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uanling.gov.cn 发布时间:2022-11-09 15:41
沅陵县财政局
沅财绩函〔2022〕281号
沅陵县财政局关于
开展地方政府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县直相关单位:
为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的通知中“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前,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12号),对拟申请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现就政府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前绩效评估的内容
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主要论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
2.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3.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
4.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
5.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
6.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
7.绩效目标合理性;
8.其他需要纳入事前绩效评估的事项。
二、有关要求
1.项目责任单位组织对本级拟申报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立项的必要条件。事前绩效评估未通过的项目不予立项。
2.通过评估的项目,应当编制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才能纳入本级政府专项债券储备库。
沅陵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27日