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水利局关于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五强溪水电厂办理五强溪水电站鱼类增殖放流站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7-01 16:09
申请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五强溪水电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200678028226Y
法定代表人:肖启志
住所:沅陵县五强溪镇乔子坪村五强溪水电厂(办公楼)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五强溪水电厂:
你单位于2025年7月1日向我局申请办理五强溪水电站鱼类增殖放流站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相关申请资料收悉。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第一款、《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第五条第三项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五强溪水电厂鱼类增殖放流站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沅陵县五强溪镇石公坪村缆子湾组。为缓解五强溪水电站对鱼类资源的影响,促进鱼类资源保护和恢复,维护水生态系统稳定,根据要求开展该项目,项目实施后,五强溪水电站鱼类增殖放流站总生产能力为67万尾/年。
二、取水方案。项目在沅陵县五强溪镇沅水右岸五强溪大坝下游约1.1公里处取水,利用现有取水泵房取水,经输水管进入蓄水池中,在两座蓄水池出水端均设置一台输水提升泵,经给水管道输送至厂内各生产车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渔业用水,行业类别为水产养殖,取水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方式为提水,申请年取水量26.89万m3,取水保证率为90%,取水口坐标:11056'40"E,2846'53"N。
三、用水节水要求。你单位应认真落实水资源论证表提出的各项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措施,建立突发性水染污事件应急机制,注重提高节水意识,并制定节约用水措施。
四、你单位应积极开展节约用水工作,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完善取用水台账,加强供水管网维护,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确保达到《湖南省地方用水定额》先进值的标准。
五、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应按水资源论证表提出的污水处理工艺净化水质,并利用人工湿地收集沉淀处理后,尽可能的回用于室外培育池养殖和厂区的绿化浇灌、降尘等生态环境用水,外排水质达到排放标准方可外排,确保项目的退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六、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并根据《取水计量导则》(GB/T28714)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校准,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若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不能正常运行,将按照取水设施日最大取水能力核算取水量。
七、你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二十二条要求,在该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及时向我局报送取水许可验收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经我局对取水工程验收合格并发放取水许可证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八、该取水工程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特殊情况下,你公司应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九、该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取水标的发生重大变化,或者自本批文批准之日起满三年建设项目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本批文自行失效,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十、你单位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沅陵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怀化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沅陵县水利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