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水利局2020年工作计划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3-09 10:49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㈠水旱灾害防御顺利实现预期目标。2019年1月1日至10月31日,累计降水量1460.0毫米,比历年均值(1010.5毫米)偏多449.5毫米。入汛以来,我县经受了共计13轮强降雨,没有垮一库一坝,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受强降雨影响,全县累计30437人次受灾,因灾转移9052人次,经济损失总计达0.7662亿元。全年共计3000余名基层干部(包含村干部)参与排查防汛安全隐患,向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等知识。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449处,上型水库110座,尾矿库14座。解救处于危险中的群众 182名,对17处地质灾害发生地进行处理,修复各类设施 189处。完成受灾作物补种、改种6974亩,集中安置人口143人,分散安置人口8909人。尽管今年遭受多轮强降雨,但由于精心组织、合理调度,实现了没有垮一库一坝,无人员伤亡的目标。
㈡依法治水持续发力。
1、持续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按照《沅陵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自2018年8月起,沅水干流实现了全面禁采,已处置到位采砂船22艘,砂石码头、堆场及分筛场处置到位14处,下达《清障令》8份、《强制执行决定书》5份、《责令停止水事违法通知书》28份、《责令改正水事违法通知书》28份、《行政处罚告知书》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对县管河道开展集中整治9次,取缔非法采砂点52处、拆除设备61套(台)、转移砂石物料3000余方,处罚资金5.6万元。先后向公安部门移送3条非法采砂线索,逮捕16人。
2、加强河道管理日常巡查。建立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在县河道采砂整治办的组织安排下,定期或不定期对河道采砂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采砂行为,严厉打击采砂黑恶势力,确保了河道采砂秩序正常稳定。
3、依法征收规费。依法足额收取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做到应收尽收,对欠缴少缴规费的业主,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㈢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质量是工程生命,安全是质量的保障”,当前我县水利安全生产实现了预期目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我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管理制度,各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既要落实行业分管责任内的工作,又要履行相关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抓业务与抓安全生产两手抓、两不误。二是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及时将上级安全生产精神,传达到全体干部职工、二级机构、工程施工项目部、小水电站责任人。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要求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警示标示,落实安全帽等安全生产防护设备。四是定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涉及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小水电站建设、机关用电用车用船等所有领域。实行检查台账制,对所检查的项目及内容如实登记,以便及时发现安全问题隐患,对重点隐患按要求纳入“一单四制”进行跟踪管理。五是采取超常规手段,确保特护期的安全生产不出问题。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及今年建国七十周年特护期期间,我们严格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节假日及特护期的安全稳定。六是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加大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将所有安全隐患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㈣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1、项目建设全面完成任务。
①农村安全饮水项目。一是完成年度新建任务。2019年已完成全县新建供水工程78处,92个村(居),共3.68万人、1.2147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0.37万人,预算投资8500万元。二是突出水质达标建设。已完成全县2500多个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源点的水质检测。一般供水采购消毒药品对水质进行消毒,针对少数供水工程水质较差,采取净化处理,增加净化设备12套,投资300余万元。三是推动管护机制建立。按照“乡镇指导、村组主导”原则,充分发挥“村为主”的村民自治作用,精准选好村级管水员,乡镇水管站做好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推动彻底解决建工程建后无人管,损坏后重复建设等现象。四是全力解决季节性缺水难题。针对季节性缺水、干旱缺水村组增加提水设备补充水源、延伸管道等措施增加水量、维修老水井保障用水、打机井新增水源、分散式引山泉水解决用水、分片区分时段供水解决供水、消防车定时送水解决用水,圆满完成了饮水安全目标任务,我县已确保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
②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实施的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中央投资1100万元,2018年9月5日开工,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2、水利前期工作。完成了王家溪、草塘河2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工作,鲢鱼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复工作,洞门口等14座小的安全鉴定工作, 2019年四水治理项目的申报工作,沅陵县城市防洪工程建设2019年度实施计划,沅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水利类)工作,沅陵县2019~2020年冬春水利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了《沅陵县小水电整改综合评估报告》并通过了省厅的评审,编制完成了2020年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建议计划。
3、应急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情况。马底驿龙王洞水库设计方案已通过审查并取得市水利局的相关批复,七甲坪五斗坪水库设计方案已完成,尚未进行审查,官庄荆溪水库设计方案已完成审核,因上级没下达资金计划,水库尚未开工建设。
㈤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1、召开沅陵县河长制2019年总河长第一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总河长会议精神,对2018年河长制工作进行了总结,安排部署2019年河长制主要工作。
2、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县河长办按省总河长第5号令要求,先后开展了三次调查摸底,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河长的组织下,积极开展“清四乱”整治活动。目前,全县累计核实“四乱”问题29个,已整改到位销号29个。2019年8月23日印发了《沅陵县“清四乱”专项行动推进工作方案》,切实巩固活动成果,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和行洪安全,确保四乱问题不反弹。
