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沅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12-27 09:28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沅陵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强队伍、守安全、防风险、惠民生、促发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并取得了较好成绩。被国家四部委评为全国“节约型机关”,被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评定为“2023年全省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示范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第三阶段省级考评排名全市第二。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化组织建设。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4次,开展集中学习讨论10次,中层骨干轮岗8人,开展支部书记和中层骨干轮训各1次。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有作为干部已成为沅陵住建系统主流。

二是狠抓作风整顿,推动作风转变。持续开展常态化“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紧盯关键少数,聚焦“损害营商环境方面”“‘副局长、股长’现象方面”“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方面”等问题,深入开展对照检查和问题整改,全力推动住建系统干部作风大转变。全年开展集中学习和观看警示教育片活动10次,开展作风专项督察4次,处理违纪干部4人,并通过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行动,为企业解决“急难愁盼”和遗留问题120余件。增强服务意识、淡化权力意识的共识在沅陵住建系统基本形成。

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打造清廉住建。深刻吸取原党组书记谢深军违纪案件教训,全面加强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五个一”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守牢纪律底线。全年领导班子上廉政党课5次,集中观看专题廉政警示教育片3次,开展廉政谈话12次,建设廉政文化墙3处,开展清廉机关创建活动3次,建立健全廉政制度6个。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在沅陵住系统逐步形成。

(二)守安全,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省、市工作要求,指导推进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销号235栋,销号完成率67.5%。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有力。加强农村工匠培训,举办农村工匠培训班1期,200人通过考核取得结业证书。加强日常监管,将农村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季度检查内容,重点抽查建设程序、建筑材料、按图施工、现场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等,对房屋基础、主体结构、屋顶防水等重要部位和安拆模板、搭拆脚手架、安全用火用电设施布置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坚决遏制事故发生。2023年,全县发放新建农村建房许可564栋,已竣工验收108栋,完成抽查80栋,发现隐患20处,全部整改到位。规范限额以上自建房审批。召开全县规范居民自建房审批监管工作动员及培训会议2次。同时,为实现精准监管,对居民自建房命名进行统一规范,要求指导建房人按照“XXX乡(镇)XXX村(居委会)XXX(户主姓名)居民自建房项目”规范命名,并引导居民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申请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项目。截至目前,已有28栋限额以上自建房完成施工图线上审查、11栋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办理施工许可证。农村空心房整治深入推进。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工作推进会议4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截至目前,全县共摸排“空心房”3193栋,已拆除3003栋,拆除比例为94.1%。

二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全县纳入监管的在建施工项目共有22个。2023年,我县深入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共移交执法案件线索40件,其中,未办理开工条件案件线索9件,未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案件线索5件,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案件线索6件,不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案件线索4件,存在安全隐患案件线索14件,改变房屋设计结构案件线索2件,实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覆盖、零容忍”。

三是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制定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建工作专班,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落实落细。截至目前,全县录入“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系统”的企业数共835家,已检查企业835家,排查率100%,发现隐患52处,整改完成52处,整改率100%,县财政拨付专项工作经费300万元。今年8月,被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评定为“2023年全省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示范县”。

(三)防风险,切实加大行业监管

一是清理账户规范资金监管。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和严格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管理的通知》,对预售监管账户清理、预售资金归集、监管资金使用、拨付和三方监管责任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累计清理监管账户56个,保留18个,确保项目预售资金统收统支、专款专用,防范逾期交房风险。

二是倒排工期推动项目交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保交楼、防风险”工作要求,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张工期表”,全力推动项目保质按期交付。1至10月,全县9个“保交楼”项目,已有8个完成交付,交付套数1870套。全县累计完成商品房交付2340套25.74万平方米,实行“交房即交证”项目6个共583套6.41万平方米。

三是筹措资金推动环保整改。针对各级环保和“洞庭清波”行动督查交办问题,实行一案一专班,积极争取整改资金,强力推进反馈和交办问题整改。2023年,共投入资金680万元,对思源学校后侧污水直排口、滨江大道(现龙兴大道)污水直排口等督查发现问题和君临天下及华胜熙泰周边污水排放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

