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公安局关于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0-05-19 14:59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我县经济社会良好秩序,依法惩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2020年底,沅陵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全县公安机关将集中优势警力,加大打击力度,集中破获一批犯罪案件,集中摧毁一批电信诈骗犯罪窝点,集中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对为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传授作案方法、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及资金支付结算等帮助的,都将受到依法严厉打击。

二、公安机关将会同社会各界共同开展全覆盖、立体式的社会宣传活动,做到宣传进校园、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农村,形成多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的反诈宣传攻势,全力营造“铺天盖地、人尽皆知”的浓厚氛围,使识诈防诈意识深入人心,警民携手共同筑牢反诈防线。

三、沅陵公安温馨提示,让您和家人远离电信网络诈骗:1、刷单就是诈骗(网上兼职,购物充值返利等活动都是诈骗);2、网上投资理财就是一场空,最终血本无归。3、网上贷款前收取任何费用的(包装费,流水费,手续费)100%的都是诈骗。4、网上购物,客服打电话说要退款的都是诈骗。5、亲朋好友用QQ或微信等通讯软件发信息要求汇款,一定要电话或者视频核实。6、领导用微信、QQ等要求转账汇款的,一定要见面核实。7、老师在家长群里发交资料费,二维码,或者向您借钱的都是诈骗。8、非官方网站买卖游戏装备或者游戏币的都是诈骗。9、通过社交平台添加微信、QQ、拉您入群,让您下载或者点击链接进行投资、博彩、赌博的都是诈骗。10、冒充公检法要求您汇款或者让您转入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四、凡是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银行卡、身份证或贩卖电话卡,用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在此,沅陵县公安局正告正在组织、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或者出售贩卖个人、对公银行卡以及电话卡的违法犯罪人员,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五、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一场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群众斗争高潮,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检举揭发怀化市电信诈骗窝点以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对所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在捣毁特大犯罪窝点,或者打掉特大犯罪团伙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威胁、报复检举揭发人及其亲属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745-110     0745-4222746

沅陵县公安局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