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政工作总结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5-01-26 11:34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向好发展。根据工作要求,现就县民政部门完成2024年度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目标任务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强化政治引领,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服务理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扎实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三会一课”等制度,全面抓好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化执行。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制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开展民政领域作风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促进机关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
(二)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城市低保保障人数1882户2776人,全年累计保障33305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771.6万元;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1707户20048人,全年累计保障23.87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7417.48万元。农村分散特困、城市特困和集中供养保障人数4971户5005人,全年累计保障59153人次,发放特困基本生活资金4345.986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全年累计保障17.77万人次,发放资金15.99万元。二是规范临时救助。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救助程序。今年累计全年临时救助7898户9665人次,发放资金863.15万元。三是关爱流浪乞讨人群。发布寻亲信息,帮助寻亲6人,为6名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成功落户。依托“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对城区主要街道路口、公园广场、桥梁涵洞等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全年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共639人次。四是全力做好防汛抗灾。“6.22”特大洪灾发生后,县民政部门第一时间赶往受灾现场,紧急调拨油米、衣服等物资,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派出2个工作组30余人,动员7个志愿服务组织、385名志愿者参与抗洪抢险、转运、发放救灾生活物资,开展送餐等志愿服务。组建核查工作组,深入村社一线,走访困难群众552人,协助转移困难群众72人,全面摸排受灾群众房屋毁坏、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等情况,建立精准台账。积极开展慈善倡议募捐和救助,临时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215人次72.8万元。链接公益慈善资源325.87万元,累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3816人,发放慰问物资2603件。
(三)推动养老服务发展。一是兜底养老保障有力。推进麻溪铺、借母溪、明溪口、五强溪、筲箕湾乡镇敬老院县级统筹统管。盘活床位资源,公办养老机构保障特困人员应住尽住,剩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提高机构入住率。对五强溪敬老院、麻溪铺敬老院、筲箕湾敬老院进行隐患销号和提质改造建设。优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结构,加速提档升级服务标准,6家养老机构全部获评星级以上,县社会福利院已通过省、市专家组现场复核四星级养老机构资格。出台《沅陵县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制度》,养老机构全部开通预收费专用账号,实行专款专用,加强监管,有效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二是基本养老供给充分。联合县卫健局完成全县96800名65岁以上的特困老人和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家庭及重点优抚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等依据。开展养老服务工作人员和机构从业人员、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组织参加省、市业务培训, 33人获初级职业证书,5人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2人获高级资格职业证书。为全县6家养老机构共配备专职社工12名,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专业水平。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全面落实高龄补贴等政策,今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94255人次,发放资金788.3万元;百岁老人长寿健康补贴252人次,发放资金15.95万元。开展“九九重阳”敬老月活动,发放慰问金2.5万元。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实现应住尽住,解放劳动力,提高照护水平。发放养老护理员一次性入职补贴和岗位补贴,稳步提高养老护理员工资待遇水平。
(四)积极拓宽服务之路。坚持以群众利益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一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开展“迎新春送温暖”和“慈善一日捐”活动,接收“一日捐”捐款81.5万元。实施怀化·扬州励志班慈善助学,帮助27名贫困学子圆上学梦。2024年县慈善会募集捐款777.8万元。慈善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慈善助学、定向救助共发放救助金236.6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800余人次。秉承福彩发行宗旨,大力推动“福彩+”营销模式创新,拓展市场渠道、销售空间,提升福彩销量,用好福彩公益金,助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完成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健康关爱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年共提供岗位40个。发挥协会作用,开展“招社引资”,积极链接资源,争取资金来沅,解决助老助残助困助学等困难。聚焦等级评估,对全县10家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打造了一批社会组织示范组织。三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巩固婚俗改革试点成效,优化创新婚登服务与沅陵文旅相结合,开展“5.20”“婚恋树新风,美德传家风”婚姻家庭辅导主题活动及现场颁证仪式。婚姻登记高质高效。办理结婚登记1541对,离婚登记654对,补领婚姻登记证549对,登记合格率100%。完成2003年之前婚姻登记一万七千余对历史档案录入。四是强化殡葬服务管理。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推进殡仪服务改革。坚持倡导党员、公职人员及直系亲属带头,倡导推行殡仪火化服务。2024年县本级减免费用210.246万元,惠及847人次。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五是落实乡村振兴帮扶。联系大合坪乡荆竹溪村、团坪村2个村驻村帮扶,全员结对联系户,帮助村级产业发展油,维修安置用房、水渠等基础设施,落实医疗、教育、低保等救助政策。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服务乡村振兴,链接资源,积极筹集资金助困、助老、助医、助学等,助力乡村振兴。六是深入开展革命老区工作。2024年,我县受邀参加湘鄂西、湘鄂川(渝)黔革命老区第八次联席会议,就我县《四个推进绘写革命老区工作沅陵新篇章》典型经验与做法作了书面交流,并由中国老区网向全国进行了推介。同时强化老区宣传,依托红色阵地和媒体平台,宣讲革命老区红色沅陵37场次,深入革命老区乡镇村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3场次,各类媒体刊稿20余篇,进一步讲好了革命老区故事。2024年7月,县老促会获得全国革命老区新闻宣传工作三等奖。
