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水利局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4-11 09:53

沅陵县水利局2025年度跨部门联合检查计划
填报单位(盖章):沅陵县水利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永洪  18374566039
序号 检查事项 实施依据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检查内容(项目) 拟实施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年度检查频次 承办机构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备注
1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汛和大坝安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十条。 28座水电站及在建水利工程施工企业,按10%的比例抽取。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包括检查工程安全运行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 全年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1次 沅陵县水利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2 节约用水行为监管(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取水企业(21家),按10%的比例抽取。 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包括落实取水许可、节约用水制度等情况的检查。

2025.4-9月 现场检查 1 行政审批股 是,水利局牵头,市场监督、住建局配合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3 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九条 在建水土保持项目,按10%的比例抽取。 建设审批监督检查。包括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 2025.4-9月 现场检查 1 行政审批股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内容
填写说明:

1.检查事项、实施依据、承办机构栏原则上应与本单位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其中,“实施依据”栏需列明以下内容:①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含规章令号);②具体条、款、项、目;③引用相关条文原文。

2.根据投诉举报、转(交)办、数据监控等实施的触发式行政检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不列入本计划。

3.“检查方式”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三种,各单位在该栏目中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检查手段等表述。

4.第四栏中“具体检查对象”应列明具体检查对象名单,或者精准描述检查对象具体范围;“备注”栏,需明确本项检查是否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或一般检查等情形。

5.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本表应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同意备案后,由制定机关15日内协调本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6.各单位与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表格栏目外适当增加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