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水利工作总结及2021年水利工作计划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1-20 16:44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科学谋划,扎实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1、全面完成水利项目建设任务。一是完成农村安全饮水项目。我县累计投入农村饮水安全资金33930万元,覆盖了全县386个村(居),农村人口52.21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38万人)。2014年来,共投入资金310016万元,新建 461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41.53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完成金洲溪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完成了官庄镇金洲溪防洪堤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总投资1200万元。

2、推进水利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完成了鲢鱼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复工作;完成了洞门口等32座小2型水库的安全鉴定工作;完成了2021年四水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编制完成了沅陵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2020年度实施计划;完成了沅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水利类)工作;编制完成了沅陵县2020~2021年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公司编制完成了《沅陵县小水电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并通过了省厅的评审及小水电“一站一策”的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2021年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建议计划;联合发改、财政、农业编制了沅陵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0年工作计划;配合国土部门完成了我县高标准农田的上图工作;配合住建部门完成了沅陵县“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金洲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工作。

3、推进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设。马底驿龙王洞水库设计方案已通过审查并取得市水利局的相关批复,七甲坪五斗坪水库设计方案已完成,尚未进行审查,官庄荆溪水库已完成前期工作,准备建设实施。

(二)突出重点,强力推进河长制工作

1、推进河长巡河。县河长办认真贯彻落实“巡河令”要求,建立和完善巡河工作提示制度,推动各级河长巡河。今年以来,各级河长完成巡河2700余次,其中,县级河长共巡河384次,现场交办70余次,系统内交办2次,截至目前,所有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按省、市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县河长办制定了《关于印发<沅陵县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沅河办﹝2020﹞2号), 同时结合河长制联合执法,推动本辖区内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通过调查摸底,共排查“四乱”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并举一反三,配合相关部门共查处涉河乱建行为13处,非法围垦河道2处,制止和整改河道内倾倒垃圾行为17处,查处和关停非法砂石码头、堆场、分筛场29处。完成了“五强溪库区违规网箱养鱼”问题整改销号,共取缔网箱104万平方米、养殖棚2.97万平方米、垂钓棚4.96万平方米、垂钓平台3.36万平方米。完成了“五强溪国家湿地公园内违规采砂”问题整改销号,沅水干流全面实现了禁采,原28个砂石码头全面整治到位。

3、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我县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各级河长、民间河长、河长办工作人员、河湖志愿者积极参加了水利部网站水法律法规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以各乡镇为单元,开展了河长制工作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从9月起,县河长办与县环保协会联合组织了2次、共80余人次的“清河行动”,举办“民间河长”培训班1次,参训人员达60余人次。

4、加强日常巡河监管。2020年,县河长办加大对全县各河库巡查力度,采取日常巡查和河长制工作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河库四乱、入河排污口、河道保洁等重点方面问题进行巡查。针对巡河中发现的7个问题及时交办至各责任单位及乡镇,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及时研判,科学做好水旱灾害部署防御

入汛以来,我县遭遇九轮强降雨过程,实现了“未发生人员伤亡、没有垮一库一坝”预期目标。受强降雨影响,因灾造成152042人受灾,累计紧急转移17692人,直接经济总损失33249.04万元,其中水利设施方面经济损失6333.35万。一是强化责任,加强值守。入汛以来,县水利局高度重视、严阵以待,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水库山塘、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区等重点部位巡查值守。二是加强监测,及时预警。密切关注雨水情和汛情变化,加强流域性洪水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和进行针对性部署,提前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准备工作。三是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强化水库电站安全度汛。加强汛期水库电站巡查值守,及时对全县水库水位和蓄水情况进行调度,将水位控制在汛限水位以下,严禁超汛限蓄水,确保水库安全度汛。落实山洪灾害防御措施。我县6处山洪易发区、589处危险区制作了警示牌,发放了2万多份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确定了转移路线和安置区,确保山洪来临前的安全转移。抓好中小河流洪水防范。强化中小河流水情监测预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汛情发展,全力保障中小河流沿河两岸、低洼区域和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并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提前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工作。四是隐患排查,积极整改。突出抓好水电站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中小河流防洪三大防洪重点隐患排查,确保度汛安全。

