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实施方案(试行)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8-20 11:45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活动,用三到五年时间,逐步构建较为完善的中小学实验教学体系,教学装备满足各类实验教学需要,实验开齐开足开好,管理安全规范,实验教师队伍数量足业务精,实验教学评价机制健全有效,学生的科学兴趣科学精神科学思维初步养成,具备一定的自主探究和实践创新能力,推动我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进实验教学实施体系化建设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实验教学目录》和《湖南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操作规程》,将实验教学作为课程体系的重要内容纳入学科教学基本规范;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好拓展性实验,充分发挥实验教学育人功能。加强实验教学与其他学科的有机融合,开发地方案例和校本案例,开展特色实验教学或实践活动。
(二)全面推进实验教学开展常规化建设
按照《怀化市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要求,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必做实验。2023年,小学学生实验开出率达到95%,中学达到100%;2024年,全部达到100%。至2025年,每个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个1个主题的拓展性实验活动。
加强实验教学过程管理,实验开出有计划有教案、实验过程有监管有视屏图片及记载、实验完成有记录有报告有总结,确保实验教学内容、课时和质量得到保障。
(三)持续推进实验教学队伍专业化建设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按要求配齐配足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加快畅通实验教学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职称评聘通道,科学合理核定实验教师的实验教学工作量,保障其在职称评聘、晋级、培训进修、评优评先、绩效奖励、劳保福利等方面待遇落实。全县各学校要将实验教学能力纳入相关学科教师招聘必备素质考查。
培育一批县、校实验教学学科带头人,建立理化生学科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提升培训机制:县、市区开展全员培训、学校开展个性化校本培训,改变部分学校理科教师不会做实验、不敢做实验、不愿做实验的状况。
(四)有序推进实验教学装备提质化建设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实验室装备规范,建配好使用好实验教学场所,不得挤占或改变实验室实验教学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学科功能教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数字实验室、教育创客空间等。
各校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学仪器装备配备(配置)标准,每学年进行一次教学仪器盘点工作,查漏补缺,及时补充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和消耗性实验材料,达到配备标准的“必备”要求,逐步配齐“选配”器材,保障实验教学正常需要,满足实验教学多样化和特色化需求;县教育局将指导学校做好实验教学装备采购计划编制,严格审核采购方案和相关技术指标,严把装备采购关、验收关、质量关和售后服务关,沅陵县教育局教学仪器站要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所辖学校教学装备的完好率完备率,了解掌握仪器装备的适用性、耐用性等使用质量情况,督促设备供应商保障售后服务。及时将不合格项目(或产品)和供应商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建立教学装备产品和供应商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防止次劣假伪教学装备和不良厂商进入我县教育领域。
(五)加快推进实验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
全县各校要加快教育装备和实验教学管理平台建设,对实验教学开展、管理、效能实施动态指导、督查和评估。2024年底前,实现全县中学实验教学信息管理平台全覆盖;2025年5月底前,实现全县中小学实验教学信息管理平台全覆盖。
(六)强力推进实验教学安全制度化建设
各校要将实验室安全管理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与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通力合作,严格执行《湖南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湘环发〔2021〕12号)、《怀化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和使用工作规范》(怀教通〔2017〕79号)规定要求,规范实验室易制毒、易致爆等危险化学药品在采购、运输、储存、保管、使用、回收的管理行为,纳入校园安全检查督查内容。
各校要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实验教学安全责任制,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专业培训,强化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的安全意识,制定实验室安全预案,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演练。
(七)积极推进实验教学评价机制化建设
各校要建立有效的实验教学评价机制。一是把实验教学质量纳入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质量监测,每学年的监测必须有不少于一个学科的实验操作考试内容;二是全县每年开展实验教学质量抽查,对学校实验室建设、实验装备、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和实验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抽查评估;三是把教师实验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作为相关学科教师职称评聘、绩效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024年起,实验操作将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依据;加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查的组织实施。
(八)逐步推进实验教学方式多样化建设
各校要根据学科特点,精心设计实验课教案,综合运用观察、观测、模拟、体验、设计、编程、制作、加工、饲养、种植、参观、调查等多种实验教学手段和形式培养学生的实验实践能力;倡导“做中学、用中学、探中学、创中学”;组织开展师生实验能力、自主探究、实践创新能力竞赛;合理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实验教学资源,促进传统实验教学与现代新兴科技相结合;加强与学生经验、现实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增强实验教学的趣味性和吸引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效果;探索跨学科项目式实验教学;鼓励倡导学校向学生开放实验室,指导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课后时间,以独立或小组合作方式开展实验探究,丰富课后延时服务内容。
(九)着力推进实验教学教研融合化建设
各校要组织开展实验教学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积极探索和总结课程化、地方化、校本化、实效化的实验教学经验;大力开展各种实验教学、实验操作技能、自制教具、实验创新等竞赛活动。
从2023年起,全县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实验教学示范校和优质实验教学精品课,适时召开实验教学经验现场会,总结推广实验教学典型经验,打造实验教学示范培训基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将实验教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完善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统筹规划,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县教育局成立实验教学工作专班,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装备、基教、督导、人事、师资、财建、教研、校安、招生、民教等部门负责人为专班成员,专班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育装备服务中心,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装备部门负责实验教学装备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开展;基教负责实验教学课程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考试的统筹和指导;督导负责实验教学的督导评估;人事负责实验教师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编制配置和福利劳保政策落实;师资负责理科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培训实施;财建负责实验场地规划建设;教研负责实验教学的课堂教学、质量监测、教研活动等;校安负责实验教学安全指导和督查;考试院负责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验操作考查工作的统筹和指导;民教负责督促民办中小学校的实验教学实施。县教育局各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推进实验教学各项建设,确保工作任务如期保质完成。学校领导要积极参与指导实验教学,每学期听评实验教学课不少于2节。
(二)保障经费。县政府要根据当地教育发展需要,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设备采购与维修维护、仪器更新与实验材料补充、实验教师培训、活动开展等提供经费保障。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县域内高中学校建设等项目经费,应根据需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改善学校实验教学条件。学校要在年度生均公用经费中安排足额资金用于当年度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
(三)督导考核。县教育局将加强和改进实验教学作为中小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教育督导部门和督学责任区要加强对学校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强化检查结果运用。对存在实验教学条件保障不到位、不按规定开足开齐实验课程、不落实实验教学安全管理责任等问题的地方和学校,要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沅陵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