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沅陵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2-30 09:49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实施“五新四城”战略,踔厉奋发、应变克难,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好转。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抢抓中央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助力县域经济回升向好。

2023年得益中央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我县在打基础、利长远上加大投资,发行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3,862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4,436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71%、41%,在借助再融资债券优化存量结构的基础上,保持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度和经济恢复支持力度。加强特色产业引导、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国有企业资产归集,为恢复期的经济增活力、添动力。

——保持必要财政支出强度,重点领域有效保障。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11%,“三保”支出有序保障,民生八项支出达347,818万元,比上年增加33,857万元。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大任务财力保障,重点领域得到有力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13%,教育支出增长3%,农林水支出增长11%,节能环保支出增长10%,城乡社区支出增长225%。实施城市更新、办会兴城、乡镇三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实事项目,推动县域项目建设利当前、惠长远。

——财政管理持续加强,治理水平逐步提高。

盘活闲置资产资源,推进基础设施特许经营,落实和健全税费精诚共治机制,短期存量增收和长期机制建设有成效。预算管理一体化、预决算公开稳步推进,近年排名稳居全省前列。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快辰发控股集团市场化转型,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联合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清理整治惠民惠农“一卡通”问题,补发各类补贴193.5万元,追回各类补贴263.69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中央政策持续发力,我县在优化财政资源统筹等方面用好政策空间,县域经济回升向好。但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出现短收,土地财源短期难以复苏、替代,预算增收主要依靠政策和机遇。当下,我县还本付息仍在高峰、刚性支出压力大,财政收支矛盾并未根本缓解。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度总决算报表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72,19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15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0,649万元、上年结余14,928万元、调入资金61,59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3,8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2,42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10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9,114万元,与上级结算平衡支出768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3,8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191,00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1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658万元、上年结余1057万元、与上级结算平衡收入768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4,4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3,51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9万元,调出资金30,5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546万元,年终结余713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36,072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9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万元,上年结余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000万元,调出资金31,000万元,年终结余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74,902万元,支出合计67,73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717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3,314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支管理部分事项不到位。审计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延伸辰投资产管理公司发现:辰投资产管理公司合同控制缺失, 2023年3月30日从政府主管部门招标取得智慧停车场特许经营期限30年,2023年6月3日还以30年招投标转让,超出原取得的许可经营期限2个月。

(二)预算编制个别事项不规范不细化不完整。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事项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年初财政部门代编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9,742.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5.24%,代编专项业务费12,896万元,截至12月末,公安部门雪亮工程、公务员医疗补助等代编项目支出19,589.7万元未执行、未统筹用于急需事项。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2万元未纳入2023年预算。

(三)预算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涉及本级项目支出、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财政专户资金等,主要问题有:

1.个别月份库款保障水平突破合理区间。全年有5个月库款保障系数突破0.3—0.8的合理区间,其中,3月最高为1。预算执行管理与库款保障水平应同步优化,保持合理水平。

2.财政专户资金结转超过两年、清收退回的补贴资金未按统筹盘活使用。抽审财政支出专户,自2022年起,有14项资金除发生财务费用外,超过两年无收支业务,截至2023年末余额1431.31万元,未统筹盘活使用。“三湘护农”联合行动自查自纠阶段,县农业农村局退回各项专项资金66万元、各乡镇和个人退还一次性种粮补贴、耕地力补贴2.12万元、退还2019年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工作经费108万元,共计176.12万元,存放在财政专户未统筹盘活使用。

3.财政暂付款未完成清理目标。截至2023年末财政总会计其他应收款余额97,620.46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14.23%,超过省规定5%目标。

(四)临时机构财务管理不到位。审计涉及全县前期及现阶段临时机构,财务管理和工作管理尚有缺陷。存在主要问题有:部分临时机构未按规定记账。9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临时机构转交单位自行记账后,县学生用车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中天塑胶化解处置工作组办公室近两年未记财务账。2024年5月审计指出问题后补记。

(五)政府购买服务审核把关不严。审计政府采购服务事项中发现,将不在《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湘财综〔2022〕18号)购买主体名单内的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金额262.6万元。将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劳务派遣用工纳入预算范围,涉及政务中心80万元。

(六)决算草案编制个别事项不准确不规范。决算草案部分数据不准确。财政将辰投集团、辰投资产管理公司土地收益分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350万元,列报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可列报本科目的支出却在其他科目列支,存在交叉混淆。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对县水利局、县司法局2个单位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利用财政大数据对189个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进行审计。存在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县司法局年初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按经济分类编列到款级科目4个,将多个科目数额打包编入办公费112万元。县水利局未将2023年执行的酉水河二酉段治理工程、田家坪水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第八批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等各项收支4480万元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二)预算执行不到位及个别事项超预算。

一是预算执行不到位。县司法局办案经费16.01万元、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19万元未执行;县水利局年初批复的河长制工作经费结存3.5万元、水旱灾害防御资金结存34.31万元、河道采砂工作经费结存2.59万元未执行。二是个别事项支出超预算。县水利局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分别超年初批复预算9.87万元、21.86万元、1.75万元、3.94万元,共计37.42万元。