3、推进河道保洁工作。发布了《关于开展河库水域及岸线垃圾清理集中整治行动的决定》(县总河长令第1号),制定了《关于开展河库水域及岸线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沅河委〔2019〕4号),强化了工作责任,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明确各级河长是做好相应河库水域及岸线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组织落实水库及电站坝前垃圾、河面垃圾和岸线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各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河库水域及岸线垃圾日常清理,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各电站及水库管理单位是做好坝前垃圾清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落实垃圾治理经费和工作措施,定期开展坝前垃圾打捞工作,确保坝前垃圾及时处理到位,非泄洪时段严禁人为拉闸将垃圾向下游排放;水利、环保、住建、城管、交通、农业、卫生等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抓好河库水域垃圾清理及监管工作。
4、加大河长制宣传培训力度。河长办制宣传彩页等宣传品,利用县电视台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媒体网络等,强化对河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联合司法部门开展了“法律宣传月”活动,助力依法治河,维护良好河湖生态。通过一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公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县河长办组织开展了乡镇河长制工作负责人河长制业务培训班,
5、加强日常巡河监管。2019年,河长办加大对全县各河库巡查力度。日常巡查结合暗访方式,对入排污口、河道保洁、河库四乱问题等重点方面进行巡查。针对巡河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至各责任单位及乡镇,今年来,共发出河长制工作交办单49份,河长制工作交办函6份,已完成整改51个,对未完成整改的进行相应的通报及上报。
6、加强水质监测。全县国控、省控断面水质的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均达到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确定的考核指标要求。
7、完成水利部委托第三方评估工作。上半年,河长办根据水利部要求,将近两年河长制工作档案进行归类整理,迎接第三方评估组进行评估,水利部河海评估组完成对沅陵县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估。
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水利局主要涉及一项工作:纵深推进河长制工作,全面完善涉河事项委托执法工作,扎实开展清“四乱”行动,进一步强化协同共治。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全面启动河道划界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明确和细化工作责任,推进河长制向纵深发展,我县46条主要河流的河道划界工作已正式启动,目前,已确定了招投标代理公司,招标信息已挂网公示,其他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二)扎实推进涉河事项专项整治
1、开展渔政执法专项整治。开展打击电鱼、炸鱼、毒鱼、高密度渔网网鱼和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等非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查处非法电、炸、毒鱼10起,没收禁用渔具12件。
2、开展网箱取缔专项整治。我县组建了网箱退养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养殖网箱取缔工作。目前,我县已取缔网箱898461平方米,占任务数的86.3%,拆除垂钓平台33647万平方米占任务数的100%;拆除养殖棚48957平方米,占任务数的98.7%,;完成成鱼销售1600万斤,占任务数的73%,沅水主干流已全面完成网箱退养任务。
3、开展沅水干流历史遗留尾堆清理。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我县制定了《沅陵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方案》,拟定了《沅水干流历史遗留尾堆清障实施方案》,并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沅水干流历史遗留尾堆清障规划方案》,现已完成技术审查,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遗留尾堆处置任务。目前,县政府已授权辰投公司对界首、瓮子洞、大洑角、柳林汊、三洲、青木等地露出水面部分尾堆进行了清理,共完成近30万方清理任务。
4、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按省总河长第5号令要求,先后开展了三次调查摸底,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河长的组织下,积极开展“清四乱”整治活动,全县累计核实“四乱”问题29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另就新发现的沅陵镇杨五溪3座违规建设的拦河坝和兰溪1栋占河道房屋,集中力量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三)扎实推进协调共治
1、建立河长制联合协调执法机制。针对乡镇执法相关事项,县人民政府已下达《关于委托乡镇行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河长制行政执法权的暂行管理办法》,扭转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部门“管不到”、乡镇政府“管不了”的现状。
2、政企合作处置坝前垃圾。沅陵境内三座大中型水电站分别与当地政府达成协议,履行社会义务,共同处置好坝前垃圾,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之中。
3、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针对县域内涉河问题,我办积极组织和配合主要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行动,一是牵头对酉水流域白河谷风景区的合法性问题,组织住建、林业、国土、环保、湿地、海事、水利等部门实地核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二是配合县河道采砂整治办积极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存在的问题
1、河道管理工作。一是县管河道采砂管理压力大,乱采乱挖反弹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大多数群众和少数单位水法意识不强,涉水案件时有发生;三是执法装备不齐整,执法力量薄弱,无法高质量完成和处理涉水违法案件。
2、河长制工作。一是经费不足。2018年度河长制经费预算20万元,满足不了日常工作支出;2019年度河长制经费预算20万元,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日常工作量逐步增加,开支比2018年度更大,更加无法满足日常工作开支,急需增加经费预算;二是认识不全面,业务知识有待加强。目前,我县河长制工作尚在摸索阶段,县、乡镇、村部分河长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深,各级河长的治河护河能力需要系统培训,从事河长制工作的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不高;三是部门联动欠合力。河长制工作的推进涉及多个部门,涉及面广、行业多、任务重,部门间协调配合不够默契,工作效率较低,导致河长制推进工作滞后。
3、农村安全饮水工作。一是资金压力大。自2017年度以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水源变化及设计遗漏等原因产生的工程量新增、变更现象较为突出。2017年、2018年已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共204处,总投资为14400万元, 县扶贫领导小组已计划安排并支付完成4901万元,尚欠资金9499万元。2019年共实施78处,总投资8500万元,届时将累计缺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资金14999万元。二是干旱对供水保证率及水质达标率影响较大。7月份以来,我县进入了极度干旱期,导致部分村组存在水源不足或枯竭,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解决部分村组饮水问题,仍对部分群众饮水造成很大困难和不方便。同时,在枯水期部分区域存在“微生物”超标现象,从而对水质达标造成一定影响。三是管护责任落实欠到位及管护经费不足。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后均移交给乡村,由于管护机制的建立与落实不到位、管护经费不足、受益农户用水收费意识不强,导致工程管理与维护不到位,从而出现影响正常供水和浪费用水情况。
