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3-06-29 15:50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民政局是在全县范围内代表国家依法施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部门,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民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人为本,惠民生、促和谐,面向基层基础、面向困难群众、面向社会,行使三大职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管理。
民政局内设机构:(1)办公室;(2)规划财务股 ;(3)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股;(4):社会救助股;(5)社会事务股;(6)行政审批服务股(法制办);(7)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8)社会组织管理股;(9)婚姻登记中心;(10)老革命根据地管理办公室;(11)慈善办;(12)福利院;(13)老龄办;(14)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
民政局2022年末有在职人员42人,其中男28人,女14人,退休人员59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范围等
民政部门2022年整体支出16739.45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支出达到15742.56万元,基本支出达到996.9万元,资金支出内容主要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资金及其他支出四大块。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民政局2022年基本支出996.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两大块,全年工资福利支出478.2万元,社会保险开支202.2万元,工会开支46.3万元,公务经费270.2万元。
(二)项目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2年民政专项资金支出共15742.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会救助方面:
我县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资金收入14371.94万元,支出救助资金14371.94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036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002.94万元。
1、2022年,我县城乡低保专项资金发放共计8401.2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1663.53万元,农村低保6737.73万元,由县财政局统一发放。
2、我县农村特困供养专项资金共计发放3637.57万元,其中城市特困341.46万元,农村特困3296.11万元,由县财政局统一发放。
3、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共计1333.11万元,由县财政局统一发放。
4、我县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和流浪乞讨救助资金发放共计850万元,其中临时救助资金开支750万元,我局发放280.8万元,救助了居民50700多人次,另按季下拨各乡镇民政所救助资金469.2万元。由各乡民政所自行安排救助对象及困难群众。流浪乞讨开支100万元。
5、我县预算农村敬老院管理经费150万元。目前,我县有4所农村敬老院和一所社会福利院。
老龄事务方面:
关爱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龄工作是一项事关民生、促进和谐发展的社会系统工程。以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为根本,贯彻落实《湖南省老年优待办法》,完善老龄组织体系,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提升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指数。根据县政府2015年第26次常务会议纪要规定,给予老年人适当的生活补贴。
2022年老龄事务支出842.43万元,其中: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费688.43万元,为全县乡镇敬老院、福利院购买机构养老责任险及全自理老人照护保险154万元。
社会事务方面:
民政社会事务包括孤儿、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农村幸福苑建设、殡葬服务等方面的事务。2022年共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246.23万元,为社会工作站下拨经费280万元,殡仪馆建设经费100万元,另重建光荣院及儿童福利院拨付资金108万元。
基层政权、地名区划、基层社区工作方面:
区划调整经费2万元,2022年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对23个乡镇行政区划边界线碑进行了维护。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工作方面开支
春节走访慰问、福利厂保险、凤滩伤残人员生活费、防疫物资、遗属生活费、老区和慈善工作经费及建设经费、起投及精减人员生活费等开支168.96万元。
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方面
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111万元,主要使用在建设方面,用来建设和谐社区和敬老院维修改造等。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资金管理上,我们本着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的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管理,坚持以新《预算法》为指导,依法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体系,用法规制度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所有资金行为都有章可循。二是科学合理分配,每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化、细化,确保专项资金分配公开透明、公平合理。三是注重资金时效,结合工作实际,加快资金拨付,盘活资金存量,在时效内迅速落实到人到项目。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22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对城乡低保对象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实现了动态管理,加强了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认定,低保保障标准分为城市低保不低于600元/月,农村低保不低于4620元/年,对比上年提高0.9%。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活标准也进一步得到了提高,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达到了78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标准达到了500元,对比去年标准分别提高了32元和65元。2022年加强基层民政管理工作,并逐步规范了乡镇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了民政救助的“绿色通道”。建立了基层经济信息核对中心,对申请补助的每一位对象的经济收入状况都要进行上门考察核对,进行城乡低保家庭信息比对,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全县共有4所农村敬老院和一所社会福利院,2022年我局对14让所敬老院进行了全面整改,留4所敬老院通过签订责任状,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对管理不规范的敬老院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敬老院管理费与专项资金分开管理,管理经费单独拨付,避免了挤占专项资金。
(五)项目绩效情况
从民政事业的职能角度而言,生计即我们民政对象的生存状况,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慈善等生活水准发展状况。生活即和我们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民政社会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殡葬改革等社会事业发展状况。大到国家的区划调整,小到我们每个国民的生活状况,涉及面广。由此可见,民政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宗旨,以社会工作为核心,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以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为工作宗旨。 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带来的社会矛盾趋于多元化,民政部门所承担社会事务工作更是被看作解决社会矛盾的“安全网”、“减震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合理调节社会分配、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六)经验做法
1、加强组织协调,是资金高效运转的切实保障。近几年来,我们加强了对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了协调联络机制,申报、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等工作。主要领导负责民政全面工作,对民政专项资金负有领导责任,具体事务由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负责实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努力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的高效安全运行。
2、加强民政资金管理,是资金发挥最大效用的关键。坚持依法理财,完善资金管理的制度体系,2022年我局花了相当的精力,把历年各项民政资金的管理制度,文件规章进行了全面整理,装订成册,这既方便各业务股室照章办事,管理使用资金,又方便群众了解民政、关注民政、监督民政工作,让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用。
3、公开透明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民政专项资金申请,民主评议,上报,审核,批准,都是公开透明,在一定范围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杜绝优亲厚友,人情救助现象, 所有民政资金一直全部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专项资金直接从社会保障股拨到乡财局发放,不再经过民政局转,从而杜绝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
(七)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民政资金是帮助困难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的民生资金,在资金运行发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审计部门及省巡视组检查发现,1、存在挤占专项资金现象。2、临时救助管理不规范,标准不一,差距较大的现象。
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纠正,马上整改,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与时俱进,转变作风,转变“重分配、轻监管”的固有思维模式,坚持资金监督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升民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资金的预算、分配、发放、使用做到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