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08-31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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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六)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全县监督抽查工作。落实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参与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工作。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和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依法组织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依法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贯彻实施执业药师制度的有关工作。
(十八)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十九)承办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严守安全监管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原发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全县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工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投诉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由19个内设机构,2个垂直管理机构和24个派出机构组成,上述机构未独立核算。
本单位19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特种设备安全部监察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股、广告监督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2个垂直管理机构为:县市场监督稽查大队、县市场规范管理所。24个派出机构为: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强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庄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凉水井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七甲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麻溪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筲箕湾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明溪口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常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古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酉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荔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底驿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楠木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杜家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溶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溪口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肖家桥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合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火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家滩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借母溪监管所共24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局和所在地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以县局管理为主体制。
(二)决算单位构成。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未独立核算的2个垂直管理机构和24个派出机构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828.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7.69万元,增加9.67%,主要是因为工作任务增多。2021年度支出总计3828.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2.39万元,增长11.09%,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正常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24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47.3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65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2.77万元,占82.11%;项目支出654.05万元,占17.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28.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8.37万元,减少4.93%,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正常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1.12万元,增长6.13%,主要是因为增人增资。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56.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07.02万元,占95.9%;住房保障支出149.8万元,占4.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58.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5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240.73万元,支出决算为285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压缩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4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压缩开支。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30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6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紧张,压缩开支。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6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市场秩序执法工作。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药品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药品事务监管工作。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质量安全等其他市场监管工作。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数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38.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36.97万元,完成预算的35.21%,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万元,完成预算的53.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招待费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11.12万元,增长288.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7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28.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5.66万元,减少20.4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7万元,占40.4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59.5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0个、来宾980人次,主要是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单位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费、油费、保险费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8.8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6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变化,增加新进人员。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36万元,用于开展计量监管、打传、竞争执法、药械化、质量负责人、食品安全培训培训,人数20人,内容为计量监管、打传、竞争执法、药械化、质量负责人、食品安全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6.6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3.4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6.6%。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个,共涉及资金65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反垄断及打击传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1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4.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7.6万元,执行数为654.05万元,完成预算的126.3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三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等违法行为。四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五是做好计量、标准化工作,推动标准体系研究建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六是强化质量监管,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工作。七是改革企业监管方式,做好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力度。八是加强消费维权机制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九是强化执法力度,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十是加强全县范围内的价格监管工作。十一是知识产权的维护和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1个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机构改革后,本部门职能增多,工作量增加,相应的工作成本增加。虽然财政保障相应工作经费,但不能满足实际监管工作需要,导致一些专项工作难以开展。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为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到位,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制度较为全面的规范了项目前期申报、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日常监督和项目验收等程序,使得项目过程中能得到有效的监督。
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履职,务实创新,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项目资金支出654.05万元。主要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15万元,反垄断及打击传销专项资金10万元,药品安全监管15.53万元,食安委食品安全工作18万元,商事制度改革网络平台对接和维护50.34万元,质量强县20万元,打击私屠滥宰100万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259.6万元,食品安全监管86.69万元,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45.89万元,党建工作23万元,企业信用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10万元。
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在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根据职能制定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力求项目建设科学与规范。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扎实推进质量强县,不断促推高质量发展。
(三)着力加强监管执法,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二是加强“两品一械”安全全程监管。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四是加强信用监管。五是加强价监督。六是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四)着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提升维权能力。
2021年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得分85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 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沅陵县市场监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在职人员情况:沅陵县市场监管局人员编制总计274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104人,事业编制160人,工勤编制10人。2021年末实有在职干部人数198人,退休人员132人,人员控制率72.26%。
