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沅陵县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1-09-30 14:42
为加强我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中共怀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怀化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教小组发〔2020〕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沅陵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报名原则
坚持“划片就近、计划招生、免试入学、分类分层、合理调剂、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招生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二、招生报名条件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未注册学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在网上申请报名:
1、户籍在招生学校所划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招生学校所划区域内有合法房产的适龄儿童;
3、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4、在城区务工经商等租房人员子女。
三、招生学校计划
片区 |
学校 |
计划班数 |
计划人数 |
备注 |
城北 |
鹤鸣山小学 |
12 |
600 |
小六毕业13个班 |
荷花池小学 |
10 |
500 |
小六毕业10个班 |
|
溪子口小学 |
8 |
400 |
小六毕业7个班 |
|
白田小学 |
2 |
100 |
小六毕业2个班 |
|
城南 |
凤鸣学校 |
10 |
500 |
小六毕业10个班 |
沅陵三中 |
5 |
250 |
小六毕业5个班 |
|
太常 |
太常九校 |
4 |
200 |
小六毕业3个班 |
|
合 计 |
51 |
2550 |
小六毕业50个班 |
四、招生区域划分
片区 |
学校 |
招生区域 |
城北 |
鹤鸣山小学 |
鹤鸣山、胜利门、龙兴、鸳鸯山社区 |
荷花池小学 |
荷花池、教场坪、廻龙山、黄草尾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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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子口小学 |
桃花岭、龙泉山、渔家巷(渔业大队)社区 |
|
白田小学 |
落仙处、馒头嘴、向家界、白岩界、岩罗、鹿溪口六个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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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 |
凤鸣学校 |
凤鸣塔社区、望圣坡社区、老鸦溪社区、凤凰山社区部分组(渔池溶、陈家、高洲)、苦藤铺社区部分组(大汉新城、五里亭、袁一、袁二、曹家冲、王家庄、谭家、祝家山、马子桥、欧家坝、龙鼻岩、坪上组) |
沅陵三中 |
凤凰山社区(不包括渔池溶、陈家、高洲)、郑家村村、龙溪村 |
|
虎溪实验学校 |
苦藤铺社区部分组(王家、刘家湾、漂线潭、上湾、下湾、产子坪、赵家排、刘家村、张溪坪、下竹坪、小院子、大院子、亭子上、古钱岩、刘家村组)、兰溪口村、岩板铺村 |
|
太常 |
太常九校 |
太常片区(含太安社区) |
五、招生报名录取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25日
2、报名方式:运用手机端使用微信、QQ扫一扫二维码(附后)或者在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www.ylxxbm.cn/进入“沅陵县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3、平台上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如果填报虚假信息影响儿童入学录取,后果自负。
4、初审时间及要求:由家长或监护人带适龄儿童户口簿和父母的房产证或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8月4日至6日到所报名学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才有资格进入录取正式审核)。
(二)录取
1、第一批:城区户籍、合法房产类录取。
(I)审核录取时间:2021年8月7日至15日
(2)审核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监督下,由教育局牵头,学校、纪检、公安户籍、城管执法、信访、自然资源(不动产)、住建(住保中心)及沅陵镇人民政府进行联合审核。
(3)审核录取结果于8月16日由学校张榜公布,同时在“沅陵县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报名管理平台”结果查询栏内显示“录取”或“未录取”。对没有录取的儿童“报名管理平台”系统直接归于租房类报名。
2、第二批:租房类录取(含第一批没有录取的)
(1)录取时间:2021年8月20日至23日
(2)录取方式:租房类报名录取,在居住地辖区学校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由系统登记统计,如果登记统计人数超过学位空余数,将通过“摇号”方式录取。8月24日由学校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同时在“报名管理平台”结果查询栏内显示录取结果。没有录取的,由家长自主选择到有学位空缺的学校就读或回户籍地就读。
六、招生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城区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邓仕娟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级干部张德美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县政协文史和教科文卫体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信访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大招生宣传。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闻宣传等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招生行为。线下杜绝招生学校、幼儿园、教师与招生对象有任何入学承诺;线上监护人或教师在报名申报过程中不得填报虚假信息,不得多校重复申报。
4、严格招生纪律。严禁跨区域、擅自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打招呼、批条子”弄虚作假行为。
5、强化监督问责。县纪委监委、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县政协教科文体委对城区公办学校入学招生进行全程监督。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招生过程中,如发现或收到群众举报存在违规行为的,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745-4266443(县纪委监察委)
0745-4221993(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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