(四)惠民生,住房和城乡基础设施持续改善

一是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城市面貌内外兼修焕然一新。2023年按照省、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施的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地下和地上、楼内和楼外,聚焦居住环境、基础设施、房屋修缮、安防系统等四大方面,全力以赴抓重点、解难点、创亮点,推进全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3年,全县实施改造老旧小区55个,总建筑面积63.29万平方米,涉及房屋1932栋、住户6741户,项目总投资16500万元。截至目前,已有28个小区改造完成,其余27个老旧小区预计于本月底完工。同时,建好项目库争取资金。整合10个小区外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1.2亿元,目前,教场坪社区小区外改造资金863万元已到位。整合20个城市道路排水防涝改造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7.4亿元。整合75个老旧小区项目发行地方专项债2.1亿元,用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二是有序推进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功能逐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进入试运行。沅陵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共建设污水处理厂19个,管网长度154公里,计划投资4.2亿元。截至目前,19个站点已基本建设完成,进入试运行阶段。2023年1-9月全县污水处理量610.93万吨,预计2023年底污水处理量大约为814.57万吨,生产运行基本稳定。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稳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自2019年开工以来,已完成沅陵镇、明溪口镇、清浪乡、麻溪铺镇、筲箕湾镇、荔溪乡、盘古乡、凉水井镇、官庄镇、七甲坪镇和肖家桥乡等11个乡镇共58个村供水设施建设。

三是全力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和传统村落保护,让“美得令人心痛的地方”留得住乡愁。坚持规划引领。组织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沅陵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提交我县规委会进行审查,预计年内通过。同时,提前按照规划要求,对保护区范围内实施建筑高度控制、风貌管控、维护修缮等工作;落实保护先行。2023年,结合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对三大历史街区进行修缮维护和提质改造。龙兴讲寺历史街区提质改造主要复院重建虎溪学院,修缮火神庙、黔王宫,新建县博物馆,形成以传统文化为主,辅以博展、馆藏为主要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目前,区内41栋历史建筑均已挂牌保护,龙兴讲寺东侧的“芸庐”历史建筑群修缮后作为民宿酒店进行商用,已成为沅陵的网红民宿,堪称省内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典范。马路巷历史文化街区提质改造结合辰州古韵主题,秉承结合有机更新理念,重点对文庙、沈从文故居、第一任驻苏大使刘晓故居、关希鹏故居、黄埔女校宿舍旧址、张一尊故居、辰州日报社旧址、老人民医院旧址等重点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了修缮整治,对周边基础设施进行了提质改造。目前,修缮后的辰州古街已成沅陵人气最旺的旅游打卡地之一。胜利园历史文化街区提质改造主要是启动湘西剿匪烈士纪念园提质改造项目,改造内容为主园路、南大门、围墙、简介石碑、纪念塔广场、风雨长廊等,预计2024年5月完工。注重调查申报。2023年,我县成功申报了全国第6批国家级传统村落3个。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入选湖南省历史文化名村4个、中国传统村落22个。

四是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2023年,沅陵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63户已全部竣工验收,拨付资金401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1466万元,建设规模102套,棚户区改造项目上级下达改扩翻800套,目前,均已完成建设任务。

(五)促发展,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根据《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工具箱》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因城实策,以沅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持续实施购房补贴,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的县内外居民,持续按照100元/平方米发放购房补贴,契税最低按50%予以补贴。并举办了以“房交盛惠、买房正当时”为主题的线上房交会和以“山乡巨变新画卷、美丽宜居新沅陵”为主题的线下房交会,累计成交商品房664套,销售金额达3亿元,有力带动了市场。2023年1至10月,我县商品房住宅完成销售1417套15.8万㎡,同比增长4%。

二是强化主动服务助推企业发展。帮助3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了的二级资质申报工作,保障我县房地产市场可持续发展。2023年成功申报“四上”企业3家,超额完成任务1家。全县建筑施工企业25家,从业人员935人,涉及建筑总面积约45万平方米,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6家,从业人员98人,年生产量约39万立方米。建筑业入库“四上”企业9家(其中2023新增入库1家),2023年前三度全县建筑业总产值27.03亿元,增速10.9%。推进“党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物业服务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全县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23家,承接已经交付使用管理的小区32个,从业人员约600人。截至目前,共建立物业党支部6个,建立小区党群服务中心2个。