(三)执收执罚不够严格,执收执罚不到位。2023年县水利局对15家取水和应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单位,应收欠收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64.98万元;审计抽查发现,2023年县水利局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3起非法采砂案的3名当事人冉某枝、李某帆、张某武,作出自行清理河道尾堆恢复原貌、罚款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3万元的处罚。截至审计日,县水利局未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和违法所得5.3万元未收缴到位。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县司法局2023年从项目经费中支付保安服务、物业管理等日常公用支出6万元。县水利局差旅费报销存在部分外出培训和参会无通知、报账人账户不符、下乡租车与补助不同时报销、各股室自行审批公务出差、租车未按实际里程计费等不规范行为。截至审计日,县水利局2021年至2023年度组织实施,已完工的24个项目没有进行项目验收和工程结算。

(五)政府采购不规范,未按规定实行电子卖场管理。2023年县水利局指定县属某水利建设公司实施借母溪乡学宗溪生态补水工程,财政评审招标控制价为302.21万元,截至审计日未办理政府集中采购和签订施工合同;2023年县司法局未通过电子卖场购买电脑等设备8.17万元。

(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需进一步加强。全县预算单位财务数据统计反映,2023年“三公”经费总体下降,而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37.67万元,虽有疫情后公务往来恢复因素,但压缩一般性支出的要求不能放松。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根据湖南省审计厅统一安排,重点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办会办展、优化营商环境、社保基金管理、“三保”支出及库款保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投资建设程序不到位。沅陵辰农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公司和辰投资产管理公司部分旅发大会项目建设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建设手续未办理或者滞后办理。

(二)个别收费定价未经过成本调查测算。抽查县发改局关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档案资料,未见成本监审报告,只有县物价局关于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情况汇报。

(三)工伤预防费支出不规范。县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在“工伤预防费用支出-工伤预防宣传费”中列支单位2022年赴乡镇、园区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差旅费0.77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已整改补回基金。

四、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审计情况

以“1+N”模式,对4个乡镇的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陈家滩财政所结存以前年度五保户丧葬费、供养费、敬老院经费等20.71万元,明溪口镇两个村委会将产业专项资金用于公务支出2.4万元,筲箕湾镇结存以前年度入伍大学生奖励资金1.1万元,从改厕资金列支垃圾清运、租车、劳务费等政府支出1.83万元。

(二)乡镇管理基础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到位。涉及各乡镇在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往来账款定期清理、工程及时合规结算等基本财务控制均不够严格,管理基础薄弱。涉及乡镇还普遍存在报账明细不清、底单不全、审批不严、无人经手等原始凭证不合规的会计基础工作不到位情况。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国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部门预算、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关注此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存在主要问题:

1.基础性管理工作薄弱。经济责任审计涉及4个乡镇均存在办公设备购置等只记支出、未记固定资产情况,其中,筲箕湾镇农贸市场及配套工程、明溪口镇垃圾分类生态处理中心(移民工程)建成或建成移交后未作固定资产登记,明溪口镇将处理中心承包运营时未明确双方的资产管理权利、义务;公立医院财务收支审计涉及的两家医院中,人民医院信息科等6个科室及会议室未经验收、未办理财务决算即投入使用,中医院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台账、报表数据不符、账实差异311.86万元。

2.资产管理不到位。凉水井镇的原张家滩敬老院、原区财政所办公用房等重要资产闲置(建筑面积3587.9㎡),中医院资产报废程序不规范,存在以设备科或业务科室提供资料报废设备,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报废资产情况。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结合审计沅陵辰投集团公司财务收支并延伸2家关联企业,关注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负债约束不强,核算管理不到位。国资管理部门未对沅陵辰投集团公司下达资产负债率考核,集团公司未对子公司进行资产负债率考核,集团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2017年未下降。

2.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辰投资产管理公司对易地扶贫搬迁回购房管理短板未补齐,蒋某售出13套房后的尾款39.2万元未清收,还有五套房已经回购但未收回过户到公司名下。二是辰投资产管理公司收取某商铺11间门面租金,两年未执行合同涨价条款,少收租金26.51万元。其次,部分以前年度业务收款挂预收账款未转收入。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凉水井镇2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生态环境整治成果还需巩固。近年乡镇生态环境成效明显,但审计调查凉水井镇部分村发现,某蛋鸡养殖场鸡粪未进中转棚随处堆放、棋楠村李某章养猪场猪粪有直排现象、六都坪村焚烧炉垃圾焚烧不彻底。

六、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近年来,发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机制。2023年以来,审计在巡审结合项目中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2件,目前已给予党纪处分2人。移送主管部门3件,经主管部门处罚结案共处罚117.63万元上缴县财政。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提高保障水平。一是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提高预算到位率,量入为出不留缺口。二是加强财源建设,开源节流、堵塞漏洞,在壮大实体经济上提高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加强收入征管,节约征收成本,特别是应规范推进本政府事权范围内的特许经营项目,做好项目筹备、实施及监管,既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又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二)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服务工作大局。一是把握政策导向厘清事权和支出责任,用好上级资金用活本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制定与财力相适应的预算方案;二是把握政府债券资金推动经济发展和风险防控平衡,要做好科学论证和建设推进,做到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发得来用得好还得起,守住风险底线,推动持续发展。三是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准保障重点刚性支出,优化财政支出次序,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加大对社会资本引导力度,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

(三)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重视审计整改机制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责任追究,形成整改合力。财政、审计加强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研究、早建议、早防范,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二是进一步提升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的管理水平,要建立存量资金清理盘活机制,要完善人员和项目信息库建设,促进财政管理规范、透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