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沅陵县深化治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6-20 16:07
沅财办〔2022〕148号
沅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沅陵县深化治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直相关单位,代发金融机构,局属相关股室、单位,各乡镇财政所:
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现印发《沅陵县深化治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工作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沅陵县财政局
2022年6月8日
沅陵县深化治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
“一卡通”问题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全县深化治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工作,持续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市纪委《关于深化治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的工作方案》和市财政局《全市财政系统深化治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工作方案》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卡、资金、人”三大要素,弄清“钱从哪里来”“钱到哪里去”“卡是谁保管”“钱被谁使用”等问题,发现和查处“一卡通”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基层,进一步完善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制度,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操作规范,健全监管机制,确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人民群众手中。
二、治理重点
重点关注教育、民政、财政、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林业、退役军人事务、乡村振兴、人社、库区移民、残联等部门,深入治理2018年1月以来“一卡通”领域存在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重大事项、重大问题不设时限。
1.制度不健全问题。重点治理未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的通知》(湘财市县〔2019〕1号)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未动态完善补贴对象数据采集,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操作不规范;未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兑付限时办理制度等问题。
2.政府清单和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治理未严格按要求动态调整“一卡通”补贴政策清单,并向社会集中统一公布;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未全部纳入“一卡通”补贴政策清单,并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社会保障待遇发放管理等中央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等问题。
3.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重点治理未严格按照政策文件规定范围、标准、发放周期及时足额发放补贴资金;虚假申报占用、滞后分配拨付、私自调剂使用、长期结余结转“一卡通”资金等问题。对2021年7月“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启动后存在上述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
4.“微腐败”问题。重点治理在“一卡通”资金申报、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截留挪用、索拿卡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
5.代发金融机构监管不力问题。重点治理代发金融机构未严格执行代发协议、落实身份证实名制和身份证激活制度;未按照财政部门指令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号,规范填写有关摘要内容,并及时反馈发放数据;未执行不得违规收取补贴对象任何费用;未提供便捷的查询、取款途径和免费、及时、逐项的补贴信息告知服务;未提供免费跨行支付功能、支持处理其他金融机构的“一卡通”发放业务等问题。
6.问题整改不实问题。重点治理2021年专项监督检查和2022年专项治理发放问题整改不严不实;针对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未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分析整改、以案促改,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监管措施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此次专项治理在2021年“一卡通”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基础上深化进行,不划分阶段,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县纪委监委牵头,财政部门协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具体配合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强化财政部门内部联系和协作。成立沅陵县财政局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问题深化治理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万喜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兴旺,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陆奇永任副组长,财政事务中心、监督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农业股、经建股、企业股、综合股、综改办等相关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业务主管部门均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高效开展。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月向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反馈深化治理工作进展。
2.全面自查、核查。原则上以2018年1月为时间起点,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大数据比对等手段,督促指导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全面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在信息采集、拨付、管理和使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督促乡镇、村居全覆盖清查,重点排查确认补贴对象弄虚作假以及截留、漏发、不符条件人员继续领取补贴、原始信息采集不精准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有关规定,对全面自查中发现、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及时将“一卡通”政策、对象、资金、项目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以大公开实现大监督。同时对2018年以来通过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发现的“一卡通”问题和线索进行全面筛查;对已了结的问题和线索进行“回头看”;对未办结的和新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抓紧处置,建立问题台账,定期对账,跟踪督促。
3.总结规范。财政局相关股室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全面梳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通过深化治理进一步完善“一卡通”发放相关制度,规范发放程序。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有苗头性、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和管理的思路、手段与制度创新,建立科学、管用、实用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实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措施,财政局相关股室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治理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强化统筹治理。财政局相关股室要加强与各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开展深化治理,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对深化治理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认真核实、快处快结,以“零容忍”政治态度确保工作实效。
3.加强工作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一月一通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和调度。县财政局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的严肃问责。各业务主管部门每月16日前将“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月报表报县财政局对口股室,由财政事务中心汇总后报市财政局。年底12月16日前将深化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市财政局。
4.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查边改边完善,针对深化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要深入分析研判,采取措施,及时督促相关地方和部门对照检查、举一反三、以案促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定,确保补贴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