三是推动工程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强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深层次改革。费用核算后置。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水土保持费等费用核算缴纳由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后置到施工许可阶段,以压缩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限。将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收费纳入“沅陵县工程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全面推行“一窗缴纳”。落实“多测合一”“多图联审”“联合验收”“交房即交证”等改革举措。2023年截至目前,沅陵县通过“工程审批系统”新增立项项目151个,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数581个,涉及工程建设项目263个。其中,通过“一张蓝图”策划生成项目数5个,并联审批事项数283个,告知承诺办理89个,享受区域评估的项目数9个,联合审图项目19个,联合验收项目19个,办理市政公用服务项目44个。6个房地产项目实现“交房即交证”。

三、存在的不足

2023年,在沅陵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住建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们以城乡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为重点,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守底线、促发展,沅陵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受制于体制机制和财力限制影响,部分工作推进缓慢。

一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随着我县“三桥两路”全线贯通,黔中大道和太常片区作为城市建设新的主战场,周边的市政道路、雨污管网、供水、供气管道等市政基础设施不到位影响城市发展和项目推进。

二是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化解难。2010年以来,我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但因多方面原因,也产生了大量的遗留问题,我县虽积极主动作为,解决了如北京公馆、辰州中央广场等烂尾楼项目问题,但仍有部分涉及土地和债务纠纷问题的遗留问题项目,企业访求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规范自建房审批监管有差距。我县虽积极贯彻落实《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在城区全面落实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审批监管要求,但在其他乡镇,受制于报建成本大、流程多、系统复杂等因素,限额以上居民自建房业主主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或乡镇帮办代办得相当少。加之部门职责分工不清,工作落实还有差距。如在县级层面,农村建房的牵头部门是农业农村局,农村农业一个系统、自然资源一个系统,住建一个系统,基层政府无所适从。在住建内部,也遇到相同问题,村镇股、建工股、审批股职责交叉,加之还有自建房专班,如何有效化解因多头管理造成的工作落实不到位,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沅陵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和省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落实“一个主体责任、两条底线红线、三个市场秩序、四项民生工程”,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建设和管理品质,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一个主体责任。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开展常态化“三整顿两提升”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和“清廉机关”建设,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住建领域信访、意识形态管控工作,切实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守住两条底线红线。一是守住安全底线。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居民自建房建设合法合规性问题整治销号工作,规范自建房安全监管,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全面落实限额以上自建房基本建设程序;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对燃气企业和经营场所实行动态监管,确保燃气市场平稳;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别是要强力整治未批先建等监管缺位项目,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守住生态红线。持续开展“洞庭清波”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凤凰山、水田溶臭水体监测工作,强力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规范三个市场秩序。一是规范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积极适应并引导房地产企业从大规模增量建设向增量结构调整和存量提质改造相结合发展模式转变。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以及我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实施购房补贴,促进市场销售。严格预售管理,做到无评估不预售。落实专班职责,推动配套融资,强化施工监管,完成“北京公馆”项目“保交楼”任务、“沅陵碧桂园”保交付任务。推进宏宇江澄云起等一批改善型住宅项目建设,力争2024年商品房销售保持正增长。二是规范和促进建筑市场发展。结合“打非治违”整治行动,开展标后稽查,全面清查建筑领域企业的相关资质和总、分公司间的规范运营,严厉打击项目转包、分包违法行为,让有资质、有人员、有实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包括装饰装修企业承接项目,参与城市建设,培育和壮大“四上”企业。力争2024年建筑业总产值实现同比增长10%以上。同时,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企业,邀请专家人才,成立沅陵县建筑协会,进一步凝聚建筑界各方力量,加强建筑行业自律、自管、自监,强化建筑部门、企业与施工方互助发展。三是规范和促进物业企业发展。继续按照“全覆盖”要求,在条件成熟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小区成立党支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力争2024年新增2个物业企业(小区)党支部。

(四)实施四项民生工程。一是持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提前谋划部署,全面清理老旧小区短板弱项,因地制宜并结合群众意愿,推动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养老活动设施和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等工作。二是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配合乡村振兴行动,落实“六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全力做到农村危房应改尽改。三是持续实施历史街区修缮工程。力争2024年完成《沅陵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报批,并重点实施胜利园历史文化街区修缮改造工程,引入经营业态,持续推进沅陵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四是持续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加快推进1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后续网管工程建设,争取2024年全部投入运营。加快实施城南污水厂建设,力争202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快推进太常污水厂建设,力争2024年正式启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