(四)规范执法,提升水利执法效能

1、持续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对沅水干流严格按省市要求严格实行禁采,对县管河道砂石实行统一经营,重点监管非法采砂,强化执法巡查,开展非法采砂集中整治,自开展整治来,共组织开展了县管河道非法采砂专项巡查60余次,下达《停止违法水事行为通知书》15份,《行政处罚告知书》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9份,口头通知并责令及时整改19起,开展集中整治5次,取缔非法采砂点8处、拆除设备9套(台)、转移砂石物料1000余方。

2、依法征收规费。依法足额收取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做到应收尽收,对欠缴少缴规费的业主,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五)强化责任,落实水利行业安全生产

“质量是工程生命,安全是质量的保障”,当前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实现了预期目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我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各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既要落实行业分管责任内的工作,又要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抓业务与抓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及时将上级安全生产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二级机构、工程施工项目部、小水电站责任人。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要求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警示标示,落实安全帽等安全生产防护设备。四是定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涉及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小水电站建设、机关用电用车用船等所有领域。实行检查台账制,对所检查的项目及内容如实登记,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问题隐患,对重点隐患按要求纳入“一单四制”进行跟踪管理。五是采取超常规手段,确保特护期的安全生产不出问题。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今年建国七十周年特护期期间,我们严格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节假日及特护期的安全稳定。六是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加大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将所有安全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加大人才培育,着力提升水利队伍整体素质

1、完成首次委培生招录工作。今年是基层水利特钢人员定向培养计划实施第一年,我局严格按照湘水发【2020】20号《关于下达2020年基层水利特钢人员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局党组班子的支持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基层水利特岗人员定向培养招录圆满完成。2020年度沅陵县水利特钢人员共分配13人,其中长沙理工大学1人(理科 本科);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12人(大专文科5人,大专理科7人)。从申报水利特岗人数到广泛宣传、考生资格审查,我们共接收本科类报名1人;接收专科文科类报名22人,专科理科类报名23人。

2、强化队伍培训。科学制定年度水利队伍教育培训项目计划,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水利业务及执法培训。今年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党员集中学习5次,河长制、安全饮水等业务培训10次,开展水政、水保执法培训6次。

二、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水利局主要涉及一项工作:认真落实水安全战略,推动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自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及巩固提升以来,我县累计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48处,解决了全县386个村(居),农村人口52.21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1.38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已实现了全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全覆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河道管理工作。一是县管河道采砂管理压力大,乱采乱挖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大多数群众和少数单位水法意识不强,涉水案件时有发生;三是执法装备不齐整,执法力量薄弱,无法高质量完成和处理涉水违法案件。

(二)河长制工作。一是乡、村两级河长巡河率不高。按照“巡河令”要求,乡级河长应每旬巡河1次,村级河长应每周巡河1次,但目前因部分乡镇领导重视力度不够,全县各乡镇河长巡河率低于50%,村级河长巡河率不足10%。二是经费不足。我县财政较为紧张,县、乡两级河长制工作经费满足不了日常工作支出,需增加专项工作经费。三是部门联动欠合力。河长制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范围广、任务重,但各县均将河长办设为水利局二级机构,导致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默契,河长制工作效率不高。

(三)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一是水源地保护还存在短板。受管护经费不足和宣传力度不够的影响,部分村组水源地保护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导致微生物超标和水质浑浊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管护责任落实欠到位及管护经费不足。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后均移交给辰投(或乡村)管理,由于管护机制落实不到位、管护经费不足、受益农户用水收费意识不强,导致工程管理与维护不到位,从而出现影响正常供水和浪费用水情况。三是工程规模化不够。2017年以来我县共实施了342处供水工程,分布全县21个乡镇(深溪口、太常)386个村(居),受资金规模、村民居住环境复杂等因素影响,我县千吨万人水厂3处,百吨千人水厂67处,其他多为小微型水厂,规模化不够,城乡一体化比率偏低。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们将围绕“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水利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一带三园五区五县”战略目标,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为统领,切合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一)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单位联系的贫困村巩固提升工作计划;二是切实抓好联系村贫困户全面奔小康工作;三是抓实乡村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机制;四是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二)努力谋划水利工程项目

