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10-17 10:10

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7月29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邓防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迎难而上,知重奋进,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挥了财政的基本保障功能。

——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强化地方收支管理相结合,财政运行基本平稳。执行减税降费政策和封堵征管漏洞相结合,全年主体税种增值税、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款等收入有所下降,但通过加强组织调度、整合存量资源资产,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和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房产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逆势增长。把握宏观调控政策方向,加强各部预算间的统筹发力,在相对不确定的经济复苏前景和财政平衡压力下,通过加大债券项目融资,新增一般性政府债券、政府专项债券分别达2.55亿元、8.53亿元,确保必要的财政支出规模和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坚决保障“三保”支出,兜牢民生底线,重点领域有保障。2021年,“三保”预算安排35.4亿元,高于上年水平和国家标准,一般公共服务、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等民生八项支出达27.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65%,民生支出总体水平与上年持平。积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46亿元,重点投向贫困村产业发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严格落实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2021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37亿元,占土地出让收入的4%、占土地出让收益的38%,达到湖南省2021至2025年分阶段考核要求。

——提高重点领域风险防范意识,政府债务管理逐步加强。逐步推进全口径债务监管,细化偿债方案,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到期债务还本付息。2021年使用财政资金还本付息5.64亿元,再融资债券借新还旧2.74亿元,较好的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逐步化解债务存量,确保不突破债务限额,总体风险可控。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效果较好。各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整体效果良好,但也有部分事项未完全整改落实到位。

从审计情况看,我县财政面对多重压力叠加,保持基本平稳运行殊为不易,缓解收支矛盾任重道远。一般公共预算方面,民生改善、乡村振兴、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不断加大,而增值税等主体税种和行政收费等负增长,部分收入经积极调度有一定增长,但不具持续性。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土地交易市场萎缩,2021年成交确认土地以融资平台及子公司为主,主体单一且签约率较低,未完成年初预算入库目标。2021年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达政府性基金支出3.3%,且土地出让收入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偿还隐性债务本息,支持基本建设逐步转换为政府专项债券为主,县级财政平衡当前发展和未来还本付息的压力日渐加大。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县财政总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747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9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8057万元、上年结余770万元、调入资金2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29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942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463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27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8706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7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895万元、上年结余15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5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645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9万元,年终结余2040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1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0万元),支出120万元,调出资金28万元,收支持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56295万元,支出合计59340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04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105万元。

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事项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

1.土地出让收入编制不科学,调整不及时。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编制土地出让收入131361万元,调入公共预算使用资金37066万元。10月末土地出让收入实际缴库53025万元(达预算40%),全年实际缴库91112万元(达预算69%),在11月初报告预算调整时未据实际水平调整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及调入公共预算使用资金未完成预算目标。

2.部分事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一是偿还隐性债务本息支出、部分切块资金未细化到部门,上级专项支出编列到部门的占比有所提高,但未全部编列到部门,政府预算与部门预算编列收支差异为177471万元。二是政府预算本级项目支出、上级专项、专项业务费按功能科目细化到项,但未按经济性质分类编制。

(二)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备费。2021年预备费执行6500万元,除经县领导批示解决应急、遗留问题、乡村基建缺口和其他支出外,用于单位工作经费2428万元、垫付污水PPP项目政府出资1333万元,占执行数的58%。

(三)收入预算执行需要加强管理。

1.非税待查收入确认收入不及时。

一是土地出让收入先缴库后确认收入。12月29日划缴国库土地出让收入28188万元,12月30日全省统一关账。由于该项收入在12月31日即关账日后才从非税待查收入中确认,导致年末非税试算平衡表应缴本级国库收入期末数出现大额负数。二是非税待查收入未及时清理确认收入。截至2022年3月,以前年度待查非税收入2279万元未确认收入缴库。

2.应纳入国库核算收入经预算外专户返还。

2021年12月,财政非税汇缴专户经预算外资金专户返还凉水井镇人民政府工作经费24万元。

(四)支出预算执行需加强管理。

1.上级专项未拨付资金年底挂往来。2021年未拨付的上级专项在总预算会计挂账,列其他应付款73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6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94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19万元)。

