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6-28 17:18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沅财绩函〔2024〕2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基本支出的评价重点是厉行节约保运转,降低行政成本。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本单位由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内设主任室、办公室(含内勤)、财务股、业务政策法规股、4个股室。编制情况和实有人员情况: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实有工作人员5人,其中在编5人。
(二)本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公共客运管理、维护城市公共客运秩序、依法对城市公共客运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负责对城市客运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的良好秩序。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部门整体支出规模
2023年度决算总支出为500.2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29万元,项目支出438.95.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转。项目支出用于城市客运、公交补贴等。
(二)预算配置
本单位经县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5人。在职控制率100%。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
(四)预算管理
专项管理情况: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第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第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第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三、资产管理情况
沅陵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总固定资产合计9万元,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部门设有专人承担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并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完整负有责任工作,处置流程也是按相应规定办理。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沅陵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分为95分,我办对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执行高度重视,一是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城市客运市场管理工作上;二是坚持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务,做好预算支出及执行情况调度;三是严格财经纪律,严格财务制度,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四是严格审批程序,坚持对财务每笔开支合法性。这些措施,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沅陵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2023年整体支出情况较好,上面下达的任务按时完成。
(一)有效性分析
沅陵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在有限的工作经费基础上实现任务目标的同时,节约了部门预算经费。
(二)可持续性分析
沅陵县城市客运服务中心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坚持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上,坚持财政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这些措施,较好地保证了财务开支和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有效,较好地保证了沅陵县城市客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由于我县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管任务繁重,执法成本高,加之原有收费项目的取消,使我客运办的收入大幅下降,要保证正常的工作运转困难重重。建议:县财政在制定部门预算时考虑县客运办的实际困难,提高县城客中心人员的公务费标准,并将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附件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表 - 副本(2)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3)
附件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