1、启动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龙王洞水库新建项目;

2、启动朱红溪二期、荔溪一期二条流域治理建设项目;

3、谋划和争取项目。一是提前谋划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有王家溪一期、草塘河一期流域治理等项目。二是积极争取有关项目。主要有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新一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项目、水土保持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四水治理县城防洪堤工程、农村饮水工程巩固提升等工程。

(三)有效推动水利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强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加大河道规范管理力度;三是加大水资源管理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涉水违法案件;四是加大水事违法打击力度。以非法采砂、破堤取土、违法取水为执法重点,查办一批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水法律法规的尊严。

(四)全面推进 “河长制”工作

1、推进河湖污染防治。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沅水干流(沅陵段)沿线所有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设置入河排污口;加强船舶污染治理,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公益化运作,完善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实施“千村美丽、万村整治”工程,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统筹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加强河道保洁工作,持续开展坝前垃圾清理整治与河道保洁,确保水库、电站坝前、城区和重要集镇河段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和河岸垃圾,提升河道保洁精细化、长效化、制度化水平。

2、推进河湖问题整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巩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成果,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重点整治非法建设、非法围河围湖、非法采砂以及农村河湖脏乱差、非法种植养殖等问题,实现“清四乱”工作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全覆盖;加强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加快完成县管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应审尽审,应批尽批。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规范河道采砂许可,严格落实年度采砂计划,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实施河道采砂,推进河道采砂与河道治理相结合,积极盘活河砂存量;加快河湖岸线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湖水域秩序,完成国有水管单位管理的大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并依法依规逐步确定管理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属;开展沅水(沅陵段)非法码头渡口专项整治,对沅水沿岸货运码头、砂石码头(含砂石堆放点)和渡口进行整治,依法取缔不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安全标准、环保要求和基建程序的非法码头、渡口,实现码头安全环保、规范高效。

3、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全面完成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切实推进退捕禁捕工作,在实行禁捕的重点水域,分区域、分时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高密度开展禁捕水域巡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及湿地建设。持续推进长江(珠江)防护林、小微湿地建设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在“沅江沅陵段”、“酉水沅陵段”沿岸实施一批生态廊道建设工程。以乡村公共绿地建设和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造林绿化为重点,继续实施一批“秀美村庄”建设工程,不断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确保全县湿地保护率稳定在80%以上。 

4、推进河湖科学管护。加强生态环境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工作中重点关注河长制推进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严格市场主体监管;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健全河湖监测监控体系,加大、加密无人机巡河力度,整合所有涉河信息系统,综合河湖生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河湖监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提升基层管护水平,加强水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涉水违法犯罪。加强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治;强化宣传引导及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河长制宣传活动、实践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组织河长、民间河长、河湖保护志愿者、基层河长办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或现场交流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履职能力;推动示范引领及样板创建。组织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最美河长、美丽河湖评选活动。以“一乡一样板”为目标,持续推进样板河湖建设。示范建设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样板河湖,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强化防汛抗旱措施落实。一是加快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建设。全面完成基层防汛抗旱能力及体系建设,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补充储备,实现防汛抢险及抗旱应急联动更加准确快捷。二是完善防汛抗旱各类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三是加快实施水利冬修,妥善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六)落实安全维稳工作责任。一是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小水电站运营及防汛、在建设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及防汛、河道采砂安全管理和消防;二是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主要有水电施工队改制人员就编制问题上访以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

(七)加强水利行业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分工和岗位设置;二是抓实机关党建工作,抓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政治理论教育;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廉洁建设,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和“反四风、治陋习”专题整治活动。

沅陵县水利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