二、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分解落实县<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沅政办函〔2024〕3号)要求,涉及县民政部门的任务是第“46”项和“58”项。第46项的具体内容是:持续推进“一约三会”乡村治理新模式,加快殡葬和婚俗改革,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第58项的具体内容是: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防范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推进县殡仪馆改扩建及公墓建设。
第46项的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推进“一约三会”治理新模式,落实农村移风易俗整治提升
按照《沅陵县2024年“移风易俗、乡风文明”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倡导标准、工作安排要求,结合实际,多措并举,推进乡风文明、移风易俗。
1.制定倡导标准。敬老养老方面,分情况对不同需求家庭划分敬老养老倡导标准,让老年人老有所依。红白喜事方面,倡导农村彩礼标准不超过6万,随礼人情不超过200元等,提倡婚事新办,节俭操办。
2.加强宣传引导。制定《沅陵县“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倡议书》《沅陵县婚俗改革“七不倡议”》,向各乡镇发放宣传单1万份,将倡议书音频在全县各村(社区)循环播放,广泛宣传。将移风易俗宣传列为主要考核项目,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
3.落实“一约三会”。由乡镇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村(居)规民约修订和法制审核,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余不办”等移风易俗内容,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群众性自治“四会”组织,制订或修订红白理事会章程和红白喜事办理流程。对已成立的红白喜事服务队实行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统一管理和监督。
4.整治效果明显。全县共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404个;出台乡村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文件23份,出台报备文件率100%;成立“四会”各404个,村(社区)成立“三个组织”达100%;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在全县乡镇、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较好治理,基本形成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
第58项的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65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5040元/年(420元/月)提高到5400元/年(450元/月)。二是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从2024年1月1日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80元/月/人提高为90元/月/人。三是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2024年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调整为11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调整为16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四是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2024年农村分散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7020元/年(585元/月)。2024年城市特困和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0920元/年(910元/月)。2024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标准:全自理160元/月、半护理260元/月、全护理520元/月;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自理400元/月、半护理800元/月、全护理1570元/月。加强兜底保障。不断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确保救助对象的精准认定、差额发放,实现精准救助全覆盖。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相应的救助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加强动态监测。对低收入人口进行分层分类常态化救助帮扶,实时掌握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变化,以便及时提供相应的救助,能够确保救助资源精准投放。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开展与乡村振兴、残联、医保、卫健等部门的相关数据比对,实现数据信息的互通共享,强化管理,形成救助合力。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根据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精神,推进2024年民生可感行动任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制定《2024年“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民生可感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前期摸底排查,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餐饮企业等资源,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出台《关于全面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通知》。分别在太安社区、麻溪铺镇马家村、凉水井镇田家坨社区、盘古乡董家坪村建立养老助餐服务点,4个养老助餐服务点已全部完成建设,完成率为100%。结合实际,对我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根据实际需求制定“一户一策”,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2024年9月已全部完成全县406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完成率为100%。
(三)加大未成年人关爱救助,细致抓好“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工作
全年落实未成年救助资金3.25万元。全年开展教育培训32场次,宣传教育活动54场次,制作发放纸质宣传册98025份,配合检查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监护权1起。对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征得监护人同意后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关爱救助活动,实施司法救助3次,心理辅导4次,法律援助8次,转学安置1人,民政关爱救助金、慰问品1.15万元,联合“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志愿帮扶活动,对全县278名困境儿童开展了志愿帮扶活动,累计帮扶资金3.25万元,心理辅导188余次,捐赠爱心物资300余份。
(四)加快推进县殡仪馆改扩建及公墓建设。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今年4月16日以来,县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多次现场调度县殡仪馆改扩建和公墓建设项目,抓质量、保安全、促进度,加强汇报和部门对接,积极完善公墓建设相关程序。目前,县殡仪馆改扩建新建4个吊唁厅建设已经全部完工。骨灰存放楼场土石方工程、建设施工场地平整已完成,即将进入房建基础建设。管理用房建设情况体已完工,即将报请主体验收。新建4个吊唁厅即将报请主体验收后投入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民政部门在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民政涉及的政策法律法规多达100多项,由于政策内容多、更新快、乡镇人员调整等因素,民政政策在群众中普及知晓率还不够。二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人少事多且“老人多,新人少”。机构改革后乡镇已没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民政工作,且人员稳定性也较差。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还需加强。三是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推进不够有力。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县直部门、乡镇联动不够。全县殡葬领域摸排问题线索多,整治问题少。下一步还需加大整治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补齐短板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