2、机构设置情况:沅陵县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二)人事股。(三)财务股。(四)政策法规股。(五)信用监督管理股。(六)食品安全协调股。(七)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八)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九)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办公室)。(十二)行政审批服务股(注册登记股)。(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十四)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十五)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十六)知识产权股。(十七)广告监督管理股。(十八)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十九)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沅陵县市场监管局下设垂直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一)24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别为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南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强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庄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凉水井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七甲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麻溪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筲箕湾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明溪口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常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盘古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酉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荔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底驿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楠木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杜家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溶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溪口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肖家桥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合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火场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浪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陈家滩监管所、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借母溪监管所。(二)沅陵县市场监督稽查大队。(三)沅陵县市场规范管理所。
3、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六)负责全县质量管理工作。(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十五)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十六)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十八)指导乡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十九)承办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十一)职能转变。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1、关于2021年整体支出规模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82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6.82万元,项目支出654.05万元,结转下年171.26万元。
2、资金使用方向。2021年度收入合计3828.0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80.76万元,公共财政拨款3247.32万元。
3、2021年固定资产原值2054.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79.8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674.26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沅陵县市场监管局基本支出决算数为382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2.77万元,项目支出654.05万元,结转下年171.26万元。
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2411.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等;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95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58.9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费14.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 “三公”经费较预算105万元减少开支46.03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执行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专项支出
1、2021年度预算专项资金517.6万元,其中消费者权益保护15万元,反垄断及打击传销专项资金10万元,药品安全监管10万元,食安委食品安全工作10万元,商事制度改革网络平台对接和维护30万元,质量强县20万元,打击私屠滥宰100万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259.6万元,食品安全监管15万元,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15万元,党建工作23万元,企业信用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10万元。
2、2021年项目决算专项资金654.05万元,主要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15万元,反垄断及打击传销专项资金10万元,药品安全监管15.53万元,食安委食品安全工作18万元,商事制度改革网络平台对接和维护50.34万元,质量强县20万元,打击私屠滥宰100万元,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259.6万元,食品安全监管86.69万元,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45.89万元,党建工作23万元,企业信用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10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沅陵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县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市场监督管理的发展。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探索实践企业、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智能应用;推广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用,确保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充分利用电子营业执照便携、权威、安全的特性,完善系统网上办事、身份验证、网上亮照等功能,发挥电子营业执照的“无介质、不收费”不依附特定的储存介质的优势,服务企业“一照走天下”;持续优化“一网通办”服务,将企业开办涉及的营业执照登记等环节全面实现网上通办;巩固“局所联动”“同城通办”改革成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力推我县高质量发展。2021年新增注册登记的企业495家、同比增长3.8%,新增注册资本194567.43万元,同比增长68.6%;新增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1960户,同比增长15.50%,新增注册资本200112.3万元,同比增长10.32%。商事制度改革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被市推荐为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工作。
(二)扎实推进质量强县,不断促推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建立了局―所―企业的联络帮扶服务制度,推行一对一、多对一的联系帮扶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争创驰名商标;二是积极推进质量兴县战略。制定品牌培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将品牌培育重点放在具有地方特色及影响力的产品上,提升品牌附加值,提升质量竞争力。2021年新增注册商标181件,申请发明专利157件,授权专利87件,实用新型专利51件,外观设计专利42件;知识产权质押3件;申报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碣滩茶产业园区1个。
(三)着力加强监管执法,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大力推进“4812”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强化学校食堂、网络订餐、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效开展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工作。加强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年关守护”、“创文、创卫”、“春季入学”、“疫情防控”等专项检查。出动人员1520人次,检查经营户8260户次,查办案件97起,处罚94万余元,移送涉刑案件1起;保障了县两会、“两考”食品安全;完成流通环节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1540批次任务。二是加强“两品一械”安全全程监管。加强对集采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等重点品种监管,针对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的假劣药、过期药、回收药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完善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推动备案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医疗器械GMP实施,提升生产环节分级分类监管能力;继续深化医疗器械流通使用领域整治,重点整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中药专项整治、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整治、农村药店和诊所用药安全专项整治。今年以来,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各类行政许可事项74件;完成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核发4家,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1家,办理二类器械经营许可备案18家,二类器械经营许可备案变更12家;出动执法人员982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58家、药店51家,现场整改103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1家,查办案件16起,处罚43.9万元。其中查办的张某无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被省局评为“十佳”典型案例。三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气瓶、燃气管道和电梯等为重点,扎实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2021年共出动监察人员1886人次, 检查单位297家, 排查隐患185处, 下发指令书65份, 下达问题交办单14份,隐患到期整改率为100%,查办案件11起,处罚24.5万元。移交涉刑案件1起。四是加强信用监管。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公示、共享和评价制度,用好全国“一张网”,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的重点领域,强化信用监管措施效能发挥。严格执行“黑名单”制度,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聚焦信用监管与双随机抽查的统筹运用,合理确定双随机抽查的范围、对象和频次,提高监督检查的靶向性、精准度。2021年完成企业年报2319户,年报率为97.15% 、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988户,年报率为95.83% %。全县共产生各部门信息41101条,各部门已接收反馈信息38196条,占百分比的92.9%。为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实现我县各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开启了新的工作机制。五是加强价监督。加强网络消费、线上培训等新兴领域价格监管,持续开展教育、医疗、水电气、居民生活必需品等民生领域价费检查,加大对猪肉、粮油、蛋菜等重点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查办价格违法案件6起,处罚17.2万元。六是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深化生产许可、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三项改革。扎实推进儿童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和危化品、食品相关产品、成品油、电线电缆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今年以来,查办案件15起,处罚25.9万元。
(四)着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不断提升维权能力
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沅陵”创建工程,加强对12315投诉举报受理和及时处理,对消费欺诈、预付卡跑路等消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抓好集贸市场衡器、加油机、水电气表等民生领域计量监管,维护消费者权益。约谈企业12家;受理和处理12315热线122起、电话投诉52起、12345热线25起、网络平台投诉18件,接待消费者咨询服务456人次,查办消费侵权案件38起。
(二)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
为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到位,制定了项目管理制度,制度较为全面的规范了项目前期申报、项目实施要求、项目日常监督和项目验收等程序,使得项目过程中能得到有效的监督。
四、资产管理情况
本部门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从源头堵塞漏洞,增强遵守和贯彻执行各项规定的自觉性,严格资产管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本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积极履职,务实创新,全面加强市场监管,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机构改革后,本部门职能增多,工作量增加,相应的工作成本增加。虽然财政保障相应工作经费,但不能满足实际监管工作需要,导致一些专项工作难以开展。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希望财政能增加预算,作为市场监督管理的执法部门,加大市场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全力做好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
八、2021年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考核得分8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