2.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2021年总预算会计2月、11月、12月国库存款支出分别占全年的14%、15%、13%,其他各月支出在5%至8%,各月财政支出不均衡,年底列支挂账数额较大。

(五)财政综合管理需进一步提高。

1.财政专户资金借出周转使用。2021年1月预算外资金专户代垫辰投砂石公司缴款3400万元,当月收回;2021年3月、4月预算外资金专户外借辰投集团公司400万元,用于太安社区等项目支出,至审计日未归还。

2.财政暂存暂付款未及时清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1年的暂付款清理目标为年末余额109649万元,年末报表实际余额为114313万元,与下达目标差4664万元。

3.产业引导和奖补资金设置、管理不到位。审计发现,我县有产业发展引导和产业科技发展功能的资金包括:创新型县建设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涉农整合专项资金、农业保险、本级产业引导基金和科技开发资金等,资金范围广、管理部门多、支付渠道散,存在管理不规范,有跑冒滴漏风险。

一是资金管理不归口,多头执行。如,县科技局、县财政局联合分配下达上级创新型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中包括“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本级产业引导基金也安排了同类奖补。如,2021年沅陵县某食品有限公司、沅陵县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在第一批、第三批创新型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中获科技奖补10万元,又在财政本级产业引导基金直接发放科技奖补各15万元,同期其他获批企业未享受。

二是未出台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无章可循。以上产业奖补、引导基金等管理跨行业部门,有多个资金分配渠道(含惠农保险等),但是没有制定具体的资金审批管理办法,财政在产业引导资金和预备费中拨付的茶叶产业奖补无茶叶办核查意见,科技奖补无科技局审核意见。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以大数据审计、审计调查、送达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覆盖124个县一级预算单位,现场审计3个单位。现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门预算编制执行不到位,约束力不强。如,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编制的收入、支出数为5703.17万元,部门决算收入为226.64万元,决算支出为231.63万元,预算和决算收支差异较大;县发改局部门预算编制的收入、支出数分别为1453.15万元、1283.96万元,当年实际收入执行数为1595.26万元,支出执行数为1689.80万元。

(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一是无依据收费。县发改局下属价格认证中心2019至2021年无依据收取其他单位工作经费5万元;二是租金收入未及时收取。县发改局一楼2、3号门面欠交房租3.04万元;三是未实行收支两条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下属公共住房租赁服务中心2021年收到天宁市场、公租房租金收入975.08万元未缴入财政非税汇缴专户。

(三)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存款管理不规范。2021年末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管理的物业维修资金余额18854.54万元,定期存款13087.20万元,活期存款4767.34万元,存款涉及6家银行,定期存款利率1.95%~2.84%,未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存款机构。二是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2021年,县民政局从彩票公益金中列支行政运行各项费用33.90万元。

(四)公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控制数。县民政局2021年公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9.4万元,超出预算控制指标数2.4万元。

(五)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水平需提高。现场审计3个单位及下属单位均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资产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等问题。

三、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统一安排,本次重点审计了社保基金、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等重点专题。为服务全县中心工作,2021年7月至11月对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重点工作管理有成效,重点民生事业得到发展,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社保基金管理审计情况。主要问题有:

1.违规向服刑人员发放待遇。因信息共享原因,2021年12月,未生存认证系统触发暂停发放。田某2021年4-11月在津市监狱服刑期间正常领取企业养老保险待遇1.39万元。

2.上级社保审计发现部分问题未整改。怀化市审计局在对沅陵县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社会保险基金内控管理及待遇支付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时,发现服刑人员多领取养老金需要整改对象23人,应追回多领金额102.11万元,截至2022年4月,整改完成7人,已追回金额30.29万元,未完成整改16人、金额71.82万元。

(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资金审计调查情况。沅陵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如期完成艰巨任务,群众生活环境优化大有成效,得到上级肯定和媒体推介。审计发现,建设资金县级管理较为规范,乡镇建设项目部分管理环节有短板。主要问题有:

1.同步搬迁户欠缴自筹资金149.7万元。截至审计日,各乡镇应向同步搬迁户收缴149.7万元未缴纳到位。其中:清浪乡7户23万元(1户已入住)、北溶乡13户43万元、肖家桥5户32.4万元(两户9口人已入住)、二酉乡11户48.8万元、明溪口1户2.5万元。

