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总结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12-27 10:46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要求,以“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为主线,2024年我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一是健全组织体系。配强沅陵县财政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安排专人管理绩效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力保障。二是细化制度建设。制定《沅陵县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沅陵县县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职责、对象和内容、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操作流程等相关要求。三是强化系统支撑。将预算绩效管理全面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促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同步开展。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在现有支出标准体系基础上,自动比对经费测算与绩效目标申报数据,为绩效目标值提供标准参考。四是落实业务培训。2024年10月,举办全县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班,特别邀请省财政厅绩效处领导来沅讲授《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市绩效管理专家讲解《预算绩效管理实务操作》,使全县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得到知识充实和技能更新。
(二)完善预算绩效过程管理。一是推进事前绩效评估。把绩效评估作为项目入库必要条件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2024年,选择国省干线公路安防精细化提升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提质改造项目等5项政策和项目资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及筹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论证,并将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严格编审绩效目标。2024年,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和整体支出“全覆盖”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累计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核189个,项目专项绩效目标审核757个。重点审核预算绩效目标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可行性等四个方面。做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一同布置、一同申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一同公开。三是加强运行监控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施“双监控”要求,选取沅陵县农业项目服务中心高标准农田、民政局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等5个重大项目绩效重点监控,对监控中发现的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目标和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强化预决算公开。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负责公开”的原则,督促和指导各预算单位在“沅陵县政府门户网站”随部门预决算公开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所有非涉密的绩效目标和财政评价报告分别于2024年1月和8月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三)实施预算绩效评价行动。一是全面开展单位绩效自评。全县188家预算单位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及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县委办、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北溶乡、荔溪乡等57 家单位评价等级为“优”;县老干部服务中心、科学技术局、明溪口镇、县职中等110家单位评价等级为“良”,沅陵镇太常分中心、沅陵一中等19 家单位评价等级为“中”,2家涉密单位未参与评级。二是引入第三方开展评价。2024年,引入第三方机构对15个重大政策和项目(单位)独立开展财政评价,评价结果为7优8良,评价金额15.11亿元。覆盖了“四本预算”包含的专项资金、部门整体支出、政府投资基金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债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和2023年沅陵县财政收入项目等11个大类。
(四)应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督促绩效问题整改。督促预算单位切实加强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截至9月底已收到《整改报告书》14份,88项绩效问题已立行立改、81项阶段性整改到位,7项持续整改,收回违规使用资金4.4万元。二是充分运用绩效结果。合理地将2024年绩效目标编报审核、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结果运用到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同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对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对预算资金财政评价等次、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为“中”及以下的,统一向县绩效办提出扣减单位绩效考核分值的建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意识还不够浓厚。部分预算单位支出绩效理念和成本意识依然不浓,对部门评价、事前绩效评估等一些新环节、 新做法存在抵触、畏难或应付情绪,主动运用绩效理念加强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情况不多。
(二)绩效目标管理欠规范。部分预算单位的项目受重视程度、专业水平的影响,所填列的绩效指标较为宽泛粗略,细化量化程度不够,指标设置标准不明确,进而导致事后绩效评价时难以衡量运用。
(三)绩效结果应用缺约束。绩效管理水平的高低对部门利益影响还是不大,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调整预算的实现程度较低,特别是到人到标准的民生资金,预算安排与绩效激励相互割裂,难以做到“奖优罚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绩效理念。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及制度,树立“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二)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使用。执行财经纪律,坚持专款专用,杜绝不合规支出。注重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绩效目标实现。
(三)严格预算支出,强化运行监控。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科学设计绩效目标。规范财政审批手续,严格资金拨付流程发挥财政监管职能,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偏离绩效目标项目及时提出纠偏举措。督促部门改进管理,确保资金规范运行。
(四)严密管理闭环,赋能提质增效。完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申报有评估、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闭环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保障业务与财务信息互通共享,防控财政资金管理漏洞。邀请代表委员参与绩效管理,发挥人大审议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督促部门办好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