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京昆古驿道自驾游线沅陵示范段沿线节点景观及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8-21 17:05

申  请  人:沅陵县辰发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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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5年8月20日受理申请人提交的《京昆古驿道自驾游线沅陵示范段沿线节点景观及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提交的《报告表》,京昆古驿道自驾游线沅陵示范段沿线节点景观及旅游配套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位于沅陵县境内,地块中心点经纬度:东经110°42′49.391″,北纬28°31′8.433″,总占地面积1.22785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土石方开挖0.49万立方米,填方0.49万立方米,无弃借方。项目总投资2465.81万元,该项目已于2025年4月开工,将于2026年3月完工,总工期为24个月,项目已开工,属于补报方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2785公顷。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25%。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水土保持总投资38.7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02万元,植物措施费10.65万元,临时措施费5.3万元,独立费用15.51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2278万元。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危害。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2278万元,生产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本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本项目由我局负责水土保持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生产建设单位应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沅陵县水利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