河、湖、库基数,实现河(湖、库)长制管理全覆盖。

2.编制涉河(湖、库)方案规划。

①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全面开展河、湖、库现状调研,详细掌握河湖水质、水量、水域等现状情况和规划目标,分类列出问题清单,科学编制一河(湖、库)一策方案,制定出河、湖、库整治目标、工作任务、具体措施,明确分年度整治计划。6月30日前完成21条镇级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初稿。

②编制河岸线利用规划。启动沅水支流的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实行河库岸线分区管理,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求。

③完成采砂规划编制。启动新一轮采砂规划编制,完成沅水一级支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并正式发布。

3.提升河长制工作信息化水平。

①日常工作信息化。以湖南省河长制信息平台、镇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及QQ群为依托,按要求做好河长巡河、信息报送、群众举报、问题督办等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全镇河(湖、库)长制工作效能。

②巡河履职信息化。推进“湖南河长制”APP的应用,全面实现乡、村两级河长利用手机APP巡河,规范河长巡河行为,实时记录河长巡河全过程。

③河湖监测信息化。统筹镇级水功能区水量、水段、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县级级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

二、强化责任

1.推动河长履职。推动各级河长严格落实“湖南省第1号总河长令”的要求,按照“县级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的频次要求开展巡河,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交办问题;牵头编制“一河(湖)一策”并组织实施,同时,实行河长年终述职报告制度,将河长述职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

2.加强检查督导。坚持“一年一考核”,定期督察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河长履职情况等,并通报工作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主要媒体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工作考核。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按照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日常考评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严格组织年度考核。对年度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乡镇和单位进行奖励,给予适当政策、项目和资金倾斜。对工作不积极,河湖环境进一步恶化的村,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等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三、协同共治

1.加强源头治理。

①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执行“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方案管理和行业准入制度,加强禁养区监管,严防退养反弹。按照省级考核标准,全镇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75%以上。完成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4.5万亩、测土配方5万亩。全面禁止天然水域投肥养殖。

②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完成屠宰、冶炼等6个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继续强化矿产加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管理,积极推进有色金属、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

2.开展专项整治。

①安全专项整治。对辖区内采(运)砂设备及相关水上浮动设施进行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各类非法捕渔具。

②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于2018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镇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完成3个环境问题整治。确保全镇镇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全部销号,水质达标率为100%。

③非法捕捞整治。加大对违规作业、集体抗法和暴力抗法的查处力度,加强对渔具渔法和网具网目尺寸管理力度。严厉打击禁渔期禁渔区的非法捕捞及电毒炸鱼等行为,推行村民自治、群管群防渔业资源保护管理机制。

3.开展保护修复。

1.加强河道库区保洁。开展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完成怡溪流域、夷望溪流域及鳖溪流域共48条村级河流的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的排查,形成点位排查清单。认真组织实施《沅陵县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协助,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全面清除城区和重要集镇河段的水面漂浮物与河岸垃圾,落实镇、村级河湖库区保洁日常管护工作。

2.整治非法采砂。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全面清理整顿采砂运砂船只,拆除违法采砂设备,全面禁止在禁采水域采砂,杜绝“四乱”实施24小时严格监管。

3.开展河长制委托执法工作。依托县人民政府作为河长制行政执法权受委托对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不含城区范围)行使日常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和行政处罚权。接受县法制、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法制培训,在执法过程中接受河长制行政执法权委托单位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全面提升涉河涉水事项行政执法效能。

四、强化宣传引导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河长制工作简报、县级媒体河长制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专题报道、现场连线,集中宣传等手段,大力宣传全县河长制的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着力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为全面推进河长制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2.加强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河(湖、库)长制培训学习,加大对村级河长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1次以上学习培训活动,提升各级河长及有关人员履职能力,增强村级河长人员业务水平。

3.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水环境治理诉求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水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民间河长”“河湖守望者”“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河小青”及河长制“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等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