四、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们将围绕“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水利工作目标,按照县委、县政府“一带三园五区五县”战略目标,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为统领,切合乡村振兴战略,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㈠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2020年单位联系的贫困村巩固提升工作计划;二是切实抓好联系村贫困户全面奔小康工作;三是抓实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涉及新增农村自来水人口1.48万人。四是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
㈡努力谋划水利工程项目。
1、启动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龙王洞水库新建项目;
2、启动朱红溪二期、荔溪一期二条流域治理建设项目
3、谋划和争取项目。一是提前谋划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有王家溪一期、草塘河一期流域治理、鲢鱼洞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二是积极争取有关项目。主要有抗旱应急水源工程、新一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田水利项目、水土保持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四水治理县城防洪堤工程、农村饮水工程巩固提升等工程。
㈢有效推动水利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加强水利行业法律法规宣传;二是加大河道规范管理力度;三是加大水资源管理保护力度,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积极采取行政强化措施,保证足额征收到位,做到应管尽管、应征尽征;严厉查处各类涉水违法案件;四是加大水事违法打击力度。以非法采砂、破堤取土、违法取水、拖欠水费为执法重点,查办一批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水法律法规的尊严。
㈣全面推进 “河长制”工作。
1、创建标准化河长办。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的要求,建立设置合理、分工明确、制度健全、资料齐备、运行规范、保障有力的标准化河长办试点,并通过树立标杆、示范领引,逐步实现全县各基层河长办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2、逐步推进河湖治理项目。26条县级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完成,需按照方案编制的河湖治理内容结合沅陵实际,分年度逐步推进河湖治理项目建设。同时,启动沅水及主要支流的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实行河库岸线分区管理,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可开发利用区,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求。
3、提升河长制工作信息化水平。以湖南省河长制信息平台、沅陵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及QQ群为依托,按要求做好河长巡河、信息报送、群众举报、问题督办等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全县河(湖、库)长制工作效能;统筹国控、省控、市控断面,省级、市级、县级水功能区水量、水段、水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县级级监控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
4、全面推进“湖南河长制”APP的应用。全面实现河长利用手机APP巡河,今年的重点是村级河长巡河软件的使用要确保达标,督促基层河长开展巡河活动,实时记录河长巡河全过程。
5、推进河道确权划界。根据湖南省《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湘办﹝2017﹞13号)、《湖南省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湘办发﹝2016﹞2号)、《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等文件要求,需对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及常年水面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开展划界及确权工作。由于县财政困难等原因,河道确权划界工作进度滞后,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河道确权划界工作。
6、加强宣传及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河长制工作简报、新湖南河长制频道、市级媒体河长制频道、县级媒体河长制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专题报道、现场连线,集中宣传等手段,大力宣传全县河长制的工作动态、工作经验、先进典型,着力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为全面推进河长制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积极组织开展河(湖、库)长制培训学习,加大对乡镇河长办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学习培训活动,提升各级河长及有关人员履职能力,增强各级河长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7、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水环境治理诉求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水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民间河长”、“河湖守望者”、“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河小青”及河长制“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等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
㈤强化防汛抗旱措施落实。一是加快防汛抗旱非工程措施建设。全面完成基层防汛抗旱能力及体系建设,做好防汛抗旱物资补充储备,实现防汛抢险及抗旱应急联动更加准确快捷。二是完善防汛抗旱各类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三是加快实施水利冬修,妥善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㈥落实安全维稳工作责任。一是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小水电站运营及防汛、在建设水利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及防汛、河道采砂安全管理和消防;二是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主要有水电施工队改制人员就编制问题上访以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
㈦加强水利行业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分工和岗位设置;二是抓实机关党建工作,抓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的政治理论教育;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廉洁建设,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和“反四风、治陋习”专题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