2.部分安置点同步搬迁未实施未发挥资金效益。沅陵镇白岩界石家垭安置点属统规统建项目,场地红线内总面积22366.77㎡,土石方工程221.83万元,计划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29户99人,同步搬迁户28户99人。因工期进度及规划原因,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项目已完成,同步搬迁项目只完成场地平整,未建房。

3.闲置住宅和门面缺乏管理。全县34个集中安置点闲置住房和门面共计44套,建筑面积共3274.54㎡,现相关管理部门应已加强管理,重点用于支持公共服务发展。

(三)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审计情况。主要问题有:

1.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截至2022年3月末,县政府采购中心2013年至2018年收取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17.4万元未退还(涉及25家公司24个项目、个人5人)。现在,部分企业已注销,个人无法联系。

2.超范围支付评审费。2021年,沅陵县上太平溶棚户区改造配电工程等6个项目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时,代理公司支付的专家评审费包括采购人代表等共7人次,计0.41万元,属于超范围支付。

3.购买社会服务动态监管不到位,多付费用8.14万元。某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与民政局签订协议,为沅陵县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提供服务。购买服务期间,部分社工离职后,未及时补录社工上岗服务,共空缺岗位18个月,民政局未扣除空缺岗位人员经费7万元。2021年7月支付本不应由民政局支付的社工培训班住宿费、会议费1.14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主要问题有:

1.资产账实不符。全县共有2家乡镇卫生院危房改造处置手续不全无法销账导致账实不符54.9万元;1家乡镇九校旧食堂拆除,账面应销未销导致账实相差30.5万元。

2.资产管理体制不顺。截至2021年12月末,沅陵县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未完全理顺,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欠完善、未健全,实施中导致部分单位国有资产账实不符。

3.部分国有资产闲置。截至2021年末,沅陵县妇幼保健医院等单位有闲置用房4处1.25万平方米,占总用房面积0.9%,账面价值2761.25万元,占总用房账面价值的1.15%。

4.未转固定资产。沅陵县住建局2栋办公楼未纳入单位资产账,工程未结算价值不详。全县另有30个在建工程实际已投入使用,但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转为固定资产,共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累计投资9697.37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存量资金审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县政府债务余额50.1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7.72亿元、专项债券22.30亿元、国外贷款0.15亿元。我县债务率为189.24%,为风险提示地区。

本次审计在湖南省审计厅统一组织下,主要关注政府债券的管理情况。我县政府债券中未来三年到期债券余额18.6153亿元,占政府债务总数50.17亿元的37%,财政支付压力较大。

主要问题有:

1.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形成实物工作量。上述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项目未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有:工业集中区综合服务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共涉及2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9000万元,其中,2019年1个项目1000万元、2021年1个项目8000万元。

2.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需加强。县财政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并于2021年12月20日出具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已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暂未在政府地方债券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四、重要领域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保审计情况。2021年对县水利局、沅陵镇4名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离任(任中)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能够较好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对县水利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河长制的部分领域工作需加强落实。一是河道巡河和管理需加强。河长制APP统计数据反映,2019、2020年除沅陵镇、官庄镇等5个乡镇完成率较高外,其他乡镇完成率较低(部分受区域网络信号影响)。实地调查沅水沅陵段部分区域有砂石堆场、排污口污水直排、河道漂浮垃圾等问题。二是部分已整治事项有隐蔽化、新型化苗头。我县近年清理“僵尸船”、取缔网箱和垂钓平台等方面的投入巨大,成效明显。但实地调查沅陵县城以下水域发现,存在旧船改造或伪装成垂钓平台等隐蔽化、新型化运营苗头。

2.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取用水资源。某酒店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费在龙舟广场公厕下侧自设装置取水,湖南某矿业公司取水且于2020年缴纳水资源费1.02万元,但未取得取水许可证。审计指出相关问题后,县水利局已给酒店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矿业公司取水许可证正在办理。

3.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未严格预算管理。县水利局各年度部门预算未编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具体收支预算,财政返还主要用于弥补经费不足、行政运转。

4.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部分缴费征收不到位。县内2个水厂2018年后未缴水资源费。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水利局已追缴借*溪山泉水厂水资源费。抽查生产性建设项目发现,部分项目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不到位。审计指出问题后,县水利局追缴辰州矿业—官庄35千伏线路工程、丑溪口大桥等3个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3.92万元,芸庐学府项目、某页岩砖厂水土保持补偿费3.22万元审计期间未追回。

其次,县水利局在规费征管及执收执罚等内部控制制度欠完善,执法文书发文登记未登记具体项目和统一编号,业务管理有漏洞。

对沅陵镇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占用耕地1.5亩、林地51.34亩。2018至2020年间,兰溪口、龙溪口村委会村级组织平台建设用地占用稻田1.5亩,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2017年6月至2020年6月期间,沅陵镇修建扶贫安置点、人民武装训练场等基础设施占用林地51.34亩,未办理用地手续。

2.安全饮水项目建设未完成。2019年至2020年收到县水利局下拨饮水资金19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末有120万元未使用,现已整改到位。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2021年共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138个,送审金额45129.36万元,审计核减4245.95万元,核减率9.4%。除此之外,对沅陵县龙泉山水厂取水泵站迁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主要问题有:

1.迁建工程超出合同金额。县自来水公司与迁建工程施工方签订合同金额为3691.71万元,经审定工程造价4382.26万元,超出施工合同金额690.55万元,超18.71%。

2.多付工程价款7万元。因竣工结算中取费标准不正确,县自来水公司多付杨某拆迁户宅基地人工挖孔桩基础施工价款7万元。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2021年11月至12月,对沅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安居工程建设推进顺利,改善了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主要问题有:

1.工程造价超设计概算。因原材料涨价和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沅陵县池溶路及粮运车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截至2021年12月审计时尚未完工。根据建设单位上报的工程估算造价已达3244.43万元,超出原概算数2746.77万元18%;沅陵县上太平溶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总投资7021.8万元,甲乙双方签订的两个建设合同金额共计8307.72万元,超过概算18.31%。

2.租赁补贴发放不符合政策规定。比对分析2018年至2021年租赁补贴发放对象信息,存在有私房、私车和已分配廉租房(公租房)等不符合发放政策对象29户,领取租赁补贴金额3.54万元。

3.公租房分配不及时。应纳入管理的公租房为1733套,其中,鸭子尾438套公租房2020年建成,截至审计日尚未分配。

4.公租房基础数据不准确、不完整,未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公共住房租赁服务中心提供数据,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未签订续租合同的有157户,且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未分开管理,租金收取情况不清、底子不明,对未签合同和未交租金租户未制定和采取相关措施,未按规定动态管理,导致出租和退租把关不严。

五、审计移送违法违纪线索

2021年12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事项)2起,涉及资金52.36万元。

六、审计建议

(一)严格财政预算管理,完善全口径预算。一是进一步加强宏观政策研究,深入征求各方面意见,量入为出,不编赤字预算,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和到位率。二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收入征收部门要严格履行征收职责,财政部门应主动作为堵塞漏洞和开源节流,健全项目支出标准和绩效评价制度,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三是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应减尽减、应征尽征,在壮大实体经济和严格履职上切实提高收入水平。

(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一是把握国家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政策导向,结合我县实际,探索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预算方案,积极争取和用好上级资金,用活本级财力;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系列举措,积极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守住风险防控底线。加强专项债券政策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既依法合规保障新增和存量项目的资金需求,又有计划地做好项目推进与债券发行协调,避免资金闲置浪费。三是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减少一般性财政支出,加大乡村振兴衔接、重大民生事业的支持力度,确保“六保”、“六稳”任务完成。财政、发改和各行业部门要做实项目库,制定本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建立以因素法或项目法为主导的分配制度,减少随意性,实现制度化。

(三)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重视审计整改机制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和责任追究,形成整改合力。财政、审计加强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研究、早建议、早防范,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二是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完善预算安排与存量资金盘活衔接机制,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加快和完善电子财政一体化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财政管理规范、透明、高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是我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审计法,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为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沅陵贡献审计力量